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关于城市经济学的几个问题
什么是城市经济学?国外经济学界有不同的解释。美国出版的《经济学百科全书》的解释是:城市经济学研究在人口稠密的发达地区居民、工商企业和其他机构的布局类型,这些布局类型是如何产生和变化的;它们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开支、税收和调节机制是怎样相互影响的;它们又是如何影响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的。日本京都大学教授山田浩之在1981年出版的《城市经济分析》一书中对城市经济学做了这样的解释:把城市的住宅问题、土地问题、交通问题、环境问题、财政问题等的相互联系性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讨的经济学,就是城市经济学。他又指出:城市经济学的中心课题是分析城市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相互依存关系,亦即分析经济活动的地理条件及土地利用的结构。此外,城市经济学还要研究城市的经济政策。由于城市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它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才兴起的,所以对城市经济学的解释不一,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根据我的看法,城市经济学是这样一门学科,它以城市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作用作为自己的基本研究对象。它以政治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即依据一般经济理论进行研究。具体地说,它主要研究以下三个问题。第一,研究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其中包含城市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第二,研究城市经济管理体制和城市的经济作用的发挥。第三,研究城市内部的经济结构以及城市和外界的经济关系。我的解释可能引起争议,但不要紧,经济学只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才能有所进展。下面,我想谈谈有关城市经济学的四个问题。它们是:
一、城市经济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
二、城市的就业、物价和居民的收入水平。
三、城市的向心力和离心力。
四、城市经济学研究中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几个问题。
一、城市经济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
(一)城市的功能
让我们首先考察一下城市的定义。在西方经济学中,对城市的解释也是不一样的。但对以下几个标志,则没有什么异议。一是,城市是人口密集的定居点。二是,城市中的居民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非农业收入。三是,城市中经常进行商品的交换,而不是临时性地、定期地进行商品的交换。由于这些标志,城市不同于乡村,不同于集市或庙会,也不同于城堡、要塞、关卡。
在现代经济中,城市的功能是什么?也就是说,城市在现代经济中究竟有什么作用?我们可以把城市的功能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工业生产基地;第二,它是商品交换中心;第三,它是智力资源的中心,即科学、技术、文化中心;第四,它是信息中心。除此以外,某些城市还具有其他两个功能:即金融中心和对外经济交流的中心。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城市的上述功能是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联系在一起的。但长期内,由于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对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一点认识不清,总是习惯性地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不承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按行政区划和行政系统分配物资,人为地割裂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周围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形成城市之间、地区之间相互封锁的局面,造成流通环节多、经营方式僵硬的状况,这样,城市应有的经济作用显然要受到极大的限制。此外,在城市的各种功能中,以往不少人也只注意到城市的第一个功能,即只注意城市是工业生产的基地,而忽略了城市的其他功能。这样,对城市在经济中的作用的了解,既不可能全面,又不可能深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长时期内,还流行过这样一种片面的说法,即认为某某城市过去是消费型城市,现在应该把它变成生产型城市。对于这种流行的说法,国外有些经济学家曾经评论道:把一个城市贬为消费型城市,岂不是意味着城市中大多数居民不是生产者,而是纯消费者或寄生虫吗?过去还宣传过:“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这种看法也是不对的,难道城市的人是在“吃闲饭”吗?不是这样。城市生活有它自己的特点,不能用小生产的眼光来看待城市。城市成为工业生产基地,这只是城市的功能之一。其实,即使某个城市是消费型城市,这也是正常的,因为任何城市都是居民密集的地区,这正是城市与乡村最明显的区别。要知道,既然城市是居民密集的地区,所以任何城市都可以被看成是消费中心,城市当局就应该重视消费问题。至于要不要把每一个城市都变为生产型城市,那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了。可能有些城市只适合成为商品交换中心、智力资源中心、信息中心,甚至金融中心和对外经济交流中心,而不一定要变为工业生产基地。
(二)城市发展中的相对优势原理
在了解相对优势概念之前,先解释一下什么是绝对优势。比如说有两个城市,就以天津和呼和浩特为例。现在假定它们都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假定天津在生产甲产品时,成本是低的,呼和浩特生产乙产品的成本是低的,那么,对天津来说,它在甲产品生产上就占有绝对优势,呼和浩特在乙产品生产上占有绝对优势。根据绝对优势的原理,两个城市进行分工、交换,它们可以各自利用自己拥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行交换。那么,相对优势是指什么而言呢?还是以天津、呼和浩特两个城市为例。假定在甲乙两种产品的生产中,天津都占优势,呼和浩特都处于劣势,但对天津来说,在都占优势的甲乙两种产品中,必然有一种更具有优势,比如甲产品相对于乙产品来说,更有优势。对呼和浩特来说,尽管甲、乙两种产品都不如天津,但乙产品多少要好一些。这样,生产乙产品对呼和浩特来说,就有相对的优势。于是,天津集中力量生产甲产品,呼和浩特集中力量生产乙产品,彼此交换,对双方都有利。
从城市经济相对优势原理出发,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城市的发展应该从相对优势的角度来考虑。各个城市可以按照相对优势来进行分工,开展城市之间的合作。这个理论不仅被应用于国内的地区间的贸易,而且也被应用于国际贸易。但由于国际贸易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一般说来,相对优势原理更加适用于国内贸易,适用于城市经济的发展。
了解到城市的相对优势所在,城市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资源相对丰裕程度来选择自己的生产和交换的主要方面,确定自己的经济发展战略。这对城市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不能停留在绝对优势的水平上认识问题。当然,认识到绝对优势比不认识它要好些,但只认识到绝对优势而不认识到相对优势,那是远远不够的。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只有认识到一个城市的相对优势,才能制定正确的投资决策,才能有效地重新组合各种生产要素。
