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生:解读“中国模式”需创新西方经济学理论
“中国模式”除了鼓励竞争、发展自由市场,还有至少四个方面的“中国特色”:经济上,坚持公有制基础上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集约型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政治上,寻求一党制与自由市场经济的最佳结合点;社会上,强调发掘家庭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功能;文化上,探索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并重,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1978年至2010年,中国经济领域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当然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等。遑论未来,单就中国过去33年时间里的经济社会发展绩效,称之为“中国奇迹”、“中国模式”、“北京共识”,并不为过。问题在于究竟是什么驱动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中国模式”的独特性到底在哪里?
基于传统西方经济理论的现有知识框架,本文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四个方面剖析了它们难以或不能很好解释的中国特色,当然,有些特征西方并非完全没有,只是中国表现得更强烈而已。无论如何,诠释过去33年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都需要把中国实践创新与发展西方经济学理论相结合。
“中国模式”除了包括鼓励竞争、发展自由市场以外,还包括至少四个方面的“中国特色”:一是经济上,坚持公有制基础上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集约型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二是政治上,寻求一党制与自由市场经济的最佳结合点;三是社会上,强调发掘家庭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四是文化上,探索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并重,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一、公有制基础上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和集约型的现代农业
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关于个体理性的基本假设就是利益最大化,通常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另一类是最大化个人与他人的利益之差,后一类被称为“红眼病型”,虽然我倒霉了,只要你比我还倒霉,那我就是快乐的。在随后的经济学理论中,尽管出现了诸如有限理性假说,但都未深刻挖掘旨在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微观个体行为,而且在仅有的集体理性以及联合利益最大化的理论模型中,其前提和结论都认为联合利益最大化的个体行为和均衡结果具有不稳定性,难以持续。
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为假设引申出来的政策含义就是私有经济的有效性,公有制经济则效率低下,不应存在。这很难完全解释从小就开始接受集体主义教育、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中国人的行为,进而无法诠释中国乡镇企业和国有、国营企业的蓬勃发展,而后者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当前中国社会舆论并非反对国有企业本身,而是指责部分产业内的行政垄断造成不公平竞争及某些国企员工高福利拉大居民收入差距。诚然,国有企业存在成本预算软约束及政策优惠问题,但这并不能抹煞公有制企业中愿意为了“集体”和“单位”利益而辛苦工作的员工奉献精神,然而,在私营或外资企业中,员工则很难找到这种所谓“单位人”的归属感与安全感。
在中国,以产权、所有制多元化为特征的经济制度主要体现在二、三产业中,走集约型现代农业之路是中国新的探索。在西方经济理论中,厂商一方面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量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进而实现规模经济,另一方面,在维持生产规模不变的条件下,提高技术,也可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这些理论应用到具体的农业经济领域,就产生了关于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问题,是走规模化经营之路,还是坚持集约化的做法?世界各国在推进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通常有两种典型的模式,即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美国人少地多,所以其农业现代化主要是以开展规模化经营、引入机械技术、农业专业化为特征;日本人多地少,其农业现代化以推广化肥使用这种要素投入为主要特征。这类国家覆盖的范围主要是传统的农业国家,比如日本、韩国。长期以来,中国农业现代化战略选择的是一条完全不同于欧美模式的路径,是以农户经营集约化,推广农业机械、化肥以及农药等现代要素使用为特征的发展路径。接近日本模式,但不尽相同:中国最大的国情和基本特色就是人口众多,因此,中国的现代农业不能也不会过分依赖技术革新,而要注重精耕细作。
二、一党制与自由市场经济的融合
