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扬子江城市群安全质态整体提升
随着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扬子江城市群的意见》的出台和《扬子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实施,沿江八市正式进入跨江对接、融合发展新阶段。城市发展安全第一,城市安全发展离不开科学规划的引导。推动扬子江城市群建设,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治理问题,把公共安全作为扬子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重要方面予以考量。
开展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战略规划,需要清醒认识沿江八市乃至整个扬子江城市群建设中面临的公共安全风险挑战,并着力把握其规律特点和发展走势:一是清醒认识沿江八市城市化已进入公共安全高风险期这一阶段性特征。目前,江苏沿江八市总体上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后期,各大城市普遍存在人口过度聚集、交通拥堵、房价高企、资源环境约束强、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等共性问题。二是清醒认识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将使沿江八市公共安全态势呈现新的特点。随着扬子江城市群的规划建设,不同等级城市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相互交织,城市间、城市区域间联系更加紧密,一体化趋势愈加明显。三是清醒认识分割式城市治理模式形成的公共安全治理难题亟待破解。当前城市公共安全供给水平由城市中心向周边区域依次减弱,呈现圈层化特征,城乡接合部治理能力较弱,成为“恶性的邻里政策”的牺牲品。
开展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战略规划,要坚持问题意识,打破行政区划约束和管理体制壁垒,着眼于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一体化治理,健全完善城市群公共安全体系,推动扬子江城市群安全质态的整体提升。
加强区域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面设防、一体运作、精确指导、有效管控的要求,突出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跨区域管控,推动城市间防控网络有效衔接,健全完善常态化信息预警、扁平化实战指挥、实战化勤务运作、规范化应急处置一体化运作机制,增强动态环境下城市群打击、防范、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能力。
加强区域性反恐怖体系建设。优化城市间反恐应急处突资源配置,打造以南京为龙头,各城市参与的指挥统一、整体联动、优势互补的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推动建立与反恐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应急处突体系。协调指导沿江八市构建反恐防范体系,统一重要目标反恐防范标准,建立重大活动反恐防范风险评估制度,提升反恐工作水平。
加强区域性警务合作体系建设。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原则,推动沿江八市打造扬子江警务合作共同体,围绕情报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重大安保任务互帮共助、重大突发事件互援共处、跨区流窜犯罪互查共破、协查互监共控、社会治安问题互研共管、优势警务资源互补共用等,探索创新警务合作模式,实现警务资源整合共享、协同机制固化优化、作战能力整体提升的目标。
加强区域性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监管网络和制度机制。启动区域性城市群消防、交通、化工危爆物品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完善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建设,严防临界污染和跨界污染。针对长江沿线石化行业发展迅速的情况,强化石化工业园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加强区域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预警及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探索联席会议、联合监测、联合督查、信息互通等制度性措施,推动应急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提高联合作战、协同应对的能力。
加强长江水域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充分整合各类涉水行政管理部门资源,构建完善信息来源广泛、情报高效传递、资源高度共享、行动紧密协调的多层次、多领域的长江水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联手管控、联动响应的水域执法格局,加强长江水域安全形势研究分析,加大对船舶、船民及涉水单位管理力度,严密对水上高危人口、重点船舶和跨江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管控,提高对长江水域公共安全案(事)件的动态掌控和整体处置能力。
(张兰青为江苏警官学院院长、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殷建国为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杜永吉为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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