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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提升农民的“三生”环境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用农民视角看问题,走群众路线,“为农民谋幸福”。从农民视角看,当前关键是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本目的是造福亿万农民,必须始终坚持用农民视角看问题,走群众路线,“为农民谋幸福”。从农民视角看,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提升农民的“三生”环境,即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提升农民的生产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即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生产发展,优良的生产发展环境是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大环境总体趋好。但受长期的小农经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金融环境恶化、硬件环境退化、人文环境弱化、体制环境老化”,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农民的生产环境。 
    一是金融环境恶化,资金成为农民发展生产最紧缺的资源。农村金融是农村生产与建设的血脉。但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血脉在倒流,农村金融机构事实上已经成为从农村“抽血”的主渠道。每年约有7000亿元资金通过金融渠道流向了城市,平均每个县高达3亿元以上。农村的增值收益,大部分剩余被金融机构抽走。近两年,农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7%~8%,乡镇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4.4%,均远低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农村金融业成为我国金融业中最为脆弱的环节,农村金融业正在逐步被边缘化。“财政输血、金融抽血”的局面,使统筹城乡带来的支持效益被大大抵消,各项惠农政策大打折扣(2006年,国家财政投入农村的总量3000多亿,只相当于农村通过金融渠道流向城市资金的一半),资金成了农村最稀缺的资源。一面是“流出”表现的过剩,一面却是需求表现出的稀缺,一个尴尬的“二律悖反”。  
    二是硬件环境退化,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成了制约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大部分是大包干以前修建的,现在普遍老化、损毁。而由于国家水利建设资金大部分投向大江大河治理,农民最需要的、受益最直接、受益程度最高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全面取消了“两工”,投入缺口扩大。有关方面粗略计算,农田水利年投工量由2000年前的102亿个锐减到目前的47亿个,净减少55亿个。农民筹资筹劳的唯一渠道——“一事一议”政策操作难度较大,开展面较小(在税费改革开展较早的一个中部省,近些年真正开展“一事一议”的村仅占总村数的10%左右),新的投入渠道没有形成,投入存在巨大缺口,造成当前很多地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状态,几千年来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46%,机电灌溉面积不到30%。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以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正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
    三是人文环境弱化,谁来建设新农村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人文环境是形成整体环境的基石和根本,软环境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当前农村人文问题突出者有二:一是优质人才资源大量外流,“新生代农民”很少务农。虽然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工业化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趋势,但对中国来说,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农村仍然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场所,仍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阵地,仍然需要大量高素质农民来从事生产与建设。而现在,由于种地收入低甚至不赚钱,农村普遍存在着“轻农、厌农、弃农”意识,有些农民认为:农村一等人经商办厂,二等人外出打工,三等人在家种地,尤其是年青人在家种地更是被人看不起,大部分素质较高的青壮劳动力外出(《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据一个中部省对5个县区调查,平均在家务农的青壮年劳动力不足总劳力的10%。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时代性命题:靠谁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是农民素质亟待提高。农民不仅劳动就业技能普遍较低,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小农意识仍然较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还远没有真正落地生根,市场经济理念还远没有深入人心。比如在一些地方的开发建设中,资源埋在地下千年万年无人过问,一旦有人投资开发就漫天要价。农村落后的人文环境严重地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四是体制环境老化,“以农补工”时代设计构建的农村上层建筑已成为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大因素。几千年“皇粮国税”的终结,使农村基层工作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但上层建筑的改革相对滞后,旧的体制和工作机制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是“三个不到位”: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不到位。机构设置过多,人员编制过冗,导致行政成本过高。我国现在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全国乡镇财政收入能力不足1000亿,而维持运转则需2500亿,钱少只能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黄宗羲定律”随时都会卷土重来。二是乡镇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明,县乡关系、乡村关系不清,政企、政社不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薄弱。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长期的“以农补工”时代刚刚结束,与其相适应的各种向城市倾斜的政策法规以及上层建筑的系统修正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制度体系还远远没有建立。特别是,由于利益驱动,一些部门和地方对“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在认识上还没有真正统一,在行动上还没有真正落实,执政理念还没有真正转变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每年数千亿的支农资金经过层层跑冒滴漏,到了农民手里已变成毛毛雨,公共财政的阳光还远没有普照农村。
    因此,提升农民的生产环境,应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增收为目标,针对以上问题,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打造新金融”,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其中,特别要鼓励发展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止血”、“输血”,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命脉。 
