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荣华 吴勇: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构成及其释放途径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改革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活力,只有改革才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保障。然而,在改革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后,出现了动力衰减、进展缓慢的状况。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改革的任务沉重,另一方面是改革在许多层面推进乏力,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特点,探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弱化倾向与释放途径,对把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体系,挖掘新的、持续的改革动力泉源,把改革推向深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
作为推动一国经济体制转换的动力结构,必然是一个内在因素关联互动的体系。而对这种结构体系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认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如果从物质和精神的视角来认识,可以分为精神动力和物质动力。解放思想、理论创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动力,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物质动力。如果从内部和外部的视角来认识,可以分为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国家(政府)与人民群众对发展的需求是内在动力,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是外在动力。如果从源和流的视角来认识,可以分为源动力和流动力,国家(政府)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是源动力,改革主体往复互动的实践是流动力。统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可以看出其构成因素。利益需求是基础因素,主体的系统作用是实践因素,其他发挥协同作用的力量是助推因素。改变现实落后面貌的利益触动,构成改革的启动机制,并以发展的主题牵引着改革的展开,贯穿于整个改革过程之中;改革主体的动能扩张及联动效应,将改革浪浪相推,形成改革的浩瀚洪流;其他因素的协同整合,集聚了改革主体制度创新的能量,增强了整个改革动力系统的动能强度和动能释放力度。
1.利益的基础地位
关于制度演变的动力,几百年来一直是学术理论界关心的重要问题。专家学者们从文化、道德、心理等多个角度进行了阐述,这些理论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这些理论往往只是看到问题的某一方面,而未深入问题的核心,因而说服力不强,普遍性不足。迄今对这一问题作出最令人信服解释的当属经济学。
作为现代经济学理论“内核”之一的“经济人”假设,便是从利益诉求出发分析人的行为。亚当·斯密在其名著《国富论》中提到的“看不见的手”,便是由利益引导的。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物质利益有关。列宁曾明确指出“物质利益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整个世界观的基础。”[1]利益是人类行为的一般动力,或者说是最根本的动力,一切人类行为都可以从利益那里找到渊源,制度变迁也不例外。
制度变迁是通过改革实现的,而作为改革主体的人都具有趋利避害之心。人们之所以选择改革,是因为预期改革后比不改革能获得更大的收益(我们称之为收益效应),这种效应正是推动人们改革的引擎。1978年,我国开始改革开放,也是收益效应发生作用(我国的经济政治环境具备了使这种效应发生作用的条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以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图景来引导经济社会建设,但经过近30年的努力,预期并没有实现,现实与理想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我们称这种差距为潜在落差)。而当我们打开国门看到外面世界的时候,我们发现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巨大的差距,不仅那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我们无法企及,即便是一些战后工业化刚刚起步的东亚国家,也将我们远远地抛在后面(这种实际存在的差距我们称之为现实落差)。潜在落差和现实落差的存在,尤其是现实落差的存在,使我们产生了新的危机感,产生了不改革就要被开除“球籍”的危机意识。因此,可以说此后我国的改革正是这两种落差产生的“危机感”和收益效应所引发的。
我国消除潜在落差和现实落差的需要与追求利益的需要,表现为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迫切的需要,因此“发展是硬道理”。如何发展?道路是改革开放。众所周知,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而改革由收益效应引发,改革是为了消除潜在落差和现实落差,一句话,改革是为了发展,发展是改革的目的,也是发动改革的力量。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也是改革的动力,改革与发展互为动力。对于前者,人们认识得比较清晰;对于后者,往往不为人们所注意。在研究改革动力时,不能忽视发展在改革中的动力地位。
发展的内在需要呼唤改革。从整体层面来说,发展是改革的目的,从具体的改革推进项目来说,是发展遇到了困难,发展的瓶颈限制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满足。我国农村改革始于食不果腹的农民,之所以改革是因为原农业体制下的作业方式已不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虽然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但目的是为了解决面临的亏损严重、历史包袱沉重、机制不活等难题。当我国经济粗放式发展遇到资源和环境约束瓶颈,出现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时,以科学发展为牵引的体制创新被提上改革日程。科学发展对改革的促进、拉动作用是全面的、深入的,科学发展决定了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决定了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2.主体的系统作用
认识到利益是人们的行为动力之源为理解我国改革动力问题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但应该清楚的是,利益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是通过不同的行为主体实现的,而行为主体的差异便构成了制度变迁形式的差异,构成了制度变迁动力结构的差别。这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结构拥有自身特色的根源。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果按照我国行政层次来划分改革推进主体,那么可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这三个层面构成了改革动力结构的主体子系统。
