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学生安全就是家庭安全、社会基层的安全,新形势下的校园安全管理担负着公共管理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校园安全同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行业被纳入全国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范围,校园安全经由物理上的安全态势转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态势。
多部门监管难以无缝衔接 近年来,由于社会外力介入学生伤害事件处置过程,校园安全事件已被社会化,安全边界也被扩大。加之,社会舆论普遍认定学生的所有活动风险责任都应归于教育方,社会公众正在形成包含学生全部行为活动的、无边界的政府监管责任的思潮。因此,现行的校园安全管理政策存在明显的不适应性。
首先,政策的适用范围。现行校园安全管理政策以校园的物理边界为管理范围,以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校方监管责任为主要内容。没有充分重视学生在校外的公共风险源,对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管缺少系统的考虑。
其次,政策的监管主体。现行政策实行的是多部门共管的分化式管理,这样看似所有部分都重视校园安全,实则缺少明确的主体。在现实中,多部门之间很难实现无缝衔接。而且,由于过度强调政府的管理责任,较少考虑社会保险等保障资源在学生安全保障方面的配置与衔接。
最后,政策的责任管理。现行政策力图通过不断强化、高压式的教育安全规制来控制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数。在短期内,这确实可减少校园的突发事件。但却扭曲了教育部门的责任管理关系,使其长期无限地承载公共风险压力。这不仅不能确保降低大事件爆发的概率,还可能使教育部门为避免风险采取保守行动,反而掩盖新的风险隐患。
校园安全责任由集中转向分担 面对新的校园安全形势,现行的校园安全政策已经到了必须进行调整、开拓、改革和完善的时期。这首先要求具备清晰、完整的政策设计思路。要从校园安全转向学生安全,即从校园物理安全的思路转向“以人为本”的学生生命安全思路,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政策;从封闭管理转向开放管理,不再局限于校园的物理边界,将校园安全融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从事件管理转向风险治理,建立以学生安全保障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结构,将事件过程中各方冲突转变为事前风险治理合作,从风险规避、责任集中转向风险治理、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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