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可六方面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遗产税何时开征、如何征收?房产税是否会扩容?这些棘手而又关切民生的问题突然间在今年两会前集中显现,这一系列的热点,都使得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异常受追捧。贾康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刚刚参加完李克强副总理列席的经济组讨论。他手里一边快速地翻动当天的厚厚一摞报纸,一边与数位业内人士交流安排与心得。
贾康在此次讨论中,重点提出了自己的提案《优化收入分配,加强再分配调节》。其中涉及到医疗、教育、环保、反腐、社会保障、消除垄断,有关初次及二次分配,关切民生的领域。
第一财经日报:听说你的提案这次得到了李克强副总理充分肯定?
贾康:我提案的名称是《优化收入分配,加强再分配调节》,感觉他(李克强)决心很大,充分重视这件事情。他一直在认真听,也在做笔记,过后他也充分地肯定了我们的一些取向。不久前国务院批转了三部委《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我的建议是,抓紧做好相关方案和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
一、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作为的空间主要是培育和健全市场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环境,合理调节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和适当引导企业劳方与资方在工薪分配上的集体谈判等。在此基础上,政府优化我国收入分配的主要作为空间,是再分配领域,加强和优化再分配调节应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新一轮政府的通盘工作部署和改革总体配套方案的设计。
二、在再分配的税收方面抓紧落实,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以及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以便于应收尽收和降低税收成本。改革完善房地产税。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务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三、在再分配的社会保障方面抓紧落实,“十二五”期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性作用,加快健全民医保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优化供给机制。
四、在再分配的转移支付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加大对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等支出,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推进地方政府的官员财产报告与公示试点,准备条件推行新提拔干部的财产公示制度,以促进吏治整顿和廉政建设。
五、在改革中消除部分行业的过度垄断因素,提升相关收入分配制度规则的透明度,对于并非由市场竞争性机制产生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和职务消费要加强上限约束和规则管理,对于“劳务派遣工”的待遇保障问题,应强调规范、透明和适当提高标准。
六、在收入分配和财产配置的通盘视野之下,加强对非工资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引导和管理,严厉打击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走私贩毒、偷逃税收等相关的黑色收入,清理整顿规范种种“灰色收入”,其中合理的、需修整的、都应阳光化,不合理的则应予以取缔。
日报:你怎么看待近期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的课题研究报告,提出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均已成熟的提法?
贾康:遗产税是在研究,研究的意思就是一些具体怎么办的事情还无从谈起,这个问题现在不能展开说,展开说要是上课也是几个小时的课,大家都在研究,就是注意到现在的说法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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