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建设生态文明,绝不是简单地解决环境问题,而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展动能、环保法治等方面的系统性建设。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的部署要求,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第一,推动绿色发展。要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绿色发展是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发展。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就在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实际上,无论是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还是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无论是经济结构调整,还是发展方式转变、发展动能转换,都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依靠科技创新、技术进步,通过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第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把打好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四大战役”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改善民生的着力点、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环境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必须加大科研投入、组建科研团队,找准问题做好科学防治;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压实各级环保责任,多措并举做好铁腕防治;必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下大力气做好协同防治。
第三,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我们要根据这一方案,充分调研本地实际情况,加快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第四,强化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既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也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用足用好我国《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压等权力。要创新执法方式,采用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全时执法、不定时执法、细致执法、精准执法等方式,排除人为因素干扰,掌握生态环境的真实情况,增强环境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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