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后亟待建立自己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推进工业化需采用“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调整生产关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国家实现工业化初期阶段,迅速推进工业化需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事实证明,计划经济体制为中国经济起飞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需调整产业结构,而调整产业结构必须让市场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单一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则决定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分配。
关键词:基本经济制度 所有制 经济体制 分配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两个历史时期,目前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过7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我们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位一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然而国内学者对怎样看待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却一直存在分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要正确评价,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并指出这两个历史时期是“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下文简称“《决议》”),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作了科学评价,学习领会《决议》的有关精神,需深入研究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一、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就是要消灭私有制。这也是我们党自成立时就确立的最高纲领。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理论界称之为“单一公有制”。改革开放后,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所有制关系的这种调整,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
(一)新中国成立后亟待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推进工业化需采用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有5亿多人口,而国民收入仅360亿元,经济落后,工业基础尤其薄弱。1949年我国社会总产值中农业占58.3%,工业(包括建筑、运输业在内)仅占29.3%,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乔喜英,2017),重工业几乎一片空白。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工业化水平更是差距甚远,以钢、电产量为例,1950年,美国人均钢产量538.3公斤,印度4公斤,而中国1952年才2.37公斤;美国年人均发电量2949千瓦时,印度10.9千瓦时,而中国到1952年才2.76千瓦时(邱霞,2021)。毛泽东同志曾经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人类历史告诉我们,落后就会挨打。鸦片战争后的一百年,由于我们没有重工业,屡受西方列强欺辱,被人称为“东亚病夫”。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急需搞建设,可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除在经济、技术上封锁中国外,还发动朝鲜战争,企图把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之中。中国要真正站起来,必须迅速增强国防实力,建立起自己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毛泽东同志讲:“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设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
关于工业化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多次讲:我们在推翻三座大山之后的最主要任务,是搞工业化,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还没有解决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问题,只有待经济上获得了广大的发展,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先进的工业国,才算最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1953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修改中央财经会议文件时,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可见,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只有加快推进“工业化”,中国才能摆脱困境,才能真正站起来。
推进工业化,需要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国家投资办工业企业,生产资料当然归国家所有。可农村土地为何要采用集体所有制呢?1949年我们党取得政权之初,我国农村人口的比重超过90%,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一个农业国发展工业,资金从哪里来?中国既不可能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通过掠夺殖民地积累原始资本,也无法通过小规模的手工业发展,缓慢积累大工业的资本。唯一的选择,就是依靠农业为工业积累资本。毛泽东同志曾明确讲:“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通过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让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农民有了土地后,“舍不得穿,舍不得吃,尽一切力量投资到生产里头去”,可农民人均耕地只有3.27亩,牲口和农具严重不足,贫雇农平均每户不足半头耕畜、半部犁,而且农田水利设施也十分简陋。1949年,全国库容超过1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只有6座,库容1000万立方米到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也只有17座,其中两座是20世纪50年代续建完成的,灌溉面积仅2.4亿亩(水利部政策研究中心,1994)。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
基于这种状况,毛泽东同志指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并且还说:“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
1951年9月,中央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指出,土改后的农民中存在着发展个体经济和劳动互助两种积极性,中央既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亦要在农民中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规定实行简单的临时性劳动互助、常年的互助组和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3种主要的农民互助合作形式,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在农民自发和政府动员的共同作用下,农民纷纷参加互助组和合作社,尽力添置耕畜、水车、新农具,改善和扩大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一些地区率先进行农民互助合作的确取得了明显成就。据中南局1953年2月给中央的报告说:“凡是条件比较成熟,领导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开始就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取得群众的拥护,突出成绩为产量的显著提高,从河南已经总结的十余社的材料看,较好的合作社都比互助组与单干户增产一成到五成,如河南苏殿选合作社的小麦每亩平均产量超过了一般互助组产量的47%,超过了一般单干农民产量的60%,全年总收入每亩平均产量超过该乡最好互助组66%,超过一般互助组101%,超过单干户125%;湖北饶兴礼合作社水稻每亩平均产量超过1951年的33%。”
1953年2月中央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正式提出“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同年12月中央又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大力推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
随着国家工业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农产品需求也越来越大,以农民个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与国家工业化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在农业生产互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合作。1955年毛泽东同志指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
