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全国劳动力市场与农村发展政策
一、引论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持续发展与完善,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仅就农村来讲,当前深刻影响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市场主要有三个:农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婚姻市场。全国农产品市场的形成,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消灭了经济作物的超额利润,任何一种经济作物的超额利润都会吸引更多生产者,从而增加经济作物的市场供给,削平经济作物的超额利润。正因如此,凡是政府力量推动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以提高农户收入的努力几乎都是失败的。农户种植经济作物的收入一般比种大宗粮食作物的收入要高,之所以收入高,往往不是因为经济作物比大宗粮食作物有更高利润,而是因为种植经济作物投入更大,市场风险更高,且劳动投入更加密集。扣除投入、风险成本,种植经济作物与种植大宗粮食作物的平均劳动报酬几无差异,且这个劳动报酬比全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平均工资略少。之所以比全国劳动力市场平均工资略少,原因有二:一是进城务工经商,远离家乡,生活成本高,且心理成本高,因此如果外出收入与留村收入差不多,农民工就不愿意进城了。二是有大量缺少进城就业机会的中老年农民留村从事农业生产,中老年农民缺少流动性,使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很低。正是大量机会成本几乎为零的中老年农民的存在,而使资本化的农业(主要是种植业)难以在中国发展起来。
婚姻市场是当前影响中国农民生活的又一个重大环境条件。传统乡村社会是相对封闭的,农民通婚圈比较小,大都在村庄附近十数公里最多数十公里范围之内。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民大量进城务工经商,传统通婚圈被打破,出现了女性资源的单向流动,即农村妇女嫁入城市,中西部地区妇女嫁入东部沿海地区,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的山区妇女嫁入资源条件好的平原地区,贫困地区妇女流向富裕地区的普遍情况。传统通婚圈的打破,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形成,产生了女性资源流失地区严重的性别失衡,这种性别失衡对代际关系、婚恋模式都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
本文重点讨论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及其含义。全国劳动力市场与全国农产品市场、婚姻市场之间有着密切的相关关系。
二、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传统中国以农为主,农民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决定农民收入状况的最重要因素是人地关系、自然条件以及土地占有情况。在人多地少、土地占有不平衡的传统中国,农民为了养活自己,在土地上进行过密化投入[1],利用农闲从事手工业等副业,以及通过男耕女织以更加充分地使用劳动力来增加家庭收入[2]。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实现赶超型现代化目标,有效从农村提取资源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逐步形成农民流动性受到限制,农民主要收入来自农业收入。到20世纪70年代,以苏南为代表的农村开始出现乡镇企业,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从乡村工业就业中获得了非农业收入,从而极大地缓解了农业普遍存在的劳动力过剩,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
改革开放前,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极为庞大,农民在农业中的就业不足造成了农民的普遍贫困。从苏南开始的乡镇企业革命迅速向全国蔓延,乡镇企业产值一度占据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半壁江山。乡镇企业发展为农民提供了离土不离乡的获利机会。乡镇企业发展好的地区,农民收入高,农村变得富裕。
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工业品短缺时代的结束,乡镇企业本身存在的“散小乱污”弊病变得显著起来,不久,乡镇企业大量关闭。乡村工业化比较早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成功实现了乡村工业的升级换代,中西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乡村工业却一去不复返。几乎在乡镇企业大量关闭的同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体系,并很快成为世界工厂,沿海地区工业化和中国城市化的加速,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务工经商机会,农民离土又离乡,进城又进厂,“民工潮”成为世纪之交的突出现象。
