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就业服务 提升就业质量 分类管理 加强保障 维护公平 加大投入 一是积极探索对企业和劳动关系的分层管理。我国产业结构复杂、企业数量众多,企业的性质、规模、用工方式各不相同,劳动者也有多种多样的诉求。与此同时,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迅速发展,面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以往单一标准的劳动关系认定难以应对新的就业形式和新型用工方式带来的挑战。
对此,应该积极探索对企业和劳动关系的分层管理,允许一些更为灵活的劳动关系存在。对于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在劳动合同关系认定、解雇保护等方面,给予适当宽松的标准。对于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谈判能力较强的劳动者,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给予双方更多的谈判空间。在增强劳动关系标准灵活性的同时,扩大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不断完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标准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等基本权益都必须得到保护。因此,对于一些基本标准,如工作时间、最低工资等,应设置得更为明确。同时,尽快推进社会保险跨地区跨部门转移接续便利化,可考虑设立全国性的调剂金制度,使更多劳动者特别是就业流动性较强的劳动者更有意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改善就业服务质量,加大社会对人力资本的投入。随着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都面临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调整。因此,我国的劳动力市场面临着更大的转型压力,市场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劳动者特别是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学习能力不强的劳动者,面临技术升级、工作方式变革、行业转换的挑战。相关部门应把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和提高就业服务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除了加强对整个教育体系的投入,还应有针对性地加强终身教育、在职教育等直接面向劳动年龄人群的教育投入。同时,应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为劳动者转换职业、学习新技能等提供更好的指导。
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障作用,尽快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增强反就业歧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并进一步拓宽其适用范围,加大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在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上,公共部门应该发挥示范作用。公共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劳动力市场公平和规范程度的标杆,应改变当前一些公共部门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现象,特别是要解决好同工不同酬等具体问题。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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