(三)城市的投资决策
前面已经谈到,要发展城市经济,就要发挥它的相对优势。相对优势取决于本城市的资源相对丰裕程度。比如说,应该考虑城市内部和城市周围地区的资源状况,以及在各种资源中哪些更具有优势。城市当局要根据这些来决定今后的发展方向和规模。但我们知道,一个城市不是凭空而起的,除非在一片荒原上新建一个城市,否则它总有原来的基础。这样,城市当局就不仅要考虑资源的相对丰裕程度,而且必须考虑原有的基础。因此,可以这么说,资源相对优势和原有基础的结合,决定着城市投资的方向。
在决定城市投资方向时,要懂得什么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就是指:在可供选择的若干种投资机会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而要放弃其他的投资机会。放弃其他投资机会意味着放弃可能得到的收入。因此,机会成本等于被放弃的可能得到的收入。比如说,一个城市拥有一笔资金。这些钱可以用来兴建纺织厂,也可以用于开旅馆,或兴建轧钢厂。面临着三种投资机会,但只能选择一种。这样,一种投资所得到的收益,以放弃另外的投资收益作为代价。如果被放弃的是好几种机会,那就以收益最多的一种投资的收益作为代价。假定纺织厂的利润最低,于是暂不考虑它,那么,究竟是开旅馆还是办轧钢厂?假定决定开旅馆,那么所放弃的办轧钢厂的收入,就构成开旅馆的机会成本。城市的投资决策者要考虑到机会成本。过去在办各种事情时,往往不考虑它,没有想到如果不办这个厂,而办那个厂,所赚的钱将是更多的。
假定说,这些钱不能办轧钢厂,也不能开办纺织厂,而只能开旅馆,这是不是说就没有机会成本了呢?仍然是有的。即使把钱存入银行,也有利息收入,如果开旅馆所赚的钱,还不如利息收入多,那就是损失,是得不偿失。所以说,在城市投资决策中,必须懂得一个道理:“不赚就是赔,赚得少也是赔。”综上所述,城市的投资决策要根据城市原来的基础,根据城市的资源相对优势,以及在有可供选择的投资机会时,考虑所放弃的投资机会的收入。
(四)城市的技术创新类型
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城市的技术创新类型,应当从生产要素的组合的角度来考虑,因为任何一种技术创新,都是把生产要素原来的组合比例加以变化。简单地说,技术创新就是对生产要素的比例进行调整。生产要素的组合,现在一般分成三种类型,即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知识、技术密集型。此外,还可能存在一些交叉型的生产要素组合,如既是知识密集型,又是劳动密集型;或既是知识密集型,又是资金密集型。一个具体的城市如何选择技术创新类型,要根据原来的基础和资源的相对优势来决定。
如果进一步考察,问题并不如此简单。仅仅根据原来的基础和资源的相对优势还不够,还必须考虑劳动力的长期供给问题。我们知道,每个城市实际上都是城市的现代化生产和周围地区传统方式的农业生产的结合。这与劳动力的长期供给问题有关。可以有两种假定。一是假定城市劳动力供给,今后可以从附近的农村得到充分的保证,即假定劳动力无限供给。一是假定城市的劳动力完全不能从附近的农村得到保证,即周围的农村不能向城市供给劳动力,城市的发展必须依靠城市自己内部的劳动力的供给。这两种情况下的城市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是不一样的,但这两种极端都很少见。一个城市通常不可能实现劳动力的无限供给,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从附近农村得到劳动力。一般情况下,劳动力供给到一定程度以后,附近农村就不能够再向城市供给劳动力了,如果城市继续需要劳动力,那就必须由城市内部来解决。这样,劳动力资源状况就影响到城市的技术创新。在城市发展的一定阶段,可能以劳动密集型经济为主,但最后必然走向资金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经济。城市的发展要逐步实现由城市内部来供给劳动力。有些城市的发展之所以遇到困难,可能是由于它一直不能由内部供给劳动力,而必须长期从外部供给劳动力。长期从外部供给劳动力,大量地、不断地从外部流入劳动力,将会给城市带来一系列问题,加重城市的负担,如造成住房紧张,交通阻塞,电力和自来水供应不上,等等。
从长期看,怎么解决劳动力供给问题呢?有三条路可走。(1)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城市提高劳动生产率除了能降低生产成本,便于同其他城市同类产品竞争以外,也是调节劳动力供求、稳定城市经济、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途径。所以必须注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问题,必须走技术创新的路。(2)及时调整城市内部的经济结构,不但不再在市区内发展劳动力消耗较多的工业部门,而且要逐步把这些部门分散到周围地区去,以便就近解决劳动力供给问题。
(3)改变居民的生活方式,使居民从自给性的生活方式转变为商品性的和社会服务性的生活方式。在城市发展初期,市区和郊区居民生活中,自给性部分所占的比例相当大。他们家里有菜园,养鸡下蛋,自己做衣裳、纳鞋底,等等。随着城市的发展,自给性的生活方式必然要转向商品性的和社会服务性的,就是说,生活中所需要的产品和劳务一大部分或全部已经不再是自给的,而要从市场得到,从社会服务中得到。这一转变的结果,将使妇女劳动力成为城市的社会生产和服务的重要劳动力来源。
(五)城市经济发展中的良性循环和不良循环
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的发展,有可能处在良性循环状态,也可能处在不良循环状态。什么是不良循环?就是说,原来居民的收入水平比较低,社会集资的可能性较小,这样,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劳动生产率也就比较低,而劳动生产率低,又造成居民的收入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口增加比较快(包括自然增加的、从外地迁来的),那么,城市的处境将会更加困难。但在城市经济的发展中,也有可能转入良性循环。良性循环是指:居民收入水平比较高,社会集资的可能性比较大,技术创新的可能性比较大,从而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较高,于是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进一步提高。假定这时能控制人口的出生率,并能限制外地人口的盲目流入,良性循环将顺利地进行下去。所以,在研究每一个城市的发展战略时,必须了解这个城市的经济现在是处在不良循环状态,还是已经摆脱不良循环而转入了良性循环。如果刚转入良性循环,那就要考虑如何加速已经形成的良性循环。那么,假定城市经济仍然处在不良循环之中,怎样突破呢?通常认为最重要的方式是从外地甚至国外引入资金,引入技术。这是突破不良循环的很重要的一环。因此,开放不仅对国外而言,也对国内而言。就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关系来说,开放的意义正在于此。一旦从城市外部引进了资金和技术,城市就可以从技术改造入手,提高劳动生产,进而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这样,社会集资的可能性就增大了,城市有较多的资金来发展经济,不良循环也就被突破。
一个城市怎样从外部吸收资金和技术呢?这又有两种可能性。(1)对城市来说,国家是外部。依靠国家投入一笔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城市有可能突破不良循环。但这个条件不是每个城市都具备的。而且国家的资金也有限,不可能满足每个城市的需要。所以必须由城市自己想办法。(2)一个城市要善于同外界取得联系,利用自己资源的相对优势,同外城市、外地区合作。用外界的资金和外界的技术,可以采取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形式,也可以联合办企业,或者依靠外界的投资和技术帮助改造老企业,等等。要知道,与外界的联系不仅限于产品交换,而是要利用外界的资金和技术来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城市与城市之间相互封锁,各自想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发展,结果必定是谁也发展不起来。尤其是在我国人口众多,幅员广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资源(包括智力资源)分布很不平衡的条件下,不通过城市之间、地区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是无法打破某些城市和地区已经形成的不良循环的。
