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对整个社会的幸福感有着积极影响。受教育的程度与收入成正比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更容易得到物质保障,从而能够间接提升自身幸福感。据统计,“居民接受学校正规教育的年数增加1年,将使其感觉‘非常不幸福’、‘不幸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下降0.01%、0.14%和0.52%左右,使其感觉‘幸福’和‘非常幸福’的概率分别上升0.56%和0.11%左右。”
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是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提升整个社会幸福感的重要途径。医疗卫生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因此,确保人们在适当优惠条件下公平合理地享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居民幸福感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加大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不仅改善了医疗卫生条件,还减轻了人们的医疗负担,特别是对广大农民。
此外,住房保障服务、劳动就业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公共文化与体育服务以及城乡基础设施等其他公共服务也会对人们的幸福感产生影响。
平衡全国资源分配 公共服务的完善是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与体育以及城乡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全面考察,可从以下几方面提升居民幸福感。
其一,保持经济稳步增长。经济水平直接决定公共服务支出规模,政府应结合我国地区性经济差异情况,对不同区域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平衡全国的资源分配。同时,加强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从社会地位、生活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提高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其二,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如今,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但城市社会保障服务的对象是城镇居民,这使得农民在城市无法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因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确保农民工在城市的基本生活质量,是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要一环。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力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政府要转变财政支持模式,即由“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服务财政、民生财政”转变;另一方面,加大农村和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力度,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
其三,持续推进公共教育。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人才是建设小康社会的持续动力。各级政府应给予公共教育更大的支持,使投入的资金更高效地服务于人民,同时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加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两免一补”力度,提高义务教育的水平,提升社会的基本教育水平,从而提高人们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满足,提升居民幸福感。
其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了农村绝大部分的农民,但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区助老服务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地区、城乡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政府要通过财政支出以及相关政策发展农村的医疗服务,解决农村“看病难、治病更难”的问题,同时提升农村的医疗环境。
总的来说,要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国家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完善公共服务的支持规模和结构,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共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各级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实施过程中权责明晰、配置合理,真正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在各层级的有效供给。同时,在公共服务体制的建设中,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权责划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避免责任上相互推诿、财权分配上纠缠不清。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财政支出的老龄化背景下地区收入差距效应”(71563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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