1956年6月,中央颁布实施《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把社员私有的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标志着农村土地农民个人所有制的终结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初步建立。从1957年开始,农业合作化逐步演变为人民公社体制,1958年8月,中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决定把各地成立不久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升级为大规模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进一步集中了乡村经济权利以外的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其他权利。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正式确立了农村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
改革开放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发挥出了强大的动员能力。广大农民通过投工投劳,兴建了大量的农田水利设施,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平整和深翻改土,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很多农田水利设施至今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1952~1982年间,全国共整修、新修堤防、圩垸17.3万公里;建成水库8.7万座,总蓄水库容量达到4208亿立方米;修建了万亩以上的大灌区5288处,其中50万亩以上的有67处;修建、新建各种塘坝619万座;建成机井267.2万眼,其中实行配套的井占68.8%;全国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2.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5.3%;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57年的2733.9万公顷增加到1980年的4488.8万公顷,平均每年增加76.3万公顷(李明秋、李雯,2019)。
毋庸讳言,人民公社体制作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并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是在生产关系调整方面犯了“冒进”的错误。但不能因此就否定农村集体所有制。从推进工业化角度看,当时农村采用集体所有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有效地调动了农村资源,筑牢了农业生产体系,创造了大量的农业剩余,为迅速实现工业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据国家权威机构测算,从1952年到1978年底,我国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提供了5100亿元左右的资金积累(农业投入总课题组,1990)。
(二)中国要富起来需调整生产关系,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前,我国工业企业基本都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公有制经济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00%,个体经营户仅有14万,从业人员15万人,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基本消失殆尽。这表明,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发展几乎完全依靠国内的资金和技术,完全依靠公有制。数据显示,尽管当时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也位居世界前列,但1965~1977年,世界人均GDP从591.72美元增加到1729.56美元,增长了1.92倍,而我国只增长了0.
88倍;1952~1978年间,我国年人均收入增长率只有2.3%,低于世界2.6%的平均水平(方福前,2021)。
对于当时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状况,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有一个描述:“我们现在的生产技术水平是什么状况?几亿人口搞饭吃,粮食问题还没有真正过关。我们钢铁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只有国外先进水平的几十分之一。新兴工业的差距就更大了。在这方面不用说落后一二十年,即使落后八年十年,甚至三年五年,都是很大的差距。”他在和外宾谈话中也多次强调,“我们中国还很穷”。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马克思曾经说过,“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再次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
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生产力水平虽有较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比却仍然很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也不高。社会主要矛盾集中体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按照马克思“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基本原理,要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必须调整之前的生产关系。于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对所有制改革首次破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邓小平同志还提出了著名的“三个有利于”标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们逐步认识到,公有制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同时还包括股份合作制、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制成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非公经济快速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虎添翼,为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到2018年底,民营企业每年为国家贡献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前,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资源配置方式采用的是计划手段,也称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到工业化中后期,随着发展阶段及其目标任务的变化,资源配置逐步转向采用市场手段,并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国家工业化初期需优先发展重工业,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采用计划经济体制
从理论上讲,计划与市场都是配置资源的手段,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无关。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对这一论断,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早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作过论证。
科斯认为,资源配置选择用“计划手段”还是用“市场手段”,取决于两种配置方式的交易成本。若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低,就用市场手段;反之则用计划手段。说得更明确些,当人们不知道应该生产什么或生产多少时,就需要以“价格信号”为指引,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会相对低;但若已经知道应该生产什么或生产多少,那么用计划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会相对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基本上还是一个农业国,工业基础非常薄弱,自己连一台拖拉机都造不出,所以当时我们非常清楚,应该优先发展工业,建立起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而要快速推进工业化,计划经济比市场经济效率更高。
众所周知,英国是工业革命的摇篮,可英国的工业化进程却长达150多年。若往前追溯,是“圈地运动”变革了土地所有权,改变了农业经营方式和生产组织形式,率先在农业上实现了商品化生产;农业发展使人口持续增长,为工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充足的劳动力,这样不仅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而且劳动力市场也已形成。英国的工业化,正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农业、商业、手工业有了较大发展的前提下产生的,并且当时的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法国、美国的工业化过程也大体如此,也都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通过自由市场的作用,从传统社会内部自发产生出推动工业化的因素,它们都是一种内生型的自由主义工业化模式。