我们可以看到,计划体制改革以后,指令性计划范围的缩小和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范围的扩大,将为城市之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提供更多的机会。即使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以后,超产的部分也允许企业按一定的分成议价自销。企业还可以自设门市部推销产品,可以同其他企业合营销售点。这样,跨地区、跨城市的联系会大大加强,这对于打破某些地区和城市的经济的不良循环,促进城市中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是大有好处的。
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提出来,这就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经济转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与全国经济转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能设想,在全国多数地区和城市的经济仍然处在不良循环的条件下,全国经济会进入良性循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了解了这一点,那就能对城市间、地区间经济技术协作的意义有进一步的认识。一般说来,这种经济技术协作应当是互利性的。各地在互利的基础上建立的合同,是有实现的客观可能性的。因此,经济技术协作要符合经济规律,使双方都有好处。但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经济转入良性循环有助于全国经济在良性循环轨道上运行,所以在发达的地区同不发达的地区进行经济技术协作时,即使某些项目有可能使发达地区暂时得不到多大好处,特别是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考察,甚至可能有所损失,但只要从宏观经济效益着眼,那么就会看到这种经济技术协作归根到底是有利于宏观经济的,有利于使全国经济迅速转入良性循环轨道或在良性循环轨道上更顺利地运行,从而也会有利于发达地区本身的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城市的就业、物价和居民的收入水平
(一)城市的就业问题
前面在谈到城市劳动力的长期供给时,已经涉及城市就业问题了。下面再谈谈城市的就业水平。城市的就业水平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它取决于城市的生产水平,也就是取决于城市的总收入。一个城市的总产值越大,收入水平越高,在一定的劳动生产率条件下,可以容纳的就业人数就越多。但仅仅研究就业水平是不够的,还必须研究就业结构。任何一个城市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即待业和职业空位是并存的。就是说,一方面有人待业,一方面有职业空位。一方面是人找事,一方面是事找人。许多人没有事干,许多事没有人干。这就是就业结构的失调,也就是就业的结构和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结构不能互相适应。有效的解决办法,是通过职业培训和教育。比如说,既然普通中学毕业生最多只有百分之十几升入大学,为什么不为另外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人的就业问题着想呢?不少在职人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为什么不对他们进行培训呢?所以城市一定要把就业培训、职工技术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解决待业与空位并存的问题。
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还会遇到另一类就业问题,即个人职业选择性就业问题。这是指,待业者不是没有本事干某种工作,而是出于个人对职业的选择,不愿意从事那种工作。如城市里的环境卫生工作,待业者宁肯闲着,也不愿意去做。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这个问题会越来越严重。为什么呢?因为人均收入越高,人们对职业的选择就越苛刻。待业者的家里有钱,不靠他挣工资养家,因此,工作不如愿,就不干。这个问题之所以越来越严重,还因为城市中有独生子女的家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独生子女对职业的选择也是越来越苛刻的。但城市中的许多事不能没有人干,如马路不能不扫,厕所不能不淘,只要城市周围的农村还有过剩的劳动力,这些工作仍然有人来干,所以暂时还可以缓和一下矛盾。假定周围农村的劳动力也不足了,或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不能让周围农村的劳动者来干了,那该怎么办呢?所以,城市领导者必须设法解决这个问题。通常采取以下两种办法:(1)进行职业道德和个人理想教育。要告诉人们,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个办法不能说不起作用,但是要改变一种社会风气,是不容易的。思想教育工作需要做,但不能把它看成是万能的。(2)提高某些工作的报酬。越是没人干的行业,工资水平越高。但这个办法也有局限性。家庭收入普遍提高后,工资向上浮动一级、两级并不会起很大作用,至多只能吸收一部分人到某些行业去,并且往往在干了一段时间后就另找工作。因此,有必要寻求第三种办法,即发展“第二种工作”。这是一个有远见的想法。
什么叫“第二种工作”?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兴趣、爱好是应该得到满足的。“第一种工作”是正式的职业,“第二种工作”是兴趣和爱好所在。对许多人来说,“第一种工作”和“第二种工作”是结合的。比如说,我是经济学教员,教经济学课是我的“第一种工作”,业余研究经济学是我的爱好和兴趣,所以对我来说,就不存在“第一种工作”和“第二种工作”的区分。但对另外一些人来说,二者并不能结合,这样,就必须让他们有从事“第二种工作”的机会。可以预料,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劳动强度会逐渐减轻,人们的空闲时间将会增加,这时人们的兴趣和爱好将越来越有可能体现于“第二种工作”中。“第二种工作”可能是有收入的,也可能是没有收入的,甚至是需要自己花钱的。“第二种工作”开展后,人们对“第一种工作”的挑剔将减少。比如某个人对卖鱼不感兴趣,但他认识到这是常规收入的来源。他的兴趣在绘画方面,他就把绘画当作“第二种工作”。他把卖鱼看成是对社会的责任和常规收入的来源,业余的兴趣和爱好放在绘画上。假定出现这种情况,人们在下班以后,将各自有地方去,到文化宫或到其他某个地方去。一个人,白天是个售货员,业余则可能是个歌唱家、摄影家、画家、作家、科学研究者、无线电爱好者。这是唯一可能解决人们的职业选择的办法。只有这样,才真正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
所以说,对城市的业余教育,要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不能把它仅仅看成是补补课,拿个证书。业余教育今后将使人们有可能进一步发挥自己的才能。大家不难看出,我在这里所谈的“第二种工作”,与经济学界一般所讨论的“第二种职业”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我是从解决个人职业选择性的就业问题和充分发挥人们的兴趣、爱好、才干的角度提出这个问题的。至于城市中的职工是否可以有“第二种职业”的问题的提出,主要是从发挥职工的潜力和增加职工收入,以加速城市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的角度出发的。我是同意职工可以有“第二种职业”的,但这里还有不少细节有待于讨论,如“第二种职业”与“第一种职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对担负某些职务的人的“第二种职业”是否应有所限制,等等。而我在这里所谈的“第二种工作”,主要不是从增加个人收入的角度来考虑。我把“第二种工作”看成是“可能有收入,可能没有收入,甚至可能要支出”的一种工作,它是业余性的,它与个人兴趣、爱好直接有关。