    二是“夯实新基础”。不仅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特别要从国情实际出发,完善“一事一议”政策,适当放宽项目建设范围、简化决定程序、提高筹资筹劳标准,引导农民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积极投工投劳,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三是“培育新农民”。不仅要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特别要提高农民的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创业意识、合作意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现代文明生活意识,把巨大的人力资源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本。同时,要给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建立新机制”。不仅要抓住取消农业税的历史机遇,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特别要建立新的县乡关系,克服乡镇一级权小、责大、利微的问题,推动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向县级延伸。 
    提升农民的生活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目的是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让农民过上幸福生活。当然,其中的核心是较快地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始终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任务,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社会各阶层差距。但是,财富只是幸福的一个要素,绝不能把收入作为唯一标准,单单用收入数字的高低来衡量农民的幸福程度。有国外专家指出:“人们幸福与否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很多和财富无关的因素。经济越发展,非物质因素对幸福的影响就越来越大。”
    对这些非物质因素,一些地方政府概括为关爱指数、人文指数、安全指数、诚信指数、环境指数、廉洁指数等。究其实质,是关系民生、民计、民权、民情、民心等经济之外的政治、文化、社会诸要素。关注这些非物质要素,营造农民的生活环境,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所在,是“十一五”规划对于“民生”关注的政策指向,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当前尚处于被忽视的边缘。
    当前,从农民视角出发,新农村建设必须在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积极稳妥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的同时,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高度关注农民生活的非物质因素,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农民的生活软环境。 
    1.高度关注农民的公共诉求。我国目前缺少一个农民表达利益的机制、一个良性的谈判与协商对话机制。农民打官司往往赔了本也有理打不赢,有问题、有冤情时,往往只有一个办法——上访。但一些地方又把群众上访视为洪水猛兽,层层封锁,处处设防。农民上访,又往往是被踢皮球,材料被层层下转,“终点又回到起点”,有的直接回到农民要控告的人手中。在这种状态下生存的农民,要使用法律讨回公道就比较艰难。在他们眼里,法律已成为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有关方面调查显示,2003年全国接到信访1000万件以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还不足千分之二。
    因此,需要疏通民意反映渠道,打破中间梗阻,建立农民利益表达的制度和机制,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一要高度重视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把各级司法机关的工作重心下沉,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好务,下决心解决农村基层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效率低下等问题,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二要加强立法。现在有些农村亟需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制定出来,有些法律、法规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对保护农民权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体现不够。三要建立正常的信访机制。要坚决把以“堵”为主转变为以“疏”为主,畅通农民的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一个和谐的社会应是弱者求告有门,强者有所忌惮的社会。 
    2.强力推进村民自治。农民创造的村民自治,是8亿农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新农村建设关于“管理民主”的核心所在。从20世纪80年代初广西宜山、罗城一些地方农民自发组织村委会以来,我国村民自治从萌生到不断发展,取得了蜚声中外的巨大成就。但这种成就只是阶段性的,其民主形式上的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当前,亟需“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存在着的许多制度缺陷,使村民自治进一步体现其对改善农村社会治理、促进农村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功能。一要着力扭转村民自治普遍存在的“准行政化”倾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乡镇干预村民自治的事务应负什么责任并无规定,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也没有对村民自治权利提供足够的司法救济途径,村民自治缺少法律保障。一些地方,村委会只相当于乡镇政府的下属行政组织,乡镇政府对属于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依然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乡镇控制村委会的人事权,左右或干预村民选举,或对经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随意调动、任免。为此,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配套法规政策,尽快修改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地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把村民自治权利纳入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范围之内,明确要求村委会对村民负责,乡镇不得干涉村委会干部的选举和任用。二是着力解决贿选、控选问题。2003年8月21日,《人民日报》披露了山西省河津市老窑头村以“230万元巨款买村官”的贿选案件,甚至惊动了中央领导。更为严重的是,农村宗族、黑恶势力以及新兴农村富豪阶层,操纵选举,打压民主,控制基层政权,鱼肉乡里,已加速演化成为农村社会的重大问题。为此,要进一步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特别要坚决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三是着力解决选举出来的村干部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问题。村民自治制度还没有形成一套农民参与决策和监督村干部的制度和机制。可以说,没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就会最终被农民抛弃,村民自治就不能生根开花。为此,要以民主决策为核心,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全面进行村务公开,坚决改变村级事务由村干部少数人说了算的现状。真正“把农村还给农民,让农民管理自己”。 