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虽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生产力水平仍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果走西方工业化的老路,我国的工业化将是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道理很简单:自国家工业化初期阶段,快速地推进工业化,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在当时资源全面短缺情况下,资源不可能被投入到工业部门、特别是重工业部门。可计划经济体制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其显著特点就是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政府可以通过控制生产剩余,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急需发展的工业领域。从这个角度看,较之于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是我国快速推进工业化的不二选择。
今天有人批评说,当时我们选择计划经济是照搬苏联模式。历史地看,我们借鉴苏联模式并没有错。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处于西方国家的军事威胁和重重封锁之中。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只能以苏联为师。苏联在短短20多年时间里,完成了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到先进工业国的跨越,计划经济体制显示出了巨大的优势,对我国有着强烈的示范作用。正如后来毛泽东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谈到,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我们没有经验,“是懵懵懂懂的”“只能基本上照抄苏联的办法”。他还说:“为了使我国变为工业国,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苏联建设社会主义已经有四十年了,它的经验对于我们是十分宝贵的。”
用计划经济体制推进工业化,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借助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工业化积累资本。一方面,国家低价收购农产品,在农民拿出剩余产品去交换工业品时,国家就从中取得一定比例的收入,然后将其投入到工业领域;另一方面,在工业内部又实行低工资制,确保工业部门能够实现较高利润。1953年11月,我国颁布了《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统购统销政策,国家强制实施的这种计划调节与当时的农业合作化相契合,合法地实现了工业化对农业剩余的吸取。据公开数据显示,从1953年到1978年,全国预算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7678亿元,平均每年240亿元左右,大体相当于每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绝对值(严瑞珍等,1990)。换句话说,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工业化的投资主要是来自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
计划经济体制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也为中国经济起飞奠定了雄厚基础。全国解放之初,我们连铁钉和煤油等初级工业品都需要进口,30年后逐步建成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全国基础设施资本存量从1953年的202亿元,上升到1978年的1113亿元(金戈,2012)。1949年,我国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1∶2,1978年则变为3∶1(刘霞辉,2009),到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所拥有的工业门类,中国几乎全有。到1978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466亿元,上升到5690亿元,年均增长9.45%。其中工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140亿元增加到1977年的3725亿元,增长了25.61倍;GDP从1952年的679.1亿元,提高到1978年的3221.1亿元,增长了3.74倍,年均增长6.71%,接近“亚洲四小龙”黄金时期8.8%的平均增速,大大高于1966~1990年间英国、美国、德国2%~3%的年均增长速度。美国著名学者莫里斯·迈斯纳曾说:“其实毛泽东的那个时代远非是现在普遍传闻中所谓的经济停滞时代,而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现代化时代,与德国、日本和俄国等几个现代工业舞台上的主要的后起之秀的工业化过程中最剧烈时期相比毫不逊色”(林建华,2016)。
(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需调整产业结构,必须使市场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在“一五”到“五五”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对推进国家工业化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农、轻、重比例和积累与消费比例出现了严重失调,城乡居民收入也没有得到显著提升。1978年世界发达国家人均收入8100美元,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520美元,而我国人均收入只有230美元。“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同志指出:“考虑的第一条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而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力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改革。他说:“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其中首要的改革,就是“对妨碍我们前进的现行经济体制,进行有系统的改革”。
改革开放从农村拉开序幕,安徽小岗村农民率先实行“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改革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后,各地农村可谓一呼百应。到1983年底,全国90%以上的生产队都实行了“大包干”。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创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生产力实现了爆发性增长。1984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4亿吨,人均粮食拥有量达到390.29公斤(王秋成、武力,1999),创下了历史最高水平,国内粮食基本自给自足,之后有些年份还出现了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的问题。到1993年,国家正式取消了“粮票”“布票”等计划经济时期各类限制供给的票证。
城市改革以国有企业为突破口。1979年以重庆钢管厂等6家国企作为试点,推开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从1981年起,又相继实行了“利润包干”和“利改税”。1984年开始实施“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明确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要求企业自负盈亏。1987年6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重新界定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到90年代初,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十六字方针对国企进行公司制改造。以上改革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国内工业品供给日益丰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工业品逐步出现了过剩,生产结构失衡问题也凸现出来。
在过去短缺经济时代,国家可以用计划手段配置资源,农产品和工业品国家皆可统购包销。可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工农业生产全面过剩,国家已无法再用计划手段决定企业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也没有能力再统购包销。在这样的背景下,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成为普遍的呼声。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中央又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我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的伟大创举。不仅在理论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造出了“中国市场经济模式”,
而且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均进入到世界前列,国际地位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三、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分配制度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条件,主要是指各要素的所有制关系。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分配制度也经历了从改革开放前的“单一按劳分配”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转变。
(一)单一公有制与计划经济决定了单一的按劳分配体制