下面再谈谈城市的就业渠道。必须广开就业门路,全民、集体、个体都要广泛吸收人们就业。当前我国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个体经济,它不同于资本主义中的个体经济,它是同公有制相联系的,是从属于公有制的。在西方国家关于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作品中,有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论点,这就是:城市的活力在于城市中的大量小企业。为什么把小企业的作用提到如此的高度?有三个基本原因:
第一,小企业为城市创造了众多的就业机会,小企业特别适合城市青年的就业。
第二,小企业提供了城市生活的多样化。如小吃店、小服务企业、小手工业生产者、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和经售者等,使城市生活丰富多彩。
第三,小企业(主要指小商店和小服务企业)的营业时间长,布局恰当,同居民之间的联系密切,以致一天24小时内,城市总是显得热热闹闹的。
西方经济学家的上述看法是有道理的。大家不妨想一下,如果一个城市中没有多少小企业,只有几家大工厂,城市尽管表面上显得井井有条,实际上冷冷清清,没什么意思了。在我们国家中,城市中一定要有大量集体经济的、个体经济的小型生产单位和商业服务业单位,以繁荣市面,解决城市就业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城市中要不要劳动后备军?这也是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劳动后备军是个“蓄水池”。城市结构在不断调整,这个“蓄水池”可以把劳动力不断地输送到各个产业部门去。
资本主义社会中有失业大军,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形成一种具有职业培训性的,或半学习、半劳动的“蓄水池”。这对于保证城市经济的良性循环是有利的。
(二)物价问题
首先要明确一点,就是物价的基本稳定不等于固定不变。物价不是僵硬的。为什么呢?因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商品的比价将不断调整,何况现在我们的商品比价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是不合理的比价。价格体系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第一,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体系,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也很难做到基本合理,长线产品仍会过多,短线产品也会不足。第二,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体系,指导性计划也难以顺利地实现,因为价格杠杆是实行指导性计划过程中一种行之有效的调节手段。第三,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企业的经济效益难以提高,企业的实际盈亏往往被不合理的价格所掩盖了,企业也缺乏积极进行技术改造、节省能源和原材料的主动性。此外,在价格不合理的条件下,国家的财政负担会越背越重。这一切都表明了价格体系改革的迫切性。当然,价格体系的改革是全国性的问题,不在城市经济学的讨论范围之内。
属于城市本身的物价问题,一般认为有两种因素使得物价不容易稳定,而且可能出现上升的趋势。一是地方性的供求因素,就是说需求是不断增大的;二是地方性的成本因素,即成本是逐渐上升的。下面先谈第一个因素。
为什么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需求会增大?这是因为:城市人口增加和居民收入增加以后,扩大了购买力,同时,许多居民从自给性的生活方式转向了商品性的生活方式,而商品的供给在一定时期内却落后了。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后,对以下三种商品的需求有最明显的增长。(1)对副食品的需求。城市物价最敏感的部分是副食品价格。尤其是较高档副食品的价格。这是同居民收入的增长和改善生活的要求直接有关的。(2)对住宅的需求。这也与城市人口增加和居民需求改善自己生活的迫切愿望分不开。公共住宅不易满足需求,于是私人出租的房屋的租金将越来越高。(3)对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需求。这是居民收入增加后消费结构改变的必然后果。此外,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生产的发展和投资的增加,某些生产资料的供求也会日益紧张。所以从需求角度看,增长了的需求有促使物价上升的可能性。
为什么从成本的角度看,物价也有上去的可能性呢?这在经济学中一直被认为是个很难的问题,因为劳动生产率提高后,成本应该是下降的。但实际上,成本还在不断提高,成本推动着物价上升。为什么会这样?应该说,主要是由于成本的结构发生了变化,某些成本是上升的。要知道,商品价格互为成本,这种商品的价格构成另一种商品的成本。这样就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只要某些生产要素的价格上升,就会引起一系列商品成本的上升。有些产品的成本的上升与生产条件有关,如矿井越挖越深,采掘成本越来越大。此外,土地费用由于城市和交通的发展而不断上升。比如说,城市建设初期,征用一亩地是不需要多少费用的,随着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征地的费用就越来越大。这种费用是计入成本的。
物价的上升还与心理因素有关。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考虑,心理因素仍是重要的,即使这不是根本的因素,但往往能加速物价的上升。同时,管理因素也不可忽视,物价管理不善,也会引起涨价。当然,根本性的因素仍然在于供求和成本。在供不应求的条件下,心理将起着加速作用。假定产品供应非常充足,人为的抬价、不合法的涨价就起不了作用,心理因素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如果成本因素不起作用,那么心理因素的作用也不会很大。人们往往考虑到成本已经上升,于是争相传告,认为以后一定会涨价等,于是促进了物价上升。所以解决城市物价问题主要应从解决供求矛盾和降低成本这两个方面着手。
在城市的物价问题上,副食品涨价问题较难解决,因为供求矛盾十分尖锐。至于住宅问题,尽管供求也紧张,但只要调动建筑部门和建材部门的积极性,多生产建筑材料,多建房屋,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今天我国城市里住房紧张,应当首先被看成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如果过去一贯重视它,今天不会这样严重。解决城市住宅问题的根本途径是:除大力发展建筑材料工业和调动建筑公司的积极性以外,必须按经济规律来经营住宅、管理住宅。住宅商品化将打破城市居民个人不能购买房产的禁锢。住宅商品化可以采取若干不同的形式,包括由建筑房屋的企业向企事业单位出售商品楼,再由后者按全价或补贴价格出售给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或由后者租给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至于租金标准,则不必求统一,由企业单位根据自己盈利情况自行决定。城市居民个人也可以直接向建筑或经营住宅的企业购买。房租要进行改革,房租中包括四个部分:(1)折旧费,(2)管理费,(3)维修费,(4)利息。房租中还应不应该包括地租,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因为它在理论上涉及社会主义社会中土地是否有价格以及土地价格如何计算的问题。但土地征用的支出和拆迁旧房的支出似乎也应单独列为一项。房租改革可以同工资改革同步进行,即一方面按上述成本要素计算房租,另一方面把国家用于住房的补贴并入工资之中。这样一来,住宅问题就可以较快解决,私人出租房屋的租金也不会急剧上升了。
