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民组织体系。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农村能人作用,引导小农户联合生产、抱团发展,组建农民合作社或产销合作组织,其中首要的是开展营销合作。帮助小农户对接运作良好的农民合作社等主体,通过抓新型主体带动小农户,实现小农户生产和大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试点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建立土地入股、订单带动、利润分红等机制,实现全产业链增值增效。借鉴广东梅州等地经验,对本区域涉农经营主体进行整顿,按照选优淘劣原则,把具有规模、实力和诚信的主体,分门别类组建农业产业协会,建立“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模式,对特色优势产品进行统一编码、备案、推介、营销、融资,实现区域农业整体发展。要研究将新型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为评价和扶持的衡量标准,对带动户数多、能力强、效果好的新型主体进行重点扶持。
完善生产服务体系。采取政策扶持、典型示范、项目带动等措施, 大力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帮助小农户解决生产经营环节关键问题。在产业集中地区,整合县乡基层农业服务资源,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农户开展常态化服务。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扶持成立专业化服务公司,配套专业机械设备,培训专门服务人员,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为农户提供农资配送、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收储加工、产品销售等全程或半程社会化服务。围绕区域优势或特色产业,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农户按照产业链环节,开展分工合作和专业服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合体或联盟,提升社会化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开发规模化农场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汇聚种植、气象、农产品等大数据,监控若干农户规模化或连片承包地的生产状况,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MAP),实现智能化、标准化生产管理。
建立产品营销体系。基于智慧农业和农业大数据,建立区域农业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市场监测体系,为农户和新型主体提供更精准、全面、可靠的大数据服务。推进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在农产品产地、集散地改造或建设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地头冷库等,帮助农户解决果蔬保鲜问题。支持建设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在乡村完善电商服务站(点),推进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构建新型市场关系,发展社区支持农业(CSA),建立直供直销、个人定制等模式,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推进农旅结合,建设完善基本的基础设施,引导市民下乡度假养老,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提供休闲、观光、食宿等功能,增加农业多元收益。
健全金融支持体系。针对小农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政府要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对小农户的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发展农业普惠式金融体系,推进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推行小额贴息贷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开展“互联互保”“基金担保”“政银合作”等融资模式。推广农户贷款与政府增信机制联动模式。落实农业保险保额直接物化成本,创新“基本险+附加险”产品,积极开展农民互助合作试点,农户在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对农户收入水平影响较大的作物、畜类等实施强制性保险,鼓励开展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搭建信息传播体系。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发针对小农户的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成立县域农业信息中心,为农户和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生产状况、市场供求走势、动植物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等信息服务。研发和推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手机客户端,利用移动、联通、电信、腾讯等运营商资源,搭建飞信、微信、微博、QQ群、群邮件等多元惠农信息服务通道。这就要求要做好农户使用这些新媒体的教育培训工作。
夯实农民培育体系。小农户发展不能仅靠政策支持和主体带动,关键要提升小农的自我发展能力。针对不同文化程度、年龄阶段、产业类别等实际情况,对小农户采取不同培育措施。尤其要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把真正从事农业生产、有意愿提升素质和技能的农户作为培育对象。要引导小农户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引进优良新品种和生态高效新技术,生产特色优质农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破解增产不增收问题。除生产类人才外,要重点和加强培养乡村管理类、科研类和经营类等急缺人才,补齐乡村人才短板。同时,扶智要与扶志相结合,通过评比评级、表彰奖励等措施,增强农民进取意识和紧迫感,破除传统小农自给自足、小富即安等保守思想,使小农发展更具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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