一是高层号召发动。高层由中央、国家级和省级领导层级构成。这个层级的主要作用是号召发动,除号召和推进本级改革外,从纵向关系来说,主要是推进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确立改革理念,提出改革目标任务,号召发动下层改革;对重大改革事项,带头调查研究,参与并领导整个改革;对改革方向、目标明确的改革事项,出台文件予以指导,在推进措施上下功夫,并在人员配备和组织领导上予以保障;对方向、目标不甚清晰的改革,不定框框条条,鼓励基层创新,注重总结推广。
二是中层强势推动。中层由市、县(市)领导层级构成,主要作用是确立本地改革目标任务,深入改革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强势推进改革。改革开放以后,中央逐步放权让利,地方政府开始有了一些自己可以控制的资源,各地方的财政收入也在很大程度上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因而各地方政府都会有很强的主动性,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发展本地经济,包括使用改革的方法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基层积极主动。基层主要包括乡镇、村、园区、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干部群众等。在我国改革过程中,基层积极主动地选择制度创新的路径,开拓进取,创造制度优势,涌现出了许多改革典型,他们正是改革的具体参与者。
以上每一改革主体,都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每一层级主体都是在与其他层级主体以及改革的其他推进因素相互作用中推动改革前进的。我国的改革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突破,关键在于各级领导能够把自己的高度重视与基层的积极主动有机结合,在于能够坚持充分发挥上下两个积极性,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高、中、基层三个层级的主体,由于高层、中层代表了政府,因此可以将三层主体归结为政府与基层两个维度,即三层二维主体。在我国改革进程中,三层二维主体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在许多具体利益上又常常不一致,甚至对立、冲突。三层二维主体在根本目标和利益上的一致性,决定了改革是“上下互动型改革”,是主体合作型改革。但这种互动和合作并不是持续、稳定、均衡、静态的结构。当改革引发的利益格局调整使三层二维主体的利益得到增进时,他们处于合作状态;当改革损害其中一维利益而不能承受时,就会发生冲突,出现不合作。由于改革的多项性和持续性,因而这种合作和不合作是多重转换的。因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主体结构是三层二维合作—不合作多重转换博弈结构。
3.其他因素的协同助推
改革是主体按照一定理性设计所进行的制度安排活动。但制度市场并非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因而利益因素在制度变迁的操作层面并不是唯一动力,改革作为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必然有许多其他非利益因素如文化、道德、历史以及意识形态等在其中发挥作用,虽然这些因素同利益相比不处于基础地位而且相对不太容易把握其界限,但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在改革的动力结构中,利益是基础因素,主体是主导因素,除此之外对改革动力系统,尤其是对改革主体子系统施加积极影响的内在因素,都是改革的动力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
一是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改革开放的过程,首先是思想解放的过程。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是改革的强大推动力量。改革需要改革的理论,不断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精神动力的不断再生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入注入了活力。
二是价值引导。在推进改革进程中,我国注重价值观念的引导,以价值的导向凝聚各方力量,引领改革。例如,改革中效率与公平关系的不断调整形成了改革的持续动力,改革中发展与稳定的综合考量所形成的风险控制导向和发展导向构成改革的再续动力。
三是地区竞争。全国各地的竞争,促进了改革。由于政绩考核体系和地方利益等因素的作用,全国各地都具有发展的内在需要,而改革是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竞争,表现为制度优势竞争。在制度安排上,相互之间进行学习、借鉴,促进了各地的改革创新。
四是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一直成为我国改革的一个倒逼机制。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对外开放也是我国改革的一种极其重要的动力,这种动力不仅体现在国内国外的发展差距给予我们的促动,也体现在国际规则对我国传统的倒逼,迫使我国的改革者加快改革的进程,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因素的突出点
我国改革之所以能够持续推进,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我国的改革并非仅仅从标准的市场经济逻辑出发,而是以我国的现实为立足点,紧密地关注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双向适应性,不断释放出改革的动力,因而改革进程呈现出平稳状态。分析、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可以发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是具有个性的。
1.生产力的强基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在制度创新上的应用,既有相同之处亦有区别。在利益是制度变迁动力源这一点上,可以说两者基本是一致的。贯穿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的一条核心线索便是交易费用,作为社会行动的个人、组织以及政府中的政治企业家为节约交易费用而付出的种种努力是制度变迁的动力。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利益诉求是制度创新和改革的动力。但两者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两者的分析思路刚好相反。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技术进步导致了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了的生产方式在现有的制度中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就需要一个新兴的阶级通过革命去改变现有的制度安排。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中,生产力是第一位的,是生产力的进步导致制度变迁,因而是改革的动力所在。而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则恰恰相反。诺思认为,制度是重要的,只有适合的制度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才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动力。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来说,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诺斯认为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2]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辩证关系,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另一方面变化了的生产关系反过来作用于生产力,但此中的主导因素或动力源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是派生出来的,是第二位的,这与诺斯的单向决定有着本质的区别。