相对而言,家庭耐用消费品的供应也比较容易解决。这是一些工业品,只要原材料有保证,技术过了关,增加供给是不成问题的。例如彩电,今天不易买到,但人们相信,过几年,彩电会大量投入市场,就像今天供应黑白电视机一样。通过各国城市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发现最难解决的问题是副食品供应,居民意见最大的也是副食品涨价。这是个实际问题。世界上许多城市都未能解决。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大城市中,蔬菜是很昂贵的。蔬菜比肉食的供应要难解决得多,因为通过大力发展饲料工业,猪肉、鸡肉可以充分供应,而蔬菜的供应问题则得不到保证。为什么呢?第一,如上所述,在城市建设中,土地费用越来越高。城郊农民知道,一块土地生产蔬菜还不如盖个旅馆,用作停车场,收入也许更多,所以他们不愿种菜。第二,城市周围土地不断被占用,菜地面积越来越小。第三,蔬菜的流通渠道还不是很畅通,中间环节多,菜农得不到什么好处。这样一来,城市的蔬菜供应就成了一个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那么能不能仿照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用罐头食品来代替呢?这不适合中国人的收入水平。罐头豇豆、罐头莴笋,居民吃不起。能不能改变食物结构呢?像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主要是肉食和水果,蔬菜占的比重很小。这也不适应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何况,以水果代蔬菜,居民也吃不起。因此,目前还只能从农业方面着手,一是增产蔬菜,二是实行市场调节,允许农民自销蔬菜,听任蔬菜价格浮动。如果那样的话,蔬菜上市量将增加,即使蔬菜价格一时不可能出现下降趋势,但至少可以平稳下来。总之,我的看法是,对副食品不能采取限价方式,一限价,东西就少了或没有了,这样,价格反而会更贵。限价的方式还会破坏资源的合理配置,比如说,一块土地本来适宜种蔬菜,限价后,菜农不生产蔬菜了,土地就得不到合理利用。一定要让价值规律起作用,即使暂时价格上升,但到了一定程度,价格会自然地平稳。至于产品成本增加问题,主要通过技术进步来解决。比较复杂的是土地征用费用的上升问题应当如何解决。这里有经济问题,也有法律问题。在现阶段,应当加强行政管理,严格用地审批制度,严禁城市土地的交易和变相交易。对于土地征用的费用,也应当通过法律程序做出规定,以求妥善解决。
(三)居民的收入水平
重要问题不在物价本身,而在于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要考察居民的收入上升幅度是不是大于物价的上涨幅度。我们的目标是:应当使城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幅度更大。为了衡量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我在《教育经济学》一书中曾经写道,“单位时间收入购买力”是一个有用的指标。在这里,我仍主张采取这一指标。对城市职工来说,“单位时间收入”可用“小时工资”来表示。职工的“单位时间收入购买力”就是每小时工资所能交换到的消费品,如每小时平均工资所能买到若干数量的食物(面粉、大米、猪肉、白糖等),或若干小时平均工资可以买到某一数量的耐用消费品(自行车、电视机、电冰箱等)。除了分析收入对单项消费品的交换比率以外,还可以根据居民家庭的消费结构,选择一定的消费项目,确定所包含的消费品的数量,制定综合的“消费单位”。综合的“单位时间收入购买力”就是每一“单位时间收入”同综合的“消费单位”的交换比率。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上升表现为“单位时间收入购买力”的提高,即每一单位时间的收入可以交换到较多的消费品。
在贯彻按劳分配的前提下,提高以“单位时间收入购买力”表示的居民实际收入水平,主要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决定“单位时间收入购买力”大小的基本因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高劳动生产率导致高的“单位时间收入购买力”,导致消费品销售量的不断增大。当然,居民收入的增长率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二者之比如何确定,学术界没有定论。经济发展的国际比较表明,劳动生产率增加1%,工资可以增长0.5%—0.6%,这样不会对经济发生不利影响。
如果进一步考察包括非在职人员在内的全体城市人口的平均实际收入水平,那么减少每个劳动者即在职人员的抚养系数,具有重要的意义。家庭中参加工作的人多了,家庭子女的数目减少了,抚养系数就降低了。把所有的非在职人员都计算在内,要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仍是根本性的,但降低抚养系数也能起一定作用。
与抚养系数有联系的一个问题是:有子女的妇女,究竟是参加工作好,还是不参加工作好?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有孩子的妇女以参加工作为好。另一种意见是:她们不参加工作为好。两种看法各有理由。
认为有孩子的妇女不工作的理由主要是:双职工的家庭中,夫妇两人过分劳累,家务开支并不能节省,而且往往要增加。例如,需要请一个人照顾孩子。另外,对子女的教育是不利的。双职工的小孩,有的脖子上挂个钥匙,往往没有人照料。加之,有孩子的妇女占了一定的工作岗位,使得待业青年闲着没事干。这样就不如把双职工的工资并入一个人,即提高男方的工资,女方主持家务,从事子女教育。所以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妇女生孩子以后,一般地就不要工作了,要仿照西方国家现在的情况。
不同意这种观点的同志,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考虑的。他们认为这涉及妇女的地位问题。妇女工作是妇女解放的标志。而且,妇女是很重要的人力资源,妇女不工作,就是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我认为,有子女的妇女参加工作,利大于弊。有子女的妇女应该参加工作。为什么?因为培养一个人参加工作,是需要智力投资的,是社会培养了人。当然,个人也出学费,但更多的是社会的投资。社会投资培养一个人,假定她不能以工作来补偿社会对她的培养的话,对国家来说,是智力投资的浪费,而这部分妇女,在受过教育进入工作岗位后不久就不工作了,对我们这个智力资源还不丰富的国家来说,是很大的损失。一般说,一个人工作的黄金时代,不是二十几岁,而是在比较成熟以后,也就是30岁到45岁这个阶段。妇女在这个阶段不工作,从全社会智力资源这个角度来看,损失是巨大的。至于子女教育、节省家务开支以及夫妇太累的问题,
可以采取两个补救的办法。一是延长妇女的产假,另外给予独生子女生育假,幼龄子女抚养假。在这个阶段,可以让妇女得到充分的休息。二是在城市中广泛发展服务事业。今天许多双职工是在社会服务事业没有发展的条件下,才感到过度劳累的。假定社会服务事业不发展,即使妇女不工作了,回去带孩子、操持家务,她同样会感到十分劳累。所以,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是重要的。提高居民收入主要靠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每一个工作者的收入都能够提高,而不能够将两个人的工资给一个人,让另一个人回家去。至于说有子女的妇女占了待业青年工作岗位的问题,我认为不能这样看。只要发展第三产业,将会吸收大批待业青年。此外,应考虑是否可以对一些妇女采用现在国外有些企业已经实行的弹性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时间是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实行的机动的工作时间。
最后要说明的是,如果家庭收入多了,妇女自愿回去,那是另外一回事,但不能把“妇女不工作”作为一种口号来宣传,更不能把这作为政策来推行。要考虑到我国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意识一直很浓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妇女生孩子以后就不工作”这样的措施,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不利的。
