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种草、种植农作物、保护湿地等,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浓度的活动或机制。产生碳汇的方式主要有森林碳汇、草地碳汇、耕地碳汇、湿地碳汇、海洋碳汇等。如增加森林碳汇量,可采取植树造林、减少毁林和阻止森林退化、增加森林单位面积碳汇量、使用木材产品等途径。碳汇市场是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碳汇市场建设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碳汇市场建设已在路上 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也加快了碳汇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2013年10月以来,我国林业碳汇备案项目就有100多个,分布在吉林、广东、黑龙江、湖南等十多个省份。2016年7月,国家林业局制定了《省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2017—2018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各省通过增加森林碳汇、稳定湿地碳汇、减少林业排放、抓好碳汇考核等方式增汇减排,并通过开展摸底调查、推进试点、完善交易政策等推进全国碳汇交易。各地按照《计划》要求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2016年5月,浙江省安吉县启动了全国首个竹林经营碳汇项目,并通过审核认证等。
与此同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按计划有序推进。2011年10月以来,北京、天津、上海、 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4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17年12月,我国正式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供热等高排放行业将逐步纳入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
碳汇市场建设有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碳汇市场总体上处于探索阶段,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比较为滞后,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碳汇市场建设目前还缺乏明确的部署。上述《暂行办法》主要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配额管理、排放交易、核查清缴、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对碳汇交易没有直接涉及。而《计划》属于部门规章,主要针对部门内部,还难以起到促进碳汇市场建设的作用。国内碳汇市场交易的相关政策有待出台,认证、注册的标准和规定有待明确,碳汇交易也有待纳入到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中。
第二、碳汇交易的基本知识有待普及,公众认知度不高。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碳汇交易并未被广泛认识和接受。在政策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甚至还存在以投资碳汇林为诱饵的传销行为。碳汇市场交易与投资均需要各方的广泛参与,然而目前碳汇项目主要由地方政府投入,难以持续。
第三、碳汇产权界定有待进行。碳汇本身是一种具有明显外部性的活动,碳汇需求是一种引致需求,想要通过市场对碳汇活动的生态效益进行补偿,需要有清晰的产权安排。但以林业碳汇为例,目前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对碳汇林产权做出清晰的界定。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