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森:持续探索促进民生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
(三)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四)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
(五)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摘自十八大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改善民生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是各项工作的中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以身作则。”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十七大报告要求“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提出了“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建设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三十多年来,特别是近十年,我国民生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生领域取得长足进步。入学率迅速提升,特别是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以重建,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到几乎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家庭的住房面积大幅度提高。以用人单位为基础的“铁饭碗”制度,也迅速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不断放松,促进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人口流动。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历届政府积极探索,经过10到20年的不懈努力,以国际上前所未有的速度建立了一个社会保护制度体系,包括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和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与医疗保险制度;对城镇职工的失业、大病、工伤及生育保险;一个覆盖7000万人口的全国社会救助制度。这一体系至少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一份全面保障。经合组织国家花了几十年时间才建立起这个制度体系,而大部分中等收入国家至今还未能做到这一点。
近十年,改善民生的亮点纷呈,实现了多项重大“突破”。一是首次实现义务教育免费。二是重建和扩展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三是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同时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也在建立之中。四是在实行贫困地区开发式扶贫的同时,建立起一个覆盖7000万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体系。五是构建和完善了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必须正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也在增强,对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有了新的期盼
虽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成就巨大,但当前民生领域的矛盾和挑战依然突出。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诉求转型升级的因素,还有社会经济迅速变革带来的新挑战,当然也有制度建设中认识不统一的因素和工作不完善的地方。
首先,长期以来,我国的民生政策都是以户籍为基础、分人群设计的。面对快速城镇化和大规模人口流动,有关政策没有得到及时和彻底调整,强化了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不同职业间的差别,同时又形成了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
其次,人民群众对民生的诉求开始全面转型。随着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和社会群体的需求层次相应提升。大多数社会成员从主要追求生活温饱,转向生活安全和社会归属。在这种情况下,现实生活中的不安全以及社会分化和不平等问题日益凸显。前者包括食品不安全、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障不可靠、财产不安全等,后者包括职业类型、收入水平和生活方式等在内的阶层分化以及在受教育质量和健康水平等方面的机会不均等和较高的收入及财富差距。
再次,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带来新的社会风险和挑战。一是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一方面,人口数量红利已经或者即将耗竭;另一方面,城镇大龄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参与率急剧下降,退休年龄偏低。二是民生领域的收支矛盾。一方面,人口快速老龄化和持续高速城镇化;另一方面,国民经济从高速增长走向中速增长,财政收入增速将大幅下滑。在民生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大幅上升的背景下,改善民生一定要更加重视其经济影响。
最后,由于思想认识的分歧和既得利益的阻碍,“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以及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悬而不决。在思想认识上,对社会公平公正的内涵和外延,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谁应该得到什么以及如何获得等还缺乏共识。在既得利益方面,“上学难”是与“择校费”和社会关系相连的,“看病难”的背后隐藏着过度医疗行为和医务人员收入与创收挂钩的做法,“住房难”是与土地财政相关的,收入差距过大是与资源和权力垄断紧密相关的。由此可见,现存的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不当的经济政策所导致的。
未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需要统筹设计民生和发展政策,并在公平参与和安全保障两方面实现突破
正是由于民生支出的扩张、国民经济的减速以及民生与经济政策关联性的增强,未来改善民生需要推行“发展型民生”政策,需要统筹民生和发展政策的设计。如果说以往的民生政策很好地解决了低收入人群的生存保障问题,发展型民生更加强调一般人群的安全感、归属感和自主权。并且,以往的民生政策通常只是对经济政策和市场失败的消极补充,而发展型民生政策强调民生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相互促进和合力,强调两者协同改善社会福祉这个共同目标。
两者协同的一个侧面是,民生政策的设计要强调其经济影响,即发展型民生政策既坚持基本社会保护,又强调为所有人提供同等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和注重发挥民生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为此,民生政策要进行如下三项调整。一是实行更加积极的人力资本政策,提高和均等城乡全体居民的健康和教育质量,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和劳动生产率提升;二是实行互利共赢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在确保劳动者分享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带来成果的同时,维护企业的竞争力;三是实行安全适度的社会保障政策,既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收入保障和安全需要,又要考虑财政的可持续性。
另一个侧面是,经济政策的设计也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发展型民生政策既坚持经济增长的效率,又注重增长的社会性、发展成果的分享以及社会向上的流动。为此,经济政策也要进行三方面的调整。一是促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为改善民营企业员工待遇创造条件。二是消除资源和资本要素的价格扭曲,提高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改善生产要素组合中劳动力要素的相对地位。三是改善税收结构,增加直接税所占比重,对财富征税。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在安全感、归属感和自主性等方面的诉求,应在相关民生领域加快实现改革突破。在教育领域,应抓紧解决公众反映强烈、负面影响非常突出的“择校”问题。建议需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通过投入方式调整、推进教师定期轮换以及完善学校管理等方式,推进区域内以教师定期轮换为重点的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尽快取消“重点校”、“重点班”,同时,调整考核方式和重点。在医疗卫生领域,在三年多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尤其是医保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的情况下,建议以强化规划和监管、增加投入、改革财务和分配制度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公立医院激励机制扭曲以及由此导致的医患关系矛盾问题。在就业领域,需重点解决同工不同酬和劳资冲突的问题。基本政策措施是大力推进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合同工待遇的一体化,完善工资谈判协商制度以及公共部门考试录用制度。在住房领域,需要在认真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在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同时,调整商品房市场发展方向,突出住房的居住功能。建议尽快借鉴国际经验,全面启动房产税征收,以更有力的手段打击投机,遏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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