在这个问题的最后部分,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城市人口老龄化与居民实际收入变动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知道,人口老龄化对居民实际收入的变动可能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城市居民家庭中的没有收入的老年人是靠有收入的家庭成员抚养的。另一方面,也就是更重要的方面,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人口趋于老龄化这一事实将使得平均每个工作年龄的人口所负担的老龄人口增大,社会所承担的抚养老年人的任务(包括退休金、医疗费、生活服务、救济等)增大。而这部分支出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如果增大,国民收入中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改善非老龄人口生活水平的支出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居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因此,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者应当注意到这一点,应当强调把更大幅度地提高每个工作年龄人口的净产值作为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对策。
三、城市的向心力和离心力
城市生活为什么有时吸引人,有时又不吸引人?过去曾有这么一句话,叫“小乱居城,大乱居乡”。在社会不安定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比较小的动乱,人就往城里跑,叫“小乱居城”,因为小乱时,城里毕竟有兵把守,比较安全。“大乱居乡”:如果发生大的动乱了,城市是兵家必争之地,就不安全。以往,社会总是不断地从小乱到大乱,从大乱到小乱,这样,一段时期内城市人口增加,一段时期内城市人口减少。这当然不是今天城市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今天我们应当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研究。
(一)城市为什么有吸引力
城市吸引人,主要是由于社会学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第一,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好,医疗条件比较好。第二,城市的商品品种齐全,供应充足。可以打一个比喻,城市跟一个星球一样,有它的吸引力。星球的引力大小与它的质量有关,它的质量越大,引力越大。城市的引力则与市场有关。市场引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商品供应的齐全程度,商品的花色、质量、价格,商业服务质量当然也有一定关系。如上海能吸引全国的消费者,主要原因是它的商品最齐备,花色最多,质量也高。南京就不如上海。南京能够吸引马鞍山市的人,就是它的商品相对比马鞍山要齐全。而马鞍山市又比当涂县好。总之,城市供应的商品品种越齐全,城市的吸引力越大。第三,城市的文化教育设施比较好,学术环境比较好。第四,一般认为城市里的职业比较合乎人们对职业的评价标准。这就是说,人们向往的职业是城市中的职业。假定职业有理想的、半理想的和不理想的之分,那么理想的职业多半在城市中。这是城市吸引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第五,城市中的社交活动比较多,在城市中可以充分利用一个人的业余时间。如晚上,在城市中就可以得到利用,农村就不如城市。一般地说,城市之所以有吸引力,共有这样五个原因。从中国具体情况看,为什么人们不愿离开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还有第六个原因,这个原因在城市经济学中是不讨论的,它就是:城市里落实政策比较好。这是中国的特殊情况。城市越大,政策掌握得越好。如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侨务政策、工商业者政策的落实,大城市一般比小城市好,当然,也不见得都是这样。以上这些因素构成了城市的向心力。
(二)为什么人们不愿住在城市中
这就是关于城市的离心力的研究。从城市同乡村的比较来看,人们不愿住在城市中,有自然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关于自然方面的原因,一般认为农村生活的自然环境比城市好,但这要以农村的生态环境没有被破坏、农村空气和水源没有被污染为前提。关于社会方面的原因,第一,城市的生活费用比较高,相对农村来说,城市中完全是商品性的生活方式。并且由于受到环境的影响,城市居民向往着较高的生活标准、较高的消费,从而开支较大。第二,城市的住房条件紧张,城市容易给人造成在工作上、生活上、交通上紧张的感觉。第三,在由农村生活向城市生活转变的过程中,原来居住在农村的人到了城市以后,会有一种冷漠的感觉。比如说,从农村刚进入城市的人,会感到城里人瞧不起人。在农村,周围亲戚朋友多,而在城市里,虽然都住在一幢大楼里,互不相识。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对城市的离心力。这种心理需要经过一代人才能消失,因为小孩子都在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他们一般不会产生孤独感。
(三)城市发展取决于向心力和离心力两种力量的作用
城市今后怎样发展呢?城市的发展就是向心力和离心力两种力量同时起作用的结果。城市的发展很明显地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级是人口向城市中心集中的阶段。随着城市的发展、工业和各行业的发展,人口向城市中心集中,城市人口的增加是迅速的。第二个阶段是人口由城市中心向郊区的扩散,好比墨水滴在宣纸上,向四周扩散延伸。城市范围是扩大了,但是城市中心的人口并未显著增加,而城市的近郊却迅速发展起来了。这时,很可能形成两种人口流动的趋势,一是外地的人向城市的中心部位移动,另一是城市中心的人向郊区流动。第三个阶段是城市周围的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和农村更为接近。这时,城市人口的增加将达到一定的限度,不再继续扩大,而小城镇将逐渐成为人口聚集的点。在中国,同样会经历这三个阶段。现在我们仍处在第一和第二个阶段。每一个城市都可以考虑一下,自己是处在哪个阶段?
在西方关于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作品中,出现一个概念,即“非城市化”。“非城市化”是与“城市化”对立的。它们把上述的城市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叫作“非城市化”阶段,并认为“城市化”最后必定走向“非城市化”。我认为“非城市化”这个概念是含糊不清的。城市发展的第三个阶段的特征是小城镇的发展,而大城市不再继续扩大,甚至大城市的人口数有所减少,但这并不等于大城市衰落了,大城市不再在经济中起着各种“中心”的作用了,更不意味着小城镇将普遍地取代大城市的地位。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这三者的区别是按城市规模来确定的,而城市规模又以城市人口的数量作为标志。从人口数量方面看,我们可以人为地在“中小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画一条界线,但处于分界线附近的“城市”与“城镇”的区别有时就不会那么显著。很难说“小城镇”不是“城市”,只不过它们是更小的“城市”而已。所以小城镇的发展并不等于城市化过程的终止,更不等于“非城市化”,而表明城市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小城镇既然属于小的“城市”的范畴,那么它们必然也要具有城市的某些功能(当然不可能具备大城市的所有功能,但至少也会具备一些功能,如较小范围的商品交换中心、较小范围的信息中心等),只是在程度上和影响所及的范围上要比“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小。与此同时,大城市即使规模不再扩大,甚至人口数有所下降,但大城市的功能不会消失。因此,我认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出现真正的“非城市化”。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小城镇的发展与“城市”依然实现它自己的功能这一点,是不矛盾的。
