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技术不断拓展农业分工空间 在亚当·斯密看来,分工与专业化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是为斯密定理。但他也曾指出,农业生产的内在自然属性是分工深化的重要障碍,并导致农业生产率远远落后于工业。这在当时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可能存在一定合理性,但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中许多农艺与生产环节是可以分离的。例如种植业中的育苗、整地、植保、收割等环节,都可以独立分离出来,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由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提供。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现代装备技术和新型农业投入要素的出现,极大地拓展了农业的分工空间。
以农业机械化进程为例,经典农业经济学的观点倾向于认为,农业机械化存在显著的规模偏向,迅速推进必须要有相应的农户规模作为配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细碎化的小农生产方式和农户耕地规模没有实质性扩大的情况下,为农业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机械化道路,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农业机械化的“中国模式”。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机械化进程尤其在2004年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以来进展迅速。例如,除了农户自购自用等常规模式以外,农机集群式跨区作业、专业农机手和服务组织等服务“外包”新型模式蓬勃发展。我国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从2007年的40%迅速提高到2016年的65%。在劳动力成本刚性增长和“刘易斯拐点”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三连丰”就高度得益于这种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以及生产环节的新型分工形式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当前,除了农机服务“外包”外,育苗、栽培、施药和收割等生产环节多种形式的服务“外包”,在中国农业中大量出现,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力不再“剩余”的新形势下的中国农业发展。这些新形式再一次证明了农户家庭经营的旺盛生命力,并足以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业生产仍然可以实现有效分工,获得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的收益。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生产服务“外包”为典型形式的农业分工新发展,依赖于高度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近年来,国家“三农”政策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过程综合配套服务。2018年,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有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不存在规模偏向,不排斥小农,可以在双层经营体制下同时兼容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发展,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分工的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分享规模经济的收益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
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尚存在结构性不足,难以有效满足小农户复杂多样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耕地的不可移动、不可叠加等自然属性,以及特别分散、细碎化的小农经营,使得社会化服务的纵向分工受到极大限制。例如,河南省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2016年就已经达到79.1%,小麦、玉米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但以花生等为代表,纵向分工难度大的经济作物的机械化水平就只有55.1%。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增加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供给,更需要充分利用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在特定区域内实现农户有组织的横向分工与专业化,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向纵深发展。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基本国情农情。以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抓手,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大市场,对接现代农业发展。这样做不仅能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获得规模经济,实现农业产业兴旺,更是补齐小农户这一占据农民大多数群体的发展短板,使亿万小农户共享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在农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