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济与人力资源研究室 李登旺 本轮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始于2014年,目前仍在改革过程当中。这一研究系统分析了改革的背景,分品种详细介绍了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并对当前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出现的问题做出阐述,最后对稻谷和小麦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行一定的展望。
这一研究认为,下一步改革稻谷价格形成机制的时机已经成熟,一方面稻谷产能过剩严重、“三高”现象突出,另一方面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要求稻麦价格改革的及时跟进。但是稻麦改革应树立粮食安全的底线思维,充分考虑口粮产品的特殊性,应继续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施策”的原则。
实现重要农产品“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是本轮改革的目标,除稻麦外目前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定价”,但构建合理的农业补贴政策,以更好地实现“价补分离”、确保农民收益和国家粮食安全,仍值得做出深入的探索。一是应当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三是注重农业补贴政策的可持续发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