(四)卫星城的作用
卫星城的问题,是有待于讨论的。有人认为,大城市的四周可以建立卫星城,把一部分居民疏散到卫星城去。也有人认为,这是划不来的。卫星城大多是工人的居住区,而已建成的工厂是不易搬迁的。于是产生了一个新问题,即交通运输问题。假定职工迁入卫星城,但仍在原来的工厂上班,不管用什么交通工具,总得把人拉到城里来。如果这些人住在市中心,只需要把主副食品从城外拉进来。一个人重一百多斤,一天吃的主副食品不过几斤,究竟拉什么更划得来?从能源上看,就不合算。另外一个问题是,卫星城的文化教育设施不如市中心。有人会说,孩子在市中心有重点中学可上,而卫星城没有重点中学,孩子上不了重点中学,将来考不上大学,那么宁肯在市中心住,住房紧一点也不愿去卫星城。所以说,卫星城并不一定是解决市中心人口拥挤的好办法。
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卫星城的建设呢?我个人的看法是,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周围建设卫星城的主张是可取的,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已经规模庞大的大城市再进一步扩大规模。卫星城的作用应主要从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和改善市中心的居民生活条件着眼。但在卫星城的建设中,要从实际出发,不要不切实际地从市区向外迁移工厂和职工家庭。在近期内把市区人口疏散到卫星城的做法,不但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带来新的困难。可以在卫星城中发展的,是新建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卫星城在截留外地迁入城市人口方面可以起较大的作用。即使卫星城中的企业只是新建企业,卫星城的人口中有不少是被截留下来的人口,卫星城的住宅、通讯、运输、生活服务、文教卫生方面的设施也要跟上去。对于从市中心迁入卫星城的居民户,要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
(五)生活质量和“福利与发展指标体系”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可能是缓慢的。在这里,要认真注意生活质量问题。人不仅要生存,而且要讲究生活的质量,包括空气要新鲜,水源没有污染,通讯和交通设备要好,住房条件要宽敞、要朝阳的。还要考虑买东西远不远,小孩上学要走几里路,等等。生活质量问题现在各国都在研究,还找不出一个综合指标,能把各种生活质量的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指标。假定能从统计上设计出一个综合指标,把每一项都折算成百分比,然后算出哪个地区的生活质量高,哪个地区的生活质量低,那就好了。1980年,我曾就衡量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实现程度的指标发表了看法。当时我写道:“我们能不能设想出一种衡量社会主义社会中对人的关心和培养程度的‘福利与发展指标体系’呢?当然,这是一个困难和复杂的统计学问题。但我想,不妨在这里做一些尝试。”
“福利与发展指标体系”可以由以下指标组成:
1.流量指标(期间发生额)
(1)平均每人实际收入(职工工资和奖金,农民收入,个体经营的收入,居民得到的各种津贴与补助)。
(2)平均每人的教育经费(各级政府的教育经费,各企业用于职工教育的支出)。
(3)平均每人的卫生保健经费(各级政府的卫生保健经费,各企业用于职工卫生保健的支出)。
(4)平均每人的文化经费(各级政府的文化事业支出,各企业用于职工文化生活的支出)。
(5)平均每人的住宅建设投资(各级政府和各企业用于职工住宅建设的支出)。
(6)平均每人的公用设施和环境改善的投资(各级政府和企业用于公用设施和环境改善的支出)。
(7)平均每人的商业和服务业网点建设投资(各级政府用于建设商业和服务网点的投资,各企业用于职工生活服务设施的支出)。
(8)平均每人的休假日折合的货币价值(按日货币工资率折算)。
2.存量指标(期末数字)
(9)平均每人拥有的主要耐用消费品的价值。
(10)平均每人居住面积数。
(11)平均每人的医院和疗养所的床位数。
(12)平均每人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马力数。
(13)正规大学和各种业余大学的在校学生总数及其在人口中所占百分比。
(14)城镇待业人口数字及其在城镇就业与待业人数之和中的百分比。
……
流量指标一般可以以一年的发生额来表示。存量指标可以作为参考指标。但究竟如何把环境的美化、生活条件的安静和舒适考虑进去,仍是比较困难的。比如说,城市中平均每人的草地面积、平均每人的树木数应如何计算到综合指标之中去,城市中的噪音和空气污染程度又如何计算到综合指标中去,这些问题还没有定论。可以肯定的是,生活质量必然是影响城市今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假定乡村和小城镇生活质量的综合指标能够大于城市,城市周围地区的发展才真正成为现实。现在讲城市有污染,城市生活环境没有农村生活环境好,这是不能说服人的。有些农村的饮水源的污染相当厉害,苍蝇、蚊子、老鼠比城里多得多。即使一般农村中没有空气污染,这也只是生活质量综合指标中的一项指标。但可以设想,将来交通方便了,通信设备好了,电视的覆盖率高了,农村和小城镇医疗保健等各种设备都齐全了,农村公共卫生设施改善了,农村和小城镇的生活的确会比大城市好。那时,拥有个人的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家庭就会搬出城市。所以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有钱人一般不是居住在城中心,而那些低收入者却搬进去,以便寻找工作。
(六)关于小城镇的建设
要考虑我国城市今后的发展,必须从中国农村的变化谈起。根据现在农村发展的情况来看,农村发展的速度远远出乎意料。我们相信,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以后,我国广大农村今后发展的速度将会更快。要研究农业产前和产后两个阶段的变化。产前包括种子、化肥供应、灌溉、运输等各个方面。产后包括饲料工业、农村建筑业、农产品加工、农村道路建设、农村文化服务设施等。土地转包以后,农村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将使大量剩余劳动力向产前和产后两个阶段集中。这时小城镇将成为农村建筑的中心,农村文化、教育、生活服务的中心,饲料工业的中心,农产品加工的基地,种子供应和化肥供应的中心,等等。小城镇发展的趋势必然是这样的。
小城镇的发展是需要投资的。关于社会集资问题,下面我会专门论述。这里只提一下与小城镇建设有关的资金来源问题。建设小城镇要修路,要盖房子,办小城镇工商企业也要投资。如果仅仅依靠小城镇企业自身的积累,那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必须设法吸收农民的资金,使之投入城镇建设之中。例如办工商企业,就可以由农民集体或个人筹集资金。此外,大城市也可以参加小城镇的建设,如出技术、出资金、出设备等。小城镇自己则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以便加快公共设施的建设。
在小城镇普遍兴起、大城市人口向附近有某种程度的疏散之后,个人交通问题便突出了。到那时,中国要走普遍使用家庭小汽车的道路。这必定从农村开始,因为城市涉及旧建筑的改造问题、道路的改造以及人口向郊区迁移的问题。否则,交通会拥挤不堪,停车房的建设也会远远跟不上需要。所以在2000年以前,只有农村才有可能发展家庭汽车,而且主要是轻型载货汽车,前面可以坐人,后面载货,一吨的、一吨半的、两吨的。既可以做生产资料,又可以作为耐用消费品,到了休息日,带上家属上城里溜一圈。专业户将首先使用它们。这样的话,农村人口将逐步向小城镇迁移。我们也就可以避免重走西方发达国家农村人口大批涌入城市的旧路。
将来在我国,城市家庭小汽车也一定会发展。理由很简单,既然农民能够买小汽车,为什么工人不能买小汽车,知识分子不能买小汽车?将来人人都要学会开小汽车,这是一项很重要的智力投资。人人会开汽车、会修理汽车,是全民族文化教育水平大提高的表现。可以预料,将来各种汽车驾驶学校也会像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从这一点来看,钢材的需要量将是大幅度上升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决不会出现钢铁生产过剩的情况。
