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国有资本是有政府背景的特殊资源,如果把“保值增值”提到不恰当的高度,就会产生谬误。结果是国有资本可能有很高增值率,但这是以不公平竞争和降低社会经济效率为代价
国有资本运营的目标与一个个国有企业的目标是有差别的。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把国有资本运营的目标局限为“保值增值”,似是而非,很容易产生误导。
在决定国有资本进与退的时候,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发问:“在赚钱的行业为什么要退?” 国有资本是有政府背景的特殊资源,如果把“保值增值”提到不恰当的高度,就会产生谬误。例如,政府向国企大量输送稀缺资源,构筑垄断地位;维持电信高收费;银行在高利差和存款负利率的情况下继续出台收费项目等都是资产增值的办法。结果是国有资本可能有很高增值率,但这是以不公平竞争和降低社会经济效率为代价。
国有资本的公共性,在投向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类投资是追求财务回报,以投资收益弥补社会性赤字,保住社会底线;另一类是实现公共目标。例如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引领社会投资、推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保障经济和国家安全、支持民生建设项目等。
再如,亚洲金融危机时香港政府为救股市,以上千亿港元敞开收购恒生指数股,在市场回升之后迅速有序退出,解散基金。上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出资几百亿美元实施阿波罗登月计划,结果发展出了一个完整的航天产业,至今保持领先地位。
这些都是国有资本实现公共目标和矫正市场失灵很好的案例。尽管在良好运作情况下,大多数可以获得高倍率的回报,但政府投资的出发点则不是短期的保值增值,而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公共目标。
九、政府与企业的亲与疏
企业按所有制和隶属关系被分成“三六九等”。在地方保护主义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所有制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在强化,两种很强的反市场竞争力量降低了经济效率、抑制了发展的潜能
按企业所有制成分和行政隶属关系区别政策,是改革过程遗留的问题,近年在某些方面似乎在强化。
例如,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与政府关系有亲有疏,因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其中国有企业处于绝对强势地位。
一是它属“体制内”、有“行政级别”和从政府那里获得稀缺资源的优势。如获得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获得电网、电信等特许经营权,获得政府投资项目的能力也最强。二是可以方便地获得银行贷款。国企产出大约占三分之一,但获得的银行贷款约占70%.三是国企在一些上游产业、基础服务业形成寡头垄断,获得超额利润。四是即便在竞争行业,也有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两道门槛。一些重要产业的准入条件往往是为大型企业“量身定制”;而行政审批则和与政府的亲疏程度相关。很多民营企业因此被挡在门外,称此为“玻璃门”。五是政府承担了过多的建设职能,在既有国企之外,通过“融资平台”又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民营企业大都被挤了出去。
实际上企业按所有制和隶属关系被分成了“三六九等”。央企具有最高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地方国企处于次之地位;外资企业有较强实力和话语权,受到国家和地方的青睐;民营企业则处于最为不利的地位。
近年来,为“躲避风险”,国企更倾向于在内部进行交易、形成配套。如为发展电动车,央企在自己圈子内组成联盟,大手笔投资,建立产业链,对民营企业形成了市场壁垒。银行显性或隐性地把民企看做不可信任的企业群,为规避“政治风险”,都有远离民企的倾向。再如,有的地方政府不惜直接出面干预,来“做大”国有企业,甚至强制盈利的民营企业被亏损国有企业兼并。在钢铁、煤炭、民航等领域屡屡出现民企被挤出的案例。
在地方保护主义还没解决的情况下,所有制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在强化,两种很强的反市场竞争力量降低了经济效率、抑制了发展的潜能。
十、关于“国进民退”与“民进国退”
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
这个争论是没有意义的。作为执政党和政府追求的绝不是谁进或谁退,而是鼓励所有企业公平竞争,都做强做大、所有资本资源都迸发出发展的潜能。
争论的实质不是这个问题的本身,而是竞争的公平性。在我国渐进式改革中曾不得不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区别对待、轮番政策调整的做法没有及时改变,有些一直延续至今。
舆论、政府管理和涉及企业的许多政策都打上了“所有制烙印”,包括已经上市的股权多元化的公众公司,每家企业都有一个“所有制标签”,分作“体制内”和“体制外”,并对其有亲有疏。这就在市场中形成了一条很深的“所有制鸿沟”。近来,这种对立在社会上进一步情绪化,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非常值得重视的体制障碍。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把“所有制”提到如此的高度,以致割裂市场。
不平等的竞争条件和政府对国企的干预,使民企和国企都有诸多抱怨,都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市场效率来源于市场主体的公平地位和机会均等。从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各类资本都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应当受到公平的保护;各类资本投资的企业都会创造就业和税收,应当获得平等的竞争地位。
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和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积累,国有经济的比重呈下降趋势,有人开始担心民营经济发展是否已经碰到了“天花板”?面对种种现象和舆论,民企发展到一定程度就缺乏安全感,移民和财产向境外转移的数量和规模日益上升。针对这些现象,有人提出,在我们的体制和政策下能不能培育、容纳和留住本土成长出来的李嘉诚、王永庆、郭鹤年和李秉哲?
我们正面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考验。重要的途径是鼓励创新创业、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此时,非公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理论观点中央早已确认并阐明;国务院“老36条”、“新36条”也已发布多时,但进展十分有限。近来,有关所有制的争论反而再起。
上世纪90年代初,有关“姓资姓社”问题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增长潜力;今天,如果能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将是新时期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
十一、探索亲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实现形式
在一般领域,国有资产实现方式的资本化是进一步深化改革重要的突破口
在确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同时,中央一直特别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国有资产管理如何能与市场经济融合。早在1993年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提出,“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和途径”。1997年十五大进一步指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2002年十六大再次指出,“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迄今为止,我们一直将国有经济等同于国有企业,在产业领域把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唯一实现形式。尽管在部分市场失灵的领域仍有实际意义,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在一般领域继续以拥有、管理和控制“国有企业”群,作为国有资产实现形式,使企业和政府不断遇到各种困惑。
将经营性资产资本化,选择可以用财务语言清晰界定、计量,并具有良好流动性、可进入市场运作的具有公共性的资本化的实现形式,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国有资产资本化管理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一般领域,国有资产实现方式的资本化是进一步深化改革重要的突破口:
一是国有资产资本化意味着国家从拥有、管理和控制国有企业,转向拥有和运作国有资本;意味着顶层国有企业的整体改制。持股机构与投资的企业建立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政府不再控制和管理;企业依法成为独立市场主体,聚焦于财务业绩,在董事会指导下,在竞争中做强做大。这对政府和企业都是又一次解放。
二是资本化的国有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将通过国有资本在行业和企业间的“有进有退”来实现。这种进退,原则上不影响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结构。
三是政府摆脱了与“国有企业”关联关系的掣肘,有助于站在超脱地位,进行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有助于改变按所有制区分企业的政策,公平地对待各类企业,消除“所有制鸿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四是国有资本可分作两种投向,两种运作机制。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国家委托专业投资控股机构投资运作,实现政府特定的公共目标。在一般领域的投资,委托专业的社会性投资机构运作,追求更高的财务回报。两类投资各有明确的目标,有利于提高效率。
五是国有资本投资收益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用于弥补体制转轨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那些需要公共财政支付的历史欠账,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转型,并使“全民所有”回归全民分享的本性。
六是国有资本预期功能主要通过市场运作实现,而不是以破坏市场机制为前提。这就使国有资本具有“亲市场性”。规模较大的国有经济的这种存在,原则上没有扭曲市场的动因,而是维护市场的力量。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改革的任务并没有完成。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理论创新和指导方针是完全正确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为体制转轨、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