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中存在大量务工经商就业机会,数以亿计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很快就冲垮了之前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限制农民流动(尤其是限制农民进城)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很快清除。进入21世纪,农民拥有了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权利,且实际上几乎每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进城寻找非农业获利机会,成为进城大军的一员。农民工冲破体制、地域、行业界限,投入到几乎所有市场机会中,很快就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3]
三、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含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工在全国“盲流”,城乡二元体制开始松动,全国性劳动力市场开始形成。到2000年前后,几乎所有限制劳动力流动的体制障碍都已清除,全国劳动力市场正式形成。
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为数量极其庞大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在全国获取劳动报酬的机会,农民工进城,中西部农村劳动力流向沿海工业化地区的农村,之前城乡分割、地区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不再存在;城市劳动力以及沿海地区农村劳动力和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处在同一个劳动力市场中。尤其是对于人多地少资源禀赋差的农村地区,进城务工经商收入远高于农业农村收入,城市务工经商对他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从农村到城市寻找机会的农民工就像洪水一样将所有低端劳动力市场的空隙填平。在具有高度竞争性的同时,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为“中国制造”提供了强大的劳动力优势,并助推中国很快成为世界工厂。几乎是无限供给的农村劳动力为中国发展带来了人口红利,也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各项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全国劳动力市场形成的重要含义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哪里工资收入高、工作条件好,农民工就流动到哪里去。首先是低端劳动力市场的形成,逐步向整个劳动力市场渗透,以至于当前公务员也只是大学毕业生的一种选择:选择公务员主要是其工作保障性较好,缺点则是收入水平比较低。
从以农民工为主的相对低端的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来看(这是本文主要讨论的方面),不同的劳动形式、劳动条件、工资收入、工作性质之间存在着替换性。比如技工与普工,工厂与工地,制造业与服务业,雇佣劳动与自雇劳动,工作相对自由与工作纪律严格,脏累重体力工作与脑力劳动,白领与蓝领等等,这些工作的报酬差异既与劳动者的个人条件、偏好有关,又与工作本身的性质有关;所有这些工作,在劳动者个人投资(包括教育、技能、身体各方面)、年龄、能力、偏好与劳动岗位收入、风险、体面性、自由度之间存在着匹配关系,并因此形成了全国劳动力资源的最有效配置。
我们可以就一些方面进行简单讨论。
如前已述,越是人地关系紧张、资源禀赋条件差的农村,农民越是更早及更彻底地进城寻找获利机会。原因很简单,在城市获利机会向所有人开放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收入越低城市社会对其的吸引力就越大。反过来,农村资源条件越好、就业机会越多,农村劳动力就越是缺少进城务工经商的动力,进城就越晚、越不彻底。甚至在心态上也越保守。东北地区农村人均耕地比较多,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尤其是黑龙江地区人均耕地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从而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仍然留村从事农业生产,很少进城务工经商。苏南等已经工业化地区的农民则因为家门口就有二、三产业就业机会,也不会远离家乡去务工经商。浙江农村情况有特殊性,就是浙江乡村工业往往是以小商品市场为基础的,这与浙江人经商传统又有关系,所以浙江人偏爱冒险做生意,而不似苏南、珠三角农民那么保守。人地关系比较紧张的四川、河南、贵州等省的农村劳动力在进城体制障碍仍然很多的时期,早已进城寻找机会去了。这些地区农民进城不仅很早,而且年龄比较大了也不愿返乡,因为返乡务农收入远低于城市务工收入。
在资源禀赋条件方面,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往往也是深山大川地区,人地关系紧张、自然条件恶劣、农民比较贫困,城市就业机会对他们来说有巨大的收入吸引力。不过,一般来讲,深山大川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相对封闭,农民受到教育比较少,他们对城市工作的适应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甚至身体等)较差,以及文化上相对传统、保守(不习惯陌生人社会,缺少长时间工作的习惯,语言不通,满足于温饱生活等),所以他们可能现在才开始进城务工经商融入全国劳动力市场的进程。
