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债和公司债 企业债在中国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发行及额度的审批核准,利率则是由人民银行监管,且更多向国有企业倾斜,是一种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发行管理模式。公司债在中国特指是由中国证监会负责审批的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企业债券发展模式受到诸多体制机制的约束,发展较为缓慢,2007年企业债发行规模仅为1719亿元。2008年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五项改革,使得企业债券发展放松了体制机制的束缚,2012年企业债发行规模达到6474亿元,2013年有所回落,但仍为4752亿元(中债登,2014)。2014年随着债市飙升,企业债发行规模超过7000亿元。(中债登,2015)
公司债券发展历程则更短,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才正式颁发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夯实了公司债券发展的制度基础。公司债券采取核准制,由证监会审核,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限制,公司债采取无担保方式,资金用途亦根据公司需要而定,发行价格由市场询价而定,可以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方式。
二、中国债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1981年国债重启发行以来,经过多个阶段的探索、改革和发展,中国债券市场已经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基本子市场在内、以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为主的综合分层市场体系,为金融市场体系发展、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建设等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机制支持。但是,相对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发展和资源配置需求,以债券市场为核心的直接融资机制在金融体系中仍然是少数派,多层次债券市场的缺乏使得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金融机制较为缺乏,居民和企业的金融选择权和定价权缺失,严重制约了储蓄-投资转化机制的顺畅性,导致内生性金融市场体系完备性较差,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待大幅提升。
(一)债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多头管理、相对分割的弊端 由于历史发展和体制机制约束,国内债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多头管理问题,发展协同与监管协调难度较大。目前,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银监会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债券市场发行和(或)交易环节都有一定的监管权,从而使得中国债券市场呈现一种“五龙治水”的紊乱监管格局。
具体而言,由中国财政部负责管理国债发行,并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管理国债的交易流通机制;人民银行负责金融债券(包括央票)的发行审核,人民银行下辖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单独管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级短融券、私募债券等;证监会负责管理可转债、公司债的发行和交易;国家发改委管理企业债的发行和上市交易;银监会负责管理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资本工具的发行。
债券市场监管体系“五龙治水”的格局导致各类债券在审批、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环节存在差异性,最后导致各类债券发展各自为政,这使得中国债券市场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受到较大的监管分割,影响了整个债券市场发展的协同性,阻碍债券市场制度的发展。同时,各自为政亦导致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引致多重监管、重复监管、差别监管等问题。
(二)债券市场主要由政府和公有部门主导,存在重大结构性问题 在30余年的债券市场发展中,目前的市场格局主要是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所组成,但是,这三类市场将一般企业和居民基本排除在外,主要是银行、非银行金额机构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等为主体的市场。在目前的债券市场品种中,主要是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券、企业债等为主,这些债券是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发起人的,其后发展起来的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等主要也是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而私人部门的债券品种,诸如公司债券、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有限、规模较小。
可以看出,中国债券市场是一个以政府、金融机构和公有部门为主导的市场,而债券市场的本质除了国债市场的特殊性之外,更多是服务于实体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特别是非金融私人部门企业的融资需求。这是中国债券市场的重大结构性问题。中国公司债券占债券余额的比重基本都是在个位数,2013年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共计331只,发行量2717.3亿元,占债券市场发行总量的3.12%(中债登,2014)。2014年,公司债及中小企业债占整个市场的比重仍无明显提升。这个水平不仅大大低于发达经济体,甚至低于马来西亚、泰国、阿根廷、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等新兴经济体。
(三)债券市场运行主要为金融体系自身服务,而非为实体经济服务 在债券市场机构体系中,随着1997年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中国债券市场是一个以银行间市场为主的格局。在银行间市场中,投资者数量数千家,但是8类投资者主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特殊结算成员,只有一类占少数的非金融机构。联系上述市场产品结构可以发行,中国债券市场主要由政府、金融机构等作为发起人发行债券,主导的是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企业债等,而在市场交易环节中,又主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作为最主要的买家。一定程度上,中国债券市场本质上是金融机构在“自娱自乐”,金融在为自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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