2.政府的强势作用
根植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对于一个有着社会主义传统且实行市场化改革时间不长的中国来说,在一些地方存在着理论与实际的脱节,特别是对政府在改革中所发挥作用问题上,西方的理论与我国的实践存在较大的差异。
应该指出,制度经济理论是重视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的。在科斯的世界里,虽然科斯定理表明在不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产权的如何界定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由于存在相当大的交易费用,因而初始产权对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产权的界定必须由政府来进行,而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大基石之一便是国家理论(另外两个为产权理论与意识形态理论)。
政府在制度变迁中是作为第二行动集团出现的,第一行动集团(基层群众、企业家等等)首先出现制度需求,之后政府便推进改革,因而制度变迁的主角或第一推动力并不是国家。诺思认为,“制度变迁的主角是组织内部的决策者,即经济或政治的企业家”,“制度变迁来源于这些企业家所洞察到的机会”,[3]政府发挥推动作用。应该说这是完全符合西方经济理论以及西方社会现实的。对于改革初期的我国来说,由于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根本没有适合企业家生存的土壤,企业家资源极其匮乏。因而很难指望一开始就通过企业家来推进改革,而与企业家不足形成对比的是我国一直有一个强势政府,一直承担着经济社会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务,一直在改革中发挥主体作用,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省及其以下政府,都是如此。而且同级党组织的作用,常常会超过政府的作用,这是我国特定的政治体制决定的。为了方便起见,当我们说政府是改革的动力因素时,包含了党的作用。与西方制度变迁相比,我国各级政府在改革中的动力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
3.意识形态的强导作用
关于意识形态作为改革动力方面的讨论,新制度经济学与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亦不相同。虽然诺思在制度变迁理论中引入了意识形态理论,但他所指的意识形态主要是涉及宗教道德之类的意识形态,而这些在西方社会有着几千年的传统,可谓根深蒂固,所以改变它们会有很大的阻力。反观我国,大多数国人并没有宗教信仰,从古到今,我国有着自己的意识形态传统,由于几千年的历史积淀,一些文化习俗在当今生活中仍然占据着比较重要的地位,这其中有作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孔孟之道,亦有不少贻害匪浅的封建习俗。改革开放之前,马克思主义一度被教条化,严重地禁锢着我们的思想,因此,我国的改革首先需要解放思想。实践证明,我国每一次大的改革,都伴随着意识形态的创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是思想解放的过程,是观念更新和理论创新的过程,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意识形态的发展,是我国改革的前提,也是推进改革的强大引导力量。
4.利益集团的强致作用
利益集团理论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特别是相对于西方社会的“民主情结”,利益集团理论与之有着与生俱来的联系。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便指出“人是政治动物”,[4]现代集团理论的代表詹姆斯·麦迪逊,在他的《合众国政治制度的弊端》一文中指出,“所有的文明社会都分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和派别”。[5]20世纪中期,奥尔森通过反思传统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提出了“集体行动的困境”,[6]近年新制度学派将利益集团视为制度演进过程中的一个基本单元。诺斯等人认为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过程和结果与制度演进方向紧密相关,正是不同利益集团的“角逐”推动着制度变迁。[7]
改革开放前,我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利益集团,即使有,在“天下为公”的方针下也只是潜在的,对于社会的变革起不了实质性作用。而当改革的大门开启之后,情况渐渐发生了变化,不同的利益集团纷纷涌现,相互之间的利益竞争也愈演愈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制度变迁。但是,我国目前利益集团的存在现状与西方的理论描绘有着一定的区别。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利益集团的存在有着多元论的味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了对抗黑格尔式的国家崇拜。而反观我国,他们通过自己掌握的权力资源或通过自己的特殊地位所影响的权力和公众舆论,制导改革,锁定利益。由于他们有着自己特殊的利益诉求,并且掌控或影响着某些权力资源,因而他们对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改革具有强烈的致向性。
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弱化倾向与释放途径
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快速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济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逐步凸现,以前绕过去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日益暴露,影响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而这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仍然需要通过改革的途径,而此时的改革却出现了动力衰减现象,无法迅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又如何走出这种困境呢?
