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公开与及时回应 公开是最好的治理策略之一,透明应为政府管理之常态。作为公共物品,政务信息与民众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及时、准确地公开这些信息是政府的义务,是保障民众知情权、促进政府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体现。政府信息的公开、政务活动的透明不仅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政府工作,也有助于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沟通和双向互动。信任形成并进入良性发展的基础是彼此长期、深入的了解,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也遵循这一逻辑。民众充分了解政府的行为状态才能给予政府充足的信任,在关键时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信息公开既是政府为自身所作的“信任储备”,亦是切断谣言传播、赢得公众支持的保障。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现状与民众期望之间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要消除这些差距,不仅要在技术、程序等方面不断改进,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形式;也要提高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尊重民众知情权的意识。
同时,政府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提高政府工作的回应性,夯实政府公信力的基础设施。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和机制。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坐实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机制。另一方面,构建更加有效的信息公开协同机制。针对各部门在信息发布中引发民众质疑的现象,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各部门的宣传处室之间要以更好的协同工作机制来应对。各部门要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的联席会议制、会商制、联动机制等;及时回应突发事件和舆论热点,用公开透明的信息和积极回应的态度来赢得民众信任和支持,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来适应新媒体时代。政府坚持将公开透明融入到自身的日常行为中,政府公信力自然能够稳固和不断提高。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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