相对来讲,云贵川农民更愿意从事相对自由的工地劳动,鲁豫皖农民更愿意进工厂劳动。工地劳动相对辛苦,工资水平比较高,但不够稳定。而工厂劳动相对稳定,工资水平不如工地高。另外一个决定工地与工厂劳动差异的是年龄:工厂劳动往往对耐力的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生产线上的工作,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工作比较精细,年龄大了就缺少长时间在生产线上劳动的优势;反过来年轻人一般不愿到工地上从事脏累劳动;因此就有更多年轻人在工厂劳动,而年龄偏大的农民工在工地劳动。
技工相对于普工收入要高,不过,技工往往不仅要有较高教育程度,较多前期人力资本投入,而且技术通用程度(流动性)较差,而普工可以随时依自身条件选择工作机会。
在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形成以后,沿海地区农村的农民与全国农民处在同样的劳动力市场中平等竞争。沿海发达地区年龄偏大的劳动力愿意进工厂从事蓝领工作,年轻人则相对不愿意与外地农民工同台竞争,而倾向于白领工作。白领工作机会较少,沿海地区年轻人因此选择“伪白领”的工作,以显得体面,比如村办公室打杂、文秘会计、保安等等。因这些工作岗位竞争者众多,其收入低于工厂蓝领工作。
与沿海年轻人择业意向类似,当前中国大学毕业生一般都不愿进工厂工作,也不愿从事技术性工作,而多希望选择白领工作,或自己创业,结果显示,有一些大学毕业生的工资水平远不如技术工人。
在务工与创业之间也有转换。有人倾向于自己创业,只要自己创业的收入高于务工收入,这样的创业就可以坚持下来。如果创业收入无法支付个人自雇的劳动力成本,这样的创业就坚持不下去。创业前期投入较大、风险较高,如果成功了就有较高收益,而失败则损失很大。创业能持续下去的基本条件是创业者可以获得市场平均劳动力报酬。
自雇劳动比如城市摊贩的好处是相对自由,如果摊贩收入高于务工收入,就会有更多人加入摊贩行列。如果摊贩较高收入是与更加辛苦的劳动和更大的风险(比如被城管驱赶)相关的,就会有较少人加入摊贩行列中来。
仅就城乡来讲,城市提供的机会越多,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就越多,他们进城的程度就越彻底,这种彻底包括尽可能相对较大年龄返乡,以及更有可能在城市安居。如果遇到经济波动,城市获利机会减少,进城务工的年龄相对较大的农村劳动力就会提前返乡。
小结一下就是,因为城乡二元体制被打破,农民进城的体制障碍被清除,数以亿计的进城农民在城市空间寻找获利机会,就最终拉平了各种特权,形成了“天生平等派”的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中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有效地配置了劳动力资源,提高了“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创造了中国发展的奇迹。
四、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特点
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主要来自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来自农民的“盲流”,来自农民工进城。同样,决定中国劳动力市场特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农村劳动力的生产方式与中国特殊的农村集体所有制。
从劳动力再生产方式来讲,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农民家庭中,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农。农民年轻时进城,年龄大了难以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可以选择返乡。农民家庭不仅可以通过代际分工的方式同时获得务农和务工的收入,而且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往返。因此,他们可以避免一般发展中国家通常存在的落入城市贫民窟的命运。
农民之所以可以返乡,是因为两个重要的制度安排:一是中国历史悠久的村庄熟人社会,二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祖祖辈辈在村庄生活,由亲朋邻里构成的熟人社会让农民有安全感和归属感,甚至可以说家乡就是中国人的宗教。集体土地制度使得中国所有农民在村庄中都有宅基地,都有承包的土地,都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从土地中获得收入与生活意义。在当前农业高度机械化的条件下,在城市缺少获利机会的中老年农民也完全可以胜任农业生产。
这样一来,中国农民进城就不是一去不复返,而是在城乡之间自由往返。农民进城,却并不放弃农村:中老年父母仍然留守农村,自己年老后也仍然可能选择返乡;农村不仅是农民在城市务工经商的保障(父母在农村留守,年幼子女也在农村成长,青壮年农民就可以在城市放心打拼),而且是农民进城失败的退路。中国进城农民与村庄的这样一种关系决定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特质:农民工不是无产者,而是小有产者,这种小有产者的属性决定了农民工在全国劳动力市场上表现出一些独特性、不彻底性。
具体来讲,中国劳动力市场具有如下一些独特性:
第一个重要特点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具有巨大的伸缩性,即如果国家经济景气,城市务工经商机会多,就会有更多农民进城,或更少农民返乡,如果经济不景气,年龄比较大的农民工就可能提前返乡。正是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可伸缩性,使得中国可以顺利应对各种经济周期,比如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期间2000万农民工返乡,并没有造成任何社会失序。