1.改革动力的消减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困境,主要是由内外两种因素造成的。就经济体制改革本身来说,改革动力的消减正是这种改革进展到一定阶段的内生结果。我国的改革选择的是渐进式路径,采取的是先体制外后体制内、先外围后中心的增量改革策略。与此同时,选择了一条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起来的带动未富起来的、最终走上共同富裕的发展之路。在改革开放初期那种低起点状态下这种改革和发展的方式是可行的,符合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改进,因而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但是由于人的自利心理以及社会系统自身的复杂性,随着改革的深入,先富起来的并未很好地带动未富起来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倒退,越来越大的贫富落差日益形成两大利益悬殊的阶层——少数的改革既得利益阶层和多数的普通人阶层。这些少数的获利阶层希望继续保持他们的地位,将他们获得的收益内化成为一种永久性的利益,这股力量在某种程度上从当初的改革积极力量转变为保守力量。同时,一些行业在改革中形成了新的垄断,获得垄断收益;更为重要的是某些部门在改革中也形成了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些社会集团通过改革,一些是走样的改革,甚至是假改革、伪改革锁定了既得利益,也就锁住了一部分改革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大众对改革渐渐地抱有一种怀疑,甚至抵制态度。广大群众对改革的利益期待不断提高,而现实的改革往往只给相关人群带来的利益增量与他们的心理预期不匹配,或者直接损害他们的利益。这些情况的存在,减小了人们对改革的支持力度。
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三层二维主体结构来说,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主体结构是三层二维合作—不合作多重转换博弈结构,当三层二维主体处于不合作状态时,改革的动力自然消减。从改革的历程看,政府与基层群众之间并非一直处于“夫唱妻和”式的均衡互动之中。在改革初期,当人们从“天下为公”的思维中解脱出来出现强烈的利益诉求时,却不知如何追求利益,这时政府作为“领导者”,在信息、权威多方面处于优势地位,由政府发动改革,带动人民致富便是不二选择。这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主体结构特征偏向于政府一维,二维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合作博弈关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对外开放的扩大,基层群众的视野不断放宽,价值取向多元化不断加深,对于自身的利益有了更强烈、更高和多方面的诉求。原先位于底层的群众逐步走向前台,希望能主导自己。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政府的决策常常会同基层的利益诉求发生一定的偏差,更为主要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利益关系呈现出复杂化特征,改革初期的那种广大基层群众“异口同声”的合作博弈模式已不复存在。相反,对于一些改革还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改革的动力逐渐消减。
就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的关系而言,经济体制改革的单兵突进,最终必然是停滞不前。经济体制改革并非仅仅是经济领域本身的问题,而且涉及许多相关的非经济领域,如政治、社会、文化等等。这些领域的改革与经济体制配套与否,直接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恰恰是以政治及思想领域的突破为先锋的,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是我国思想领域的一场变革,它正式拉开了改革的大幕。并且初期的一些改革,都是通过党的重要文件发动的。改革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对比较简单,改革的推进在思想解放的前提下比较顺利,但随着改革进展到一定程度,在经济水平节节提升、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情况下,各种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许多问题已经超越了原来的意义,许多原本属于经济的问题出现了社会化、政治化特征,而正是由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的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社会的一些不和谐因素,致使经济体制改革难以进一步深入。这种状况的存在,并与忧患意识的消除或减弱、与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与国有企业亏损诸如此类问题的消除共同发生作用,使改革的动力消减到一个低点。
2.改革动力的释放途径
改革动力的释放,纵然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努力,但关键是减少三层二维主体的不合作,创造条件实现新的广泛合作。尤其是在潜在落差和现实落差缩小的历史条件下,更要突出主体的结构互动作用。
一是建立功能健全的改革推进机制。我国改革是由行政推动的改革,政府是第一行动集团。从我国改革的主要任务来说,政府掌握着改革的资源和权力。政府是强势的,无论是过去的改革,还是现在和将来的改革,推进力量首先来自政府。因此,政府要加强对改革的领导组织,履行好制度供给的职责,安排、维护好制度,并使制度有效地发挥作用。通过建立改革的推进机制,改变改革因主要领导者个人因素而变动的状况。
二是完善改革利益保障机制。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给改革相关人群带来实际的增量利益,实现三层二维主体的双赢,是增强改革动力的重要措施。从制度建设着手,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对制度变迁的成本予以充分考虑,对改革给相关人群造成的损失要给予补偿。要保障人们不断地享受改革的成果,体现分配公平,使广大人民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充分关注民生,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及对特殊人群的救助等制度,为改革增添广泛的社会动力。
三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我国改革动力的消减,原因之一是有了既得利益集团,有了这种集团利益与广大群众利益的对立,特别是当既得利益集团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时候,情形更为严重,因而打破这种关联是我国改革动力再释放的必然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府的公正性。
【参考文献】
[1]列宁.列宁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39.
[2]韦森.社会秩序的经济分析导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88.
[3]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88.
[4]J. Derbyshire, Ian Derbyshire. Chambers: Political Systems of the World[M]. W & R Chambers Ltd, 1989: 3.
[5]Nathan Schachner. The Founding Fathers[M]. G. P. Putsman's Sons, New York, 1954: 487.
[6]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7.
[7]韦森.社会秩序的经济分析导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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