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它以内化环境行为的外部性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基于环境资源利益的调整,从而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扩大运用环境税征收、绿色信贷、绿色采购、绿色保险、生态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的范围,从源头防止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六,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形成资源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环境保护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政府及司法机关应在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等方面形成资源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企业要主动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产方式。环保组织作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应在环保知识、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及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公民要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快乐为理念,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倡导绿色化、低碳化的消费方式和消费结构。
第七,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一方面,要做好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工作,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要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作者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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