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在现有新农合大病保障基础上,考虑不同地区人口、经济以及卫生发展水平差异,适时确定大病保障筹资与新农合整体筹资的关系,建立大病筹资机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水平与大病风险防控能力同步提高,更好地满足农村医疗卫生保障需求。发挥保险、救助等制度的协同互补作用,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础上,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无缝接续,做好不同性质大病保障制度的衔接与整合,确保农村贫困群体“看得起病、看得上病”。
四是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我省不少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设施较为匮乏,一些偏僻农村医疗设施仍然处于空白状态,这种局面严重影响了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应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采取政府投入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农村医疗基本设施达标。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障农民有病得到及时科学诊断和医治。建立远程培训模式,搭建村医远程医疗平台和在线医疗共享平台,实现病历分析、医疗方案共享,丰富乡村医生医疗经验,提高诊断能力。
五是开展对贫困地区和农村贫困人群的健康干预。借助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契机,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大贫困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最大限度保护好农村水源和空气,防止传染病的蔓延与扩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开展长期系统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力争让农村贫困人口少生病。
(作者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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