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目前,各地区的科技创新券政策都普遍缺乏法律支持。大部门地区对于利用虚假信息骗取科技创新券补助的企业,仅是追回骗取资金,责令不得再次申请。由于没有相应法律对企业骗取科技创新券的违法行为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使得骗取创新券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无法杜绝一些企业的不法行为。这种骗取创新券的行为,往往有科研创新机构的参与,今后应在法律中规定其处罚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机构、个人的责任。同时,企业骗取创新券的行为背后,也涉及相关机构的审核问题,甚至是一些违规操作。相关机构的此类行为,也应该由法律给予明确的禁令、严格的处罚。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国内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应在如下方面加强改进:
简化创新券申报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科技创新券申报流程烦琐,使部分企业对其望而却步。只有简化科技创新券的申报流程,才能提高企业对创新券的热情。在保证严格申报的同时,申请、审核、兑现等各个环节都应尽量简化,并缩短审批时间。政府在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中,应切实为企业考虑,为企业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针对部分企业对科技创新券政策的知晓度较低,应加大对创新券政策的宣传力度:首先,借助新媒体的力量进行政策宣传,如微信、微博、网页新闻等;其次,针对企业对创新券申报中的问题,政府可以请有关专家组织开展培训、讲座,为企业答疑解惑。
建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创新券跨区域流动。利用科技创新券提高地区创新能力,要求地区具备相应的配套设施。部分地区存在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缺少机构承担科技创新服务的问题。这就需要当地建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当地的创新资源,为企业产学研合作提供平台。政府应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大力加快平台建设。并且,政府也应推动区域间的产学研合作,允许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使用,切实解决当地创新资源不足的难题。
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科技创新券在我国各地区实施的时间长短不一,但是各地区普遍没有出台法律、法规等来保障创新券的违法行为,为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带来很大隐患。因此,各地区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对科技创新券申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予以切实打击,为财政科技资金提供法律保障。针对企业的骗券、科技服务机构的参与骗券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核不严等行为,应该有明确的法律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并应尽量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科技创新券实施中的违法行为,从根源上杜绝骗券行为。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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