摘 要:尽管前人对企业家含义和角色定位的分析多有不一致之处,但已有理论关于企业家职能、特征判断和识别,对认识与理解企业家精神仍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家效能是企业家精神的外在表现。根据企业家的职能和特征,可将企业家精神归纳为六个方面:一是企业家追逐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发展最大化的使命精神;二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三是企业家的冒险精神;四是企业家的敬业精神;五是企业家的合作精神;六是企业家的执着与坚守精神。企业家精神是企业成长的原动力,也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甚为稀缺的人力资源和根本竞争力。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完善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严格依法保护产权;充分尊重和保障企业家的经营自主权;营造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鼓励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关键词:企业家;企业家精神;创新;产权保护;经营自主权
一 有关企业家含义、角色定位及其职能的一些理论阐释 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最早出现在16世纪的法国文献中,意指当时从事军事远征冒险事业的领导人,包括远航海外开拓殖民地的冒险家。18世纪中叶,企业家一词由康替龙(Cantillon)引入经济学理论,他把每一个按照固定价格购买而按不同价格出售商品的人称为企业家,其职能就是承担风险。这样,就把企业家与经济领域中的“不确定性”联系起来。19世纪初,法国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伊是最先强调企业家的地位与作用,并赋予企业家以企业组织“协调者”的角色。萨伊认为,企业家作为企业的老板或经理是把土地、劳动力、资本这三个要素结合在一起的第四个要素。尽管企业家的经济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但其功能“是应用既得的知识去创造供人类消费的产品”。萨伊还认为,企业家需要兼有那些往往不可或缺的品质与技能,即判断力、坚毅、常识和专业知识;必须掌握监督和管理的技术,巧于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必须敏于计算,权衡利弊,有克服困难的毅力和手段、有自制力和承担风险的勇气。
英国经济学家阿弗里德·马歇尔在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企业家的多种职能与作用,他从企业家作为企业组织的领导协调者、中间商、创新者,以及不确定风险承担者的角度来对企业家的含义进行阐释。在马歇尔看来,企业家是生产要素卖方与产品买方之间的中间人,是使生产要素在企业中结合起来,形成产品并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组织化过程的中心。企业家的作用就是在潜在的生产要素与潜在的消费者之间架设桥梁。作为逐利者的企业家能够在发现市场中的不均衡和机遇时,敢于承担资本风险,给出企业生产方向,组织生产要素,创造出市场交易机会。按照马歇尔的说法,把承担风险和管理企业看作是自己在组织工业中应尽本分的人称为企业家似乎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19世纪30年代,熊彼特系统地论述了企业家的创新职能。他认为,企业家是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即建立新的生产函数的人,其本质特征就是创新。作为这样的创新者不断地在经济结构内部进行“革命突变”,对旧的均衡体系进行“创造性的破坏”,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熊彼特指出:“企业家的职能是通过利用一种新的发明,或更一般地,利用一种生产新商品或新方法生产老产品的没有试过的技术的可能性,通过开辟原料供应的新来源或产品的新销路,通过重组产业等等来改革生产模式或使它革命化。”尽管熊彼特将企业家与其创新职能紧密联系起来,但认为企业家不是什么发明家,也不是风险的承担者——承担风险是向其提供贷款的资本家的职能,企业家决定的是如何配置资源,以便利用发明。显然,熊彼特强调的是企业家在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哈耶克(Hayek)和柯兹纳(Kirzner)对熊彼特的观点则有保留地支持,他们赞同熊彼特否定资本对企业家起决定性作用的观点,认为资本并不是一个人成为企业家的必要条件,企业家的天赋能够使他找到获取资源控制的方法。但他们强调了企业家在获取和使用信息方面的作用。他们认为,企业家对利益机会很敏感,并随时准备通过套利型的经营活动来利用这些机会,这就使他成了“市场过程”中的关键因素。柯兹纳在其著作《竞争与企业家精神》中,将企业家定义为:具有一般人所不具有的、能够敏锐地发现市场获利机会的洞察力的人。这种洞察力使企业家能够“发现哪里购买者的买价高,哪里销售者的售价低,然后以比其售价略高的价格买进,以比其卖价略低的价格卖出”。柯兹纳关于企业家职能的定位,承袭了康替龙和马歇尔的观察——从市场交易的角度来讨论企业家,所不同的是,柯兹纳强调企业家的洞察力,从而使企业家角色和职能具有了更加鲜明特性。
科斯把企业家视为企业内部配置资源的主体和权威。他指出:“在企业外部,价格运动指挥着生产,它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协调的。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易被取消,代替市场结构的是指挥生产的企业家。”对科斯而言,企业由于企业家这一权威的作用,可以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企业家的指挥、组织能力决定了企业的边界;企业家的行动往往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获得更大利润。彭罗斯在《企业发展理论》一书中从企业组织的角度来考察企业家,认为企业家是指发挥“企业家服务”作用的人。所谓企业家服务,“是为企业的利益而引进和接受新概念,尤其在其产品、企业地位和技术上的重要变化等方面,对企业的经营做出贡献;物色新的经营者,从根本上改革公司的管理组织;筹集资金,定出发展计划,包括选择扩大发展的方法在内,为各项工作做出贡献。”企业家的服务是与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相对比而言的,后者是执行企业家的构想与提案及承担监督经营管理的作用。彭罗斯用企业家服务来概括企业家在企业内、外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在讨论企业家在企业的生产性和交易性两方面的作用。
美国经济学家利本斯坦(Leibenstein)从强调在现实世界中成功是罕见的、而失败是常见的观点出发,认为企业家就是能够避免别人——或他们所属的组织——易于出现的低效率、从而取得成功的人。奈特(Knight)则把不确定性与企业家职能联系起来,认为在极不确定的环境中做出决策的人,必须自己承担决策的全部后果。这种人就是企业家:他们是工商企业业主,而不是负责日常决策、领取薪水的经理。卡森(Casson)则将企业家定义为专门就稀缺资源的配置做出判断性决策的人。而判断性决策的精髓在于,决策的结果取决于由谁做出决策。在市场经济中,对自己判断力缺乏信心的投资者或入伙人,可以将决策权委托给企业家。这样,个人将自己的财富委托一位企业家管理,该企业家便根据他的判断配置这一财富。也就是说,企业家基于对自己判断力的自信会坚持自己的判断,进而购入他们认为别人低估的资产,抛出他们认为别人高估的资产,承担别人认为无利可图的项目等。从一定意义上看,企业家就是作为一名拿薪水的雇员而行动的。
我国研究企业理论的著名学者张维迎认为,在私人企业制度下,所有者自己承担经营风险,自主从事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己所有,所以他无疑是一个完整的企业家。但是在股份公司制度下,承担经营风险和取得经营收入的人主要是企业的所有者——股东,而从事经营管理的职责主要落在职业经理人身上。这表明,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中,企业家的职能分解了。无论是只承担风险、取得收入而不从事经营的所有者——股东,还是只从事经营管理而不承担风险和取得经营收入的经理人,单独来看,他们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企业家,他们只有作为一个整体时才发挥企业家的职能。但这一看法拘囿于古典理论而显得有些狭隘。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家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其“赚钱”活动是以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的。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反映到企业家的行为函数之中,即进行合规合法的经济活动本身就暗含接受承担既有的社会责任。那些靠“权力寻租”“政策套利”等不正当、不名誉手段获得“暴发户”式成功的巨富,是配不上企业家这一称号的,尽管其支配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庞大资本。特别是那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以至危害人类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非法经营者,更与企业家的职能与精神相去甚远,他们已堕落为会受到正义和法律惩办的社会败类、害群之马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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