    3.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环境。安居才能乐业。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条件。安居不仅仅是住房条件的改善,更体现在生活环境的安定祥和上。当前,一些地方农村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一,大量青壮年外出之后,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群众联防、自防能力极大减弱,犯罪分子如入无人之境,一些村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抵抗力量几乎为零。其二,农村警力严重不足。城市有充足的警力做保障,而农村警力不足。美国万人拥有65个警察,我国只有12个左右,农村更少,几万人的乡镇往往只有一个三、五名警察的派出所。而且,农村公安工作只重于“打”,不重于“防”。其三,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增多,特别是家族、派性矛盾突出。其四,个别地方黑恶势力横行,欺行霸市,制造事端,插手纠纷,对农村社会治安影响最坏、危害最烈、后果最严重。以上这些因素,导致近年来农村侵财性案件、恶性案件、青少年犯罪案件等明显增多,特别是杀人、伤害、抢劫等等暴力犯罪案件急剧增加。近年来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多起强奸、杀人、灭门案,受害者全部是农民。对此,应切实加强农村公安干警力量,可以把乡镇机构改革中分流出来的一些富余人员,特别是军转干部,充实到公安队伍中来,并建立健全以防为主、狠抓防范、打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基层干群创造出来的群防群治的实践经验,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着力解决一些青少年有学不上、有家不归、有业不就的问题;把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重中之重,给农民一个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
    4.大力推进现代文明进乡村。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特征。然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亿万农民不能公平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恰恰正是新农村建设最薄弱的环节。从教育看,国家教育经费大部分用于城市,农村人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城市则是65.4%,92%的文盲、半文盲在农村,农村中学生是城市的4倍,而国家中学教育经费投入中农村只占38%,教育不公已成为城乡之间的最大不公。从卫生看,90%以上的农民是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65.4%的乡镇没有卫生院,占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民仅享用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人口期望寿命相差近6岁,城乡“生命价值剪刀差”已经形成。从文化看,农民文化消费支出日益增长,但农村文化娱乐极其贫乏,近几年全国有700多个县级图书馆因缺经费没有购书。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状况进一步加剧,农村“文化荒漠化”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城里人可以花数千元听一次音乐会,而农民只有“娱乐靠酒”了,于是,格调低下的“文化垃圾”向农村蔓延,“黄赌毒”和邪教组织乘虚而入、屡禁不止。  
    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新在广大的农村人口享有丰富的物质生活上,更要新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到丰富、健康的文化生活上。必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其中,要特别重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保护农村传统文化。中国农村传统文化遗产之丰富,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然而由于“文革”的文化灾难和改革开放后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以及政府、城市“主流社会”的歧视,中国农村民间文化(如戏曲、秧歌、剪纸、刺绣、中医、书法、民乐、民俗、礼节、传统技艺等)正迅速消亡,民间艺人急剧消失,民间艺术日渐衰落。而韩国、日本都把弘扬传统民间文化作为民族现代化的重要动力,西方国家重大传统节日庆典都非常隆重、神圣。应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农村传统文化遗产,大力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二是推动城市资源下乡。现在,一方面,农村社会事业资源极度匮乏,另一方面,城市资源过度集中甚至闲置。胡鞍钢研究指出,我国80%的卫生资源集中在大医院,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数量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水平,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和资源的严重不足甚至与落后的非洲国家相当。为此,应统筹城乡资源配置,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和引导资源下乡,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实行城乡服务一体化。三是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对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民来说,电脑和因特网就和农业机械和气象报告一样重要。而我国目前1.62亿网民中农民上网还不到全部上网人数的1%。在城市互联网飞速更新换代和普及的今天,农村基本上还是无网络知识、无网吧、无网民的“三无”地带。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是解决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农村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引发农村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重要突破口。应尽快把推进农村信息化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当务之急,是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把农村信息化建设纳为重要内容一并规划,特别是新规划的居民点,应全部开通互联网。四是重构农民生活方式。采取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好形式,循序渐进地引导农民文明生活,正确消费,破除陈规陋习,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农民的生态环境
    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20字总体要求没有突出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只是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内容,在文件第15款中提及。当然,中央的部署只能是原则性的、宏观性的。但由于强调不够突出,在各地落实过程中,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往往被忽视、忽略、甚至丢弃。这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一个重大认识盲区。 