西方经济学讲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参与的分配,也是企业内部的初次分配。关于个人收入分配原则,19世纪初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萨伊曾提出过所谓的“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得到利润;土地得到地租;劳动得到工资。后来经济学家将此公式简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萨伊提出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有两个制度性前提:一是生产要素归个人所有;二是存在普遍的商品交换关系。可见,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之所以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原因是当时我们的生产资料采用的是单一公有制,而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完成,城市国营经济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取代了农民个体经济。实现单一公有制后,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已经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只有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拥有。在这种体制下,个人收入当然只能按劳分配。在城市,1950年我国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即“等级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1956年开始实行货币工资制,也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确立干部24级、工人8级工资制。1950年农村实行土改后,经过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阶段,农村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转变,农民收入分配形成了“缴纳国家税金,扣除生产费用、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格局。
对于按劳分配,那时人们的看法并不尽一致。比如城市的计件工资制度,就被认为是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残余,且在1958年被废除。尽管1961年后有所恢复,但原有按照技术、职务、行业、区域为基本参照的“按劳分配”制度被削弱,出现了平均主义倾向。在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确立后,农民基本按工分取得货币收入和实物报酬。无论是农产品定价,还是集体经济收入,都由国家统一管理,农民失去了自主收入权和分配权。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按劳分配被视为资产阶级法权受到批判,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元素被全盘否定。邓小平同志曾经批评说:“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批评这种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目的其实是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向真正的“按劳分配原则”回归。
从经济学逻辑上讲,我国过去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是与当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今天绝不能全盘否定这种分配制度,也不能将按劳分配原则与平均主义“大锅饭”混为一谈。事实上,改革开放前的按劳分配体制不仅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大量资金,而且由于国家对收入分配的控制,也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利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低水平普遍供给。
(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经济和工商业的专业户相继出现,民营经济也应运而生,不久便出现了雇工现象。到1979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1万人(户),比1978年增长了1倍多。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政府也鼓励“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这就明确了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经济形式。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对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进行变革,让收入分配制度适应所有制结构出现的新变化。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发展,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作为创造物质财富必不可少的条件,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收入分配。社会上出现了个体劳动收入、企业债权收入、利息收入、股份分红、经营收入等多种分配形式。对于收入分配中出现的新问题,党的十三大报告作出回应:“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并且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其他收入分配形式存在。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其实也是交换。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生产活动,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就得参与收入分配。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进入21世纪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中职工持股,或以技术入股、专利入股、以无形资产兼并弱势企业等已经很普遍。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增加了劳动和管理两个要素,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充分肯定了各种生产要素在社会经济中的功能和地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拓宽可参与分配的要素范围,首次将“知识”作为生产要素。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刻变革与广泛渗透,数据日益成为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新生产要素,如云计算、智能终端、数字营销、数字金融等产业方兴未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将“数据”增列为参与分配的要素,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以进一步激发经济主体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让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四、简短的结论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由不同时期的基本国情、发展任务和发展条件决定的,应该科学评价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
总结全文分析,可以得出3点重要结论。
(1)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践证明,在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初期阶段,为了建立自己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并迅速推进工业化,采用“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则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现代化建设,必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计划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手段,采用计划经济体制还是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取决于两种体制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在实现工业化初期阶段,政府明确知道需要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采用计划体制的交易成本相对低,而且效率更高;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由于逐步出现了生产过剩和结构失衡,继续采用计划体制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升高,所以必须改革计划经济体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3)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看,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也就是说,一个国家采用什么样的分配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所有制结构和经济体制决定的。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当时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而改革开放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所以决定了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王东京(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原副校长(副院长)、教授,现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文章刊发:《管理世界》,2022年第3期,第1~8、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