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公共服务是实现共享发展财政保障的内容要素。社会成员参与共建共享离不开相应的物质基础,因此公共财政是实现共享发展的基本保障。公共财政怎么保障共享发展?简单地讲,就是财政更多地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传统财政的最大特征是,经济建设的投入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公共服务供求矛盾突出,财政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力度不断增大,不断加大了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投入比例;大大提升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共享改革发展水平;更加凸显了财政—公共服务—共享发展之间的内在紧密关联。显然,公共服务型财政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助推了共享发展。因而,财政保障共享发展并非意味着所有的财政投向都保障共享发展。只有财政更多地投向公共服务,更多地改善城市偏向、地区偏向、群体及单位属性偏向的公共服务供给,才是助推共享发展的。确切地讲,共享发展的财政保障是财政保障公共服务,进而保障共享发展的实现。
公共服务的供给侧改革 理论与实践存在的差距,在公共服务领域较为明显。理论上讲,公共服务是实现共享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然而实践上,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却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共享发展的公共服务要求。例如,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差别表明,公共服务不仅没有推进共享发展反而阻碍共享发展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供给侧改革,使公共服务供给朝着均等化、多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为公共服务助推共享发展提供新动力、新架构。
首先,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夯实共享发展能力。共享发展要有能力基础,让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拥有基本的共享发展能力,需要破除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偏向。一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打破城乡公共服务二元结构的传统模式,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彻底消除对农民和农民工带有歧视性的就业政策、户籍制度,尽快解决阻碍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均衡供给的体制障碍、制度障碍和政策障碍。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扩大和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二是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区域之间、省际之间以及同一省份不同地区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优化财政结构,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对中西部地区、落后地区的财政支持。三是群体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公职人员与普通群众,公办机构与私营企业,残障人士、重病患者与健全人之间的公共服务待遇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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