在中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财富蛋糕越做越大,在任何一种既定的分配制度下,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的利益集团,居民、地区、行业、城乡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渐趋扩大,改革已经从“普惠时代”进入“利益分割时代”,要想让某些人变得更好,就必须让一部分人变得更糟,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上便出现了一种舆论导向:既得利益集团和体制内的人会更加腐败,阻挠旨在改善民生的改革,而腐败根源在于一党制。笔者认为这种僵化引用“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所推导的观点可能会有失偏颇。无论是一党制,还是两党制、多党制的国家,都有腐败,或许中国的情况严重一些。这可能与中国人的亲情意识更为浓厚有关,而非执政党的数量。在中国,人们从小便被灌输长幼尊卑和“血浓于水”的亲情理念,如果你的爸爸或哥哥让你帮忙做某件事情,你很难拒绝。即使你早已到了可以自立的年龄,父母或兄弟姐妹无偿借或给你钱买房子,再平常不过了,对于很多西方人而言,这似乎难以理解,实际上,浓厚的亲情意识客观上为贿赂家人和自身腐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究竟是一党制,还是两党制或多党制能更好促进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这个问题,西方经济学理论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绝大部分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经合组织成员国(OECD),实体经济严重衰退,而实行一党制的东亚多国则表现抢眼,引领了世界经济的复苏。日本名义上实行两党制,但自1958年至1994年的36年中一直由自民党执政,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良好。新加坡也是长期实行一党制,经济绩效令世人瞩目。中国则一直探索一党制与自由市场经济的最佳结合点,迄今为止,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了很大成功,如何解读,显然需要新的理论诠释。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家庭功能
中国在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始终强调发掘家庭的重要功能。在城镇,我国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从城镇职工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的养老金制度,等等,保障力度相对较强。但是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的生活成本、保障力度都有差异,所有城市老人完全依靠领取养老金维持生活,不太可能,家庭养老就成为了很好的补充,在农村尤其如此。西方国家的老年农民比城市居民拥有更多资产,农户不但拥有他们平生耕种的全部或部分土地,还投资于大量的牲畜和农业机械,这些资产就可以随时变现以备不时之需。即使这样,农民也和城市居民一样被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
但是,中国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靠变卖土地养老,他们多采用传统方式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对牲畜和现代农业机械的投资很少。与此同时,中国农村居民被排除在正规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政府不愿意在生产系统之外重建一套社会保障体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没有保障,这种保障来自于那种两代、三代甚至四代同堂的家庭结构,老年人不但可以依靠与他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且还有可能从住在外地的子女那里得到资助,总之,中国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具有浓厚的家庭孝文化的烙印。
四、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并重
自由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中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始终加强法治建设。但任何法律都有盲点,你走进一家小商店买东西付钱后,店主把你叫回来,耍赖坚称“你没付钱”,单凭法律很难解决这样的民事纠纷,就要寻找更为灵活的因素,像道德、诚信,予以补充。探索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并重,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又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关系”作为“人治社会”的典型特征,在中国的语境中意义复杂,“家人”、“亲戚”、“老乡”、“战友”、“同学”、“本家”等,都代表一种“关系”。费孝通先生提出了著名的“差序格局”概念:“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而且“关系”本身是动态的,在中国,“拉关系”就意味着彼此之间可以找到各个不同的切入点由陌生变为熟悉。
有人觉得,太多的“关系”,就会衍生出太多的潜规则、太多的不公平、太多的腐败,以此来否定“关系”存在的合理性与价值,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没有剖析“关系”本身所折射出的个体能力差异,一个穷苦的孩子工作能力很强,同时还善于和人交流,篮球打得也不错,因而赢得了领导、同事和朋友的赏识,“拉”上了“关系”,也得益于这些“关系”,他(她)今后的工作、生活左右逢源,你很难说这不公平。
此外,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地区保护主义和市场封锁依然存在。在诚信体系和法律建设尚不完善的条件下,对于厂商而言,开展跨地区的经贸合作就时时面临着违约的风险,如果对方违约,你到异地打官司,耗费巨大而且极有可能败诉,相反,若是与“关系”网络中的人做生意或者凭借这些人的威信确保异地商业合约及时履行,就会大大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基于此,“关系”可能充当了中国自由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润滑剂”和“催化剂”。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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