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最初包括上海、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南京、镇江、扬州、常州、无锡、苏州、南通。1996年,地级市泰州设置,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数量得到扩展。2003年8月,台州进入,以苏浙沪16城市为主体形态的长三角城市群得以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8月在南京举办的长江三角洲城市市长峰会上,16位市长联合签署《以承办“世博会”为契机,加快长江三角洲城市联动发展的意见》。其中的“全面提升长江三角洲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活动方案”中,首次提出了“长三角人”的新概念。
四是2008年长三角地区2省1市25城市版。 2008年9月1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和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2010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首次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将长三角区域范围界定为苏浙沪的25个地级市,主要是在原有16个城市的基础上,加进了徐州、淮阴、连云港、宿迁、盐城和金华、温州、丽水、衢州。不过,该规划仍然把16城市列为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的“核心区”。
五是2016年长三角城市群3省1市26城市版。 2016年6月3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发布,在2省1市25城市的基础上去掉了苏浙的一些城市,同时把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滁州、宣城纳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
总的来看,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方面,目前还主要停留在磋商、文件、论坛层面。实际上,36年来,各种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的研究已经不少,现在需要的不是简单地再做一批课题,而应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要求和部署,对以往研究成果、规划成果等作一次系统梳理和集成分析。把一些东西“踢出去”,避免“新瓶装旧酒”;把一些东西加以改造,把其中具备实施条件的直接运用到实践中,进而在新起点上切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迈向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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