    第一,生态环境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在农村。人类的所有活动都受制于生态系统,生态资本的保值增值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存续和发展。国外有学者说,环境污染是人类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对我国来说,生态环境建设尤为紧迫!资源短缺、人口膨胀,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而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一套适合这一基本国情的发展模式,我国经济增长基本上是建立在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上,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集中出现。于是,中央在科学发展观这一新的执政理念中,着重强调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应该说,这是着眼长远的根本大计。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在农村。广大农村,是淡水、耕地、林地、草原、生物等资源的最大腹地,是承载人口的主要场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环境依托。同时,与城市比较,农村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线长面广,环境问题原因更为复杂、危害更为严重、治理更为困难,也必然是生态建设宏观战略思维的主要着眼点。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标志着国家适时地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和治理环境的主战场放在农村。但是,问题在于这一事关全局的大战略还远没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第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城市和全社会的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很多人,特别是城里人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抱以漠视的态度,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农村的事、是农民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然而,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有毒大米等一系列社会公共卫生问题一浪接一浪的爆发,城乡居民健康程度下降(据统计,北京儿童医院每年出生的残疾孩子数量不断上涨,其原因主要是农产品生产使用了过量的农药和化肥)、医疗保健成本大幅度上升,已经为城里人敲响了警钟:农业还具有着生态功能,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影响到了城乡居民的健康、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保护好农村生态,最终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农民,更是全社会所有成员。 
    第三,农村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已成新农村建设的极大障碍。全国耕地面积已从1996年到2006年的十年间减少1.2亿亩,沙漠化、荒漠化土地分别占国土面积的28%和18%,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7%,可利用草场90%以上不同程度的退化、沙化和盐碱化。耕地污染面积已近2亿亩,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高达西方发达国家的3倍,农药施用量为美国的2.5倍。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成因,有以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农村工业化引起的点源污染,农业生产引起的面源污染,以及过度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当前,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城市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向农村转移已成为农村环境恶化的另一大主因。城市的垃圾、污水、废气等污染在“体外循环”,以有序的方式向农村转移,农村被动地成为城市的垃圾场,导致城市环境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急剧恶化。河南项城的黄孟营村由于地下水被城市工业废水污染,一个2000多人口的村子10多年来已有200多人死于癌症。2004年7月20日至27日,淮河突发有史以来最大污染,5亿多吨指标污水,形成150多公里长的污水团,扫荡中下游,千里淮河鱼虾伏尸。农村环境问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严重阻碍,广大农民要求改变这种状况的要求强烈而迫切! 
    第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长期没有得到重视,社会共识没有形成。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重要背景是长期以来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忽视。中国的环保工作从一开始就把重点放在大城市、大工业和大工程上,环保投入主要针对城市,最基层的环保系统是县一级,农村没有环保机构。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相当部分县级环保局没有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装备陈旧落后,甚至不如中学的实验室。农村环保只能是“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同时,受小农意识和传统生产习惯的影响,农民对可持续农业生产方式还不能很好地理解和接受。更重要的,一些学者、地方官员出于短视和短期利益,对农村生态建设持反对意见,“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还在相当一部分执政者中努力地实践着,农业生态建设缺少全社会的理解、响应和支持。 
    为此,迫切需要把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一个战略位置上来抓。一是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要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和城市环保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全国环保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作为实施的重点,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要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管理体系,充实农村环保机构的力量,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对乡镇企业污染的治理力度,制止城市、工矿企业向农村排放“三废”。二是严防新农村建设导致新一轮的生态环境破坏。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要专门编制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生态建设相结合,使生态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前特别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着“一刀切”的错误倾向,把绿树掩映、小桥流水的农村建成了钢筋水泥的城市居民点,使农村失去了原有的生态优势,这是建设,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是破坏。这种倾向必须防止和克服,决不能让一些地方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三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宣传和引导,积极开展沼气建设、废弃农用地膜回收加工、秸秆过腹还田和热解气化等循环利用工程,逐步引导广大农村走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道路。四是限制农业盲目开发。科学合理地进行生产布局,总体上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顺应自然规律。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扩大草原生态治理工程实施范围,积极实施生态移民、扶贫移民,促进生态保护和恢复。国家已经做出区域功能的规划,对那些不宜发展经济的地方应将人口迁出,坚决放弃。各地应在国家区域功能布局的总体框架下做好各自规划,按部就班实施,这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根本大计。 
    作者单位: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
    文章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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