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第44期“经济每月谈”,主题为“如何避免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认为,未来十年是我国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关键时期。实现农业现代化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大课题。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关键是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其中。
一、未来十年是我国跨入高收入国家的关键时期 根据初步匡算,2012年我国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接近6000美元。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同时也提出了双倍增的定量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GDP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如果把时间调整一下,以2012年作为一个基期,那么未来十年如能实现GDP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到2022年,也就是召开党的二十大的时候,人均GDP有可能达到12000美元。这是世界银行划分的一个标准,把12000美元作为中等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的分界线。因此,今后用十年左右的时间能够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在世界经济的发展史上都将产生重大意义,书写人类历史的一个新篇章。这也将对世界经济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十八大选出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是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跨越中等收入区间、进入高收入国家的领导集体。全国人民对新的领导集体充满了期待,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充满了期待。能不能实现未来十年的持续健康发展,跨越中等收入区间,我们面临着许多难题,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怎么解决好“三农”问题。
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大课题 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农业现代化可以从土地上解放多余的劳动力,使他们转入非农产业,能够进入城市,变成城市人口。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的减少就意味着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和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所以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必须同步推进。
农业现代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城镇化是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28%。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仅10%多一点儿,而农业劳动力占比是36%。36%的劳动力创造了10%的GDP。这就决定了农民的收入同城市居民的收入,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的收入和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力的收入必然形成巨大差距。现在农村人均纯收入只有城市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一。即便考虑到转移收入在内,农村人均纯收入也只有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1%,比劳动生产率略高一点儿。
现在,农村居住着近7亿人口,种地的劳动力还有2.8亿人,2.8亿人种了18亿亩耕地,平均一个劳动力只能种6亩4分地。按照现在的机械化条件,特别是在平原地区,像华北大平原种植传统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的机械化条件非常成熟,可以实现全过程的机械化,一个劳动力能够种几千亩地,但没有那么多的地供他们种,只能种6亩4分地,结果导致大量的劳动力剩余和劳动生产率低下,导致农业现代化进程滞后于城镇化。由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才能使我国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马晓河副院长的研究成果,世界上各个进入高收入国家的共同特点有三个,第一是城市化率要达到70%左右;第二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接近或是超过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第三是农民收入接近或是超过城镇居民的收入。
我国的情况,城乡居民收入是3.2:1,7亿人住在农村,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农民的收入这么低,要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是不可能的。因为要靠另外一半人收入提得很高,来补农村7亿人口的收入,才能使平均水平达到12000美元。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能不能够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关键是看农业现代化能否突破,城市能不能够吸纳农业现代化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进城的农民工能不能真正市民化,像现在有户籍的城里人一样能够享受到共同的公共服务。这是未来十年我们能否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要研究我们自己的经验,特别是沿海地区前三十几年发展的成功经验。像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时期,并且已经基本完成了城镇化的任务。在那些地方,大量的劳动力转入到二三产业,城乡居民收入大体均等。如现在江苏省城乡居民收入比是1.9:1,浙江省只有1.6:1,浙江农业劳动力的占比已经下降到20%以下。
另外,像苏南的昆山、江阴、张家港、吴县,浙江的安吉县、湖州,还有宁波的很多县,在一个县域范围内实现了半小时的生活圈,实现了就地城镇化,农民住在自己原来的地方,出去工作,大部分是从事二三产业,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任务基本完成。现在大学生考上大学之后,户口都不愿意转,还要留在当地。因为他离开农村以后,农村那些好的福利,特别是土地、宅基地都没了。在那些地方,当农民比当工人、在农村比在城市更令人羡慕。这为我们广大中西部地区未来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学习的榜样,要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
三、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现代化。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证明,哪个领域能够积极地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哪个领域的发展就快,就充满了活力。哪个领域拒绝社会资金的进入,这个领域就是一潭死水。农业现代化需要大量的资金,特别是搞设施农业、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需要大量的积累。这些钱从哪儿来?现在看来,靠政府投入是不可能的。我们的财政资金现在对“三农”的投入可以说是尽了最大努力,去年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已经超过1万亿元,但平均到7亿农民头上一个人平均只有1千多块钱,所以靠财政的投入不可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只能起到鼓励投入的作用。靠农民自身的积累也不可能,因为农民自身的积累能力比较低。只能靠引入社会资金,培育新型的农业投资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通过培育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来发展集约性的现代化农业,把农业劳动力解放出来。
农业现代化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某村采取“佃户”经营模式,解放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是一个传统的粮食产区,所谓的“湖广熟,天下足”就是指这个地方,稻米一年两熟,都是吨粮田。我们调研发现一个村子有70多户人家,有800亩水田。这800亩水田都让村党支部书记一个人转包了,党支部书记变成了全村的“佃户”。所谓“佃户”就是把地转包过来,一亩地给原来的承包者700块钱,然后他购置了全套的农业机械,包括大棚育秧,可以提前半个月育秧、插秧,亩产可以提高5%。这样就把全村的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了,自己不种地了,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比原来自己种地的收入还要高。另外,自己不种地之后,在当地打工,一个短工一天130元,愿意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达到三千块钱了,一年的收入就是3-4万元,如果两口子出去打工,一年的收入可以达到6-7万块钱,再加上土地转包的收入七八千块钱,一年的收入可以达到7-8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标准,年收入6-20万算中等收入家庭,该村大部分家庭可以进入中等收入家庭了。
案例二:黑龙江齐齐哈尔克山县某村采取农业合作社模式推动村民城镇化。黑龙江齐齐哈尔克山有一个村子,土地都让一个农业合作社种了,就是几个人购置了全套的农业机械,全村的地种一级大豆。村里的劳动力干什么去了呢?党支部书记在大连搞了一个冷藏库,搞海产品的运销,把劳动力都吸引到大连去了。现在村里开一次村委会,都要到大连开,村里面就剩下农业合作社的几个人了。
案例三,安徽省小岗村掀起第二次革命——土地集体承包经营。最近,新华社每日电讯稿发布一条消息,介绍了安徽省小岗村在春节之前,他们整理出4000亩耕地,春节之后要进行招标、招股,看谁出的价钱高,谁就能够承包经营这4000亩耕地。其中有一些是上世纪70年代末原来搞家庭承包的带头人,他们说,三十多年前,我们带头按手印,把集体的地分到各个户,三十年之后重新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搞集约化的、机械化的大生产,效率又高,又能够提高粮食产量。我自己不种地了,集中起来给人家种,我的收入还会更高。而且我的劳动力解放出来了,可以从事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小岗村的这个举动,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以上三个案例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解放农业劳动力,实现城乡之间一体化发展的生动例子,值得推广或借鉴。
时间:2013-02-28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