第二个重要特点是农民工具有艰苦努力的精神,某种意义上,农民工的生活世界仍然在村庄,他们从村庄熟人社会获得意义感,城市只是他们获取收入的地方。农民工在城市各个地方艰苦奋斗,努力打拼,抱怨少,抗争少,任劳任怨,忍辱负重,成为现时代最为积极的建设者。
第三个特点是农民工具有强烈的现金收入倾向,对包括“五险一金”在内的未来保障性投资缺少兴趣,他们希望获得更多现金收入,以维持村庄中的人情往来,在村庄建房或在家乡县城买房,为儿子娶媳妇等等。至于养老,他们根本就没有计划将来在城市靠退休金养老,如果儿子进城了却靠不住,他们就退回农村。正是农村退路的存在让他们不担忧未来,而更关注当下现金收入。
第四个特点是中国进城农民的现金收入并非用来即时消费,而是用作家庭投资,尤其是子女教育、子女婚姻,以及维持村庄中的人际关系(社会资本的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农民具有强烈的储蓄倾向,具有明确的家庭计划。进城农民工的收入很少会即时消费掉,大都是被储蓄起来。且无论收入有多少,农民工都会十分勤劳地工作,以使收入最大化。
第五个特点是进城农民缺少政治意识,农民工群体的阶级意识很弱,团结起来斗争以提高收入的行动力很差。进城农民仍然是以地域和血缘关系为基础来进行交往、获取支持与帮助,而几乎没有产生工人阶级的自觉性。
第六个特点是劳动力具有高度流动性。农民工在全国不同地区,以及在城乡之间流动,却很少在务工经商的地方安居。
第七个特点是市场的彻底性,即相对来讲,劳动力流动性较大,劳动力市场分割较少。
……
总而言之,农民在农村有土地,进城失败仍然可以返回农村,就使得中国劳动力市场具有巨大的伸缩弹性和弱抗争性,进城农民成为中国现代化中最为积极活跃的建设性力量。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又为所有愿意进入市场的合格劳动力提供了机会。
五、全国劳动力市场中的机会结构
以农民工进城促成的全国劳动力市场中还有一个重要特点,进城劳动力的家庭并没有完全离开农村,往往是年龄较大的父母仍然留村。中国工业化存在区域不平衡的现象,沿海地区成功实现了乡村工业化,沿海地区农民不离乡就可以进厂,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民则不得不进城务工经商,从而产生了家庭的分离。
农户家庭中的分离,使家庭内最有流动能力的青壮年劳动力可以轻松对接到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劳动力平均工资。缺少流动能力的中老年农民主要留守村庄从事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的问题是经营规模有限,且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就业获利机会的不充分,但同时,村庄生活成本也比较低,中西部地区农村的老年人几乎不用钱,因为家庭自给自足能力很强。
换句话说就是,一般农户家庭有两代劳动力,青壮年劳动力可以从全国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收入,中老年劳动力则往往只能在农村获得收入。相对于青壮年劳动力的全国流动,中老年劳动力则被留在村庄,并且他们的收入状况大多是由村庄经济机会来决定。家门口的经济机会对缺少流动性的中老年农民尤其关键。
当前中国不同地区,家门口的经济机会是不同的,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沿海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近郊,二、三产业机会比较多,为当地不离乡的中老年劳动力提供了就业获利机会,中西部地区缺少二、三产业,不离乡的中老年劳动力就只能从土地中获得收入。二、三产业就业是全年的,年收入就比较高;农业是季节性的,且农村土地资源有限,农业收入更多带有自给自足性质,获利空间不是很大。第二个方面是中西部农业型地区各地具有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资源禀赋好的农村就有更多机会让农户家庭获利,而资源禀赋差的农村,农户家庭获利机会就比较少。
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农户家庭收入比较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家门口就业获利机会多,为缺少流动性的中老年人提供了大量二、三产业就业机会。我们调研的苏州农村,70岁老年人仍然可以同时兼做三份工作。一家三代人都参加劳动,从二、三产业获利,因此,家庭收入很高。中西部地区,青壮年劳动力离乡务工,生活成本高;中老年劳动力留村务农,农业收入有限。这就造成在同样的全国劳动力市场条件下机会结构及农户收入的区域差异。
六、一个运用:如何精准扶贫
在已经形成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只要愿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可以轻松从这个市场上获得劳动收入,这个劳动收入远高于当前农村贫困线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有一个人在外务工,农民全家就可以摆脱贫困。
