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山区不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比较与思考(下)
四、西南山区农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本模式条件下,出现的上述新型经营模式在西南山区农业生产中表现形式不同,绩效各异,对于西南山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亦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进而表现出新的发展动态。
1.龙头企业带动型经营模式的缺陷和风险
理论与实践证明,龙头企业带动型经营模式的成功建立在企业与农户双方诚信和信息对称的基础上。但由于企业与农产双方市场地位悬殊、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有限等因素,农户在双方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从而使该模式具有先天缺陷。这几年,由于企业违约或中途撤离给农户造成严重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给该模式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在西南山区,近年随着劳动力大量流失,农业从业农民年龄偏大,整体素质下滑,使企业新技术推广难度加大,企业管理成本增加,企业对农产生产协议农产品的满意度也降低。为此,西南山区龙头企业带动型经营模式尽管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具有推动作用,但近年发展呈现缓慢下降趋势,且双方合作表现出不稳定性。
近年来,西南山区企业渗入农业生产领域表现出新的形式——工业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即企业依托政府大规模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大部分农民通过出租土地给企业获取地租收入,还能给企业打工获取务工收入;少量农民则以土地入股企业,在获取保底租金的同时,享受企业收益分红。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推崇工业化农业生产经营,但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该经营模式在生产实践中存在较高风险:一方面,农户的利益缺乏有效保障,若企业一旦经营失败或半途而废,农产不仅失去全部收入,而且会面临土地复原耕种的高昂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目标不同,企业与农户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的利益和矛盾冲突不断,给农村和谐稳定增加了压力。正是基于此,目前我国已从国家层面提出将“对公司大规模流转土地并返聘农民的模式严格限制”。
可见,龙头企业带动型经营模式存在的先天缺陷使其发展速度减缓,乃至出现新的发展形式,但不可否认其在实践运行中的绩效和作用。创新机制和加强监管,是确保龙头企业带动型经营模式健康发展并在西南山区继续发挥作用的关键。
2.合作社引领模式存在的问题
前文的成功案例表明,“合作社中农产”经营模式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绩效显著,但遗憾的是在西南山区真正成功的合作社数量有限。此外,由于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冲击与农民流动性的加剧,农民在熟人社会中理性行动的逻辑以及他们与此相适应的特殊的公正观,已不再受到诸如传统的组织力量与文化力量的约束,使合作社的公正、公平性受到挑战。
3.大户经营模式的不足和发展动向
受西南山区农业生产条件约束,大户经营模式发展缓慢。但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少数成熟的专业种养大户向多元化家庭经营方式转变,为大户经营模式的发展拓展了空间。与单一产业经营相比,大户的家庭多元化经营可以通过产业互补实现农业生产的利益最大化,亦成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雏形。目前,重庆一些头脑灵活的经营大户,已经实现了由专业大户向家庭多元化经营的转变,他们通过种养结合形成循环农业,或通过轮间作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家庭小规模多元化经营。这种由专业大户向家庭多种经营的发展,不仅为大户经营模式突破发展瓶颈找到了突破口,而且完全契合了国家倡导的发展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政策导向,亦完全契合西南山区立体农业的资源条件。
五、西南山区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思路及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立足于大户经营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多元化经营模式,是依托西南山区农业生产条件和资源环境发展起来的,其不仅适宜山地农业资源条件,而且契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其他经营模式相比,也具有先天优势和后天发展契机。而龙头企业带动型和专业合作社引领型生产经营模式,尽管在西南山区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但仍然具有强劲的生命力。为此,笔者认为,西南山区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发展与培育应该创新思路,优先培育和重点发展大户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模式,同时引导其他经营模式规范健康发展。这里,提出加快西南山区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和健康发展的建议如下:
一是改变农村人才培训方式,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发展,离不开农村人才队伍的革新,当前仍然主要承担着农业生产重担的留守老人,必须为有文化懂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新生代农民取代。当前针对农民的培训五花八门,但时间短,绩效不显著。为此,应改变当前对于农村人才培训政出多门的投入方式,把针对农民的培训集中化、持续化,由过去着重培训技术性农民向培训职业农民方向转变,通过全方位的长期培训,培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领军人才。
二是加大投入,助推西南山区农业产业发展。尽管近年来国家对农业投入逐年加大,但农业的弱势地位并没有改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仍然比较低,特别是西南山区,由于农业生产条件欠佳,农业发展面临重重危机。为此,应加大投入,改善西南山区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支持农业科技研发,特别是适宜西南山区农业生产的小型农业机械、土壤改良、节水灌溉等方面的农业科研及成果推广;设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和奖励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发展;改革补贴政策,针对西南山区集约化生产规模偏小的实际情况,降低大户奖励的经营规模标准,同时,提高西南山区农业生产补贴标准。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扶持发展农业科技专业服务组织。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织各种专业合作社(服务队),优化农村劳动力、农业机械等资源配置。扶持发展专业化科技组织,如农机专业合作社、病虫害防治合作社、灌溉队、收割队等,解决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劳动力不足问题,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经营和服务,减少农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加速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创新科技服务,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下的科技需要是全方位的,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包括产前规划指导、产中技术服务和产后加工销售等。传统的以农业产中技术服务为主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已难以满足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下的科技需求。为此,应引入全程农业技术创新服务理念,有效整合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等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建立新型农业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多学科优势结合和不同服务主体的优势互补,使农业技术服务覆盖农业产业链全程,甚至向关联产业延伸,为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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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唐丽桂(1977一),女,云南姚安人;助理研究员,硕土,现任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乡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要从事农业项目投资及农业政策研究;Tel:023-65703703,E-mail:tanLlig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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