当前中国农村反贫困制度中存在着一个双重设置:一是农村低保制度,二是精准扶贫政策。划分低保与贫困的主要依据是农户家庭收入情况,即依据当地低保线和贫困线来划分低保户和贫困户。从理论上讲,因为是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应当“应保尽保”,无条件进行“补差”,一般贫困户则应当是收入高于低保线的,对于贫困户,应当主要进行生产性帮扶,而不是直接发钱。现在实践中比较奇怪的是,很多地区的低保线比贫困线要高,就是说,低保线比贫困线高,则所有贫困户都应当是低保户,所有贫困户也都应当“应保尽保”,直接补钱。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出现以上问题的一个原因是,实践中农民收入很难统计,无论是低保线还是贫困线都很模糊,无法精准计算。低保线和贫困线都处在我们所说的农民收入断裂带内,决定农户收入高于断裂带还是低于断裂带的恰恰是农户家庭有无劳动力。凡是农户家庭有劳动力的,劳动力参与到全国劳动力市场中就业获利,农户家庭收入就高于(甚至是远高于)农民收入断裂带,缺少家庭劳动力的农户家庭因为无法从全国劳动力市场上获取收入,家庭收入就低于断裂带,表现出来的就是家庭几乎没有收入来源,其经济状况与一般农户有显著差别,完全不具有可比性。
在双重反贫困设计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低保户主要是缺少劳动力的家庭,政府对其进行无条件救助,直接补钱;贫困户主要是有劳动力家庭,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支持来让劳动力可以就业经营获利,具体办法如扶持产业、就业培训、提供贴息贷款等等。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已经有了向所有人开放的“天生平等派”的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只要贫困家庭劳动力进入市场,这个贫困户就可以脱贫,那么扶贫的办法就很简单,即支持贫困户劳动力进入全国劳动力市场就可以。
实际上,在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因为城市务工经商收入远高于农村收入,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都已进入到全国劳动力市场获利,这些地区就几乎不存在非低保户以外的贫困户了。
当前农村真正的贫困户主要集中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往往相对封闭,交通不便,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较差,且农民思想观念比较传统保守,这些地区农村劳动力较难融入全国劳动力市场,无法从全国劳动力市场获得平均工资收入,从而造成了农户的普遍贫困。这些地区缓解贫困的最重要办法是普及教育,让所有农村劳动力成为全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合格劳动力。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包括道路水利工程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好的基础设施也为当地留守务农的农户提供了较好生产条件和较多市场机会。
当前农村精准扶贫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忽视了已经相当健全完善的全国劳动力市场,将过多力量集中到了农产品市场上,
从而造成了贫困农户难以承受的农业生产与市场的双重风险。
七、为什么农民返乡是基础性权利
当前理论界和政策部门都有一种很强大的声音,就是要让农民的土地利益变现,从而让农民从土地中获得财产性收入。甚至有不少人主张,为了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就要让农民进城,让富人下乡。农民将土地让渡给城市富人,获得进城的第一桶金,富人有了农村土地(无论是所有权还是相对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就可以有乡下别墅与去处。问题是,万一农民进城失败,他们就不能返回农村。且进城农民家庭往往是有留守老年人与儿童的,全家进城,失去农业收入,又增加城市支出,进城农户很难在城市体面安居。[4]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城市化正在快速进行中,有越来越多农户家庭在城市获得了稳定就业与收入,并具备了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条件,这些家庭就在城市安居下来。同时,也一定会有很多进城农户家庭长期处在一半进城一半留村的状态,且也一定有相当部分农户家庭进城失败,难以在城市体面安居,这个时候,能否返乡就是农民最基础的权利,最基本的保障。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农民只有有了进城失败的退路,才更加敢于在城市打拼,才更能应对市场风险,才更加有坚持的底气,即使他们的务工经商不顺利,他们也可以豪气冲天地说“大不了回农村去”。
农村退路是中国农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是不能市场化的。正是有了农村这个所有中国农民都有的退路,中国才形成了一个与全世界任何国家都不同的全国劳动力市场,也才创造了在快速发展中仍能保持政治稳定与社会秩序的奇迹。
农村退路源自中国村庄制度与集体土地所有制这两项历史财富。
[1]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
[2]费孝通:《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3]当然,这个市场仍然存在着分割,比如体制内与体制外。
[4]参见贺雪峰:《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乡村振兴》,载《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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