有些同志问道:小城镇的发展与卫星城的建设是不是一回事?看来,二者之间有某种关系,但不是一回事。卫星城的作用上面已经提到了,它是为了解决大城市规模过于庞大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它可以容纳新建企业,以解决大城市的工业用地不足;它可以截留外地人口,使他们不进入大城市。此外,它还可以在改造旧城市方面发挥作用。卫星城的建设可以利用原来的小城镇作为基础,也可以从头建设。但卫星城既然是“卫星”,它必定同“母城”保持密切的联系。而且它的规模也不宜过小,如果规模过小,就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了。小城镇与此不同,它并不是某一个“母城”的“卫星”。小城镇是在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条件下兴起的,它以农村的发展作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起着联系作用。小城镇的规模显然要小于卫星城。
在这里,还应当指出,即使新的工业生产基地不在原来的城市中,而在新的地区建立,但城市的商品交换中心作用仍将长期保存,它的信息中心、文化科技中心的作用也将长期存在。高等教育机构将集中在较大的城市中,因为大城市能吸引好的教师,大城市的学术环境较好。那种认为农学院必须搬入农村之类的看法是不对的。
最后,在这里还有必要说明这样一点,即我在上面所谈的这些问题中,是把大城市(包括特大城市)、中等城市放在一起来论述的。但实际上,如果要较深入地研究的话,大城市(尤其是少数几个特大城市)应当同中等城市区分开来考察。二者有相似之处,但差别也不小。中等城市的特点在于规模适中,并且能更好地同周围地区保持密切的经济、文化、技术联系。中等城市固然也受到向心力和离心力两种力量的作用,但一方面,它要避免规模过于扩大,避免人口膨胀过快,否则大城市所遇到的各种困难都会在这里出现,另一方面,中等城市在发展中比起大城市而言,仍有较大的余地,所以某些中等城市仍有继续扩大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使中等城市在现阶段适当地扩大,对加速地区经济的发展仍是有利的。
四、城市经济学研究中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几个问题
(一)跨学科的研究
城市经济学是经济学的分支学科,但城市经济学又是跨学科的,是一门边缘的学科,城市经济学至少跟以下五门学科有关系:
一是经济学;二是地理学;三是建筑学;四是社会学;五是一门新的学科,叫行政管理学。到现在为止,在我国,行政管理学是最落后的一门学科。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政治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取消了。当时提出的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政治学是阶级斗争的科学,于是就同法律并到一起去了,或者就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研究党史。当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和党史研究都是很重要的,但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是行政管理学。经济管理学和企业管理学,是管理学的一部分,它们都不能代替行政管理学。城市的行政管理是一门学问。中国要建立自己的行政管理学。市委书记、市长们都得学习行政管理学,懂得如何管理一个城市。
总之,在我看来,城市经济学可以被看成是经济学、地理学、建筑学、社会学和行政管理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实际上,研究与城市经济有关问题的,不只是这样五个学科。更广泛地说,还应当包括城市工程方面的学科、交通运输方面的学科、应用数学等,甚至还包括历史学、考古学和心理学在内。不管怎样,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是远远超出某一个学科的研究范围以外的,这也是现阶段科学发展的共同点,即综合学科和交叉科学的兴起是必然的。但城市经济学归根到底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所以经济学是上述这些学科中最重要的一个学科。这正如城市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社会学是研究城市社会问题的各个有关学科中最重要的一个学科,或城市地理学是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地理学是研究城市地理问题的各个有关学科中最重要的一个学科一样。
无论就世界范围而言,还是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今后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前途是远大的。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下面提一些有关我国城市经济研究中的问题,供大家讨论。
(二)一个城市是不是一定要生产门类齐全
对这个问题,以往有人认为,既然是城市,就应当使生产部门门类齐全,能生产各种各样的产品。当然,如果从工业企业的布局的角度来看,集中地建设工厂区,可以缩短厂际之间的运输线路,可以使基础设施的费用降低,还可以节约用地。但城市中较集中地建设工厂区,并不意味着一个城市一定要建设各种各样的工厂。有专业协作关系的工厂可以建在一个工厂区中,但不能为了建成工厂区,就迁入一些或新建一些不同行业的工厂。要求生产部门门类齐全的想法,实际上是把城市当作封闭型城市来看待,而没有从开放型城市的角度来考虑,特别是没有从城市发展中的资源相对优势原理来考虑。如上所述,假定从相对优势原理来考虑,那么城市中的生产部门就应该根据资源的相对优势来决定,并不需要门类齐全,也不一定要求一个城市建立多种工业企业,而是要求各个城市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各个城市之间形成一种经济的协作网。城市作为生产基地,应当朝专业化和协作化方面发展。城市的相对资源优势是什么,就集中发展什么。这决不等于城市经济的畸形化或城市生产的片面化。但是,在生活服务方面则应该力求门类齐全,适应城市居民的多层次的、多方面的需要。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我在这里指的是城市中的生活服务门类要齐全,而不是指每一个企事业单位中的生活服务部门要门类齐全。我们应当懂得,企事业单位(如工厂、学校)是各有自己的主要任务的,如果由它们自己来承办各种生活服务事业,如医院、托儿所、食堂、商店、澡堂等,
会降低工厂的经济效益,会使工厂和学校的领导者分散精力。这一类公共服务事业,应当由全社会的生活服务部门来办,由后者向企事业单位提供周到的服务。这就是说,要把企事业单位从自己办生活服务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这样,对这些单位更为有利。过去,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在城市建设中,往往忽略生活,只重视生产。城市虽小,生产部门样样都得有,不然就认为不能“自力更生”。而在生活服务、商品供应方面,恰恰是缺胳膊短腿的,所以这个问题需要研究。但究竟什么是一个城市的合理的经济结构呢?看来问题并未因此而解决。这里有一个确定合理性的标准问题。适合于甲城市的,不一定适用于乙城市。每个城市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考虑。这是今后有待于深入研究的问题。
在城市经济学研究中,有一个概念不是十分明确的,即什么是“城市经济效益”?有些学者在谈到“城市经济效益”时,实际上是谈城市中的工业部门的经济效益。还有把人均工业总产值或人均工农业总产值的多少作为不同城市的经济效益高低的标志。另有一些文章认为“城市经济效益”是城市的综合经济效益,即除了工农业的经济效益以外,再加上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经济效益(如文教卫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社会福利部门的经济效益)。我认为这个问题是迄今尚未解决的研究课题之一。比如,城市中的卫生部门的经济效益就很难计算,文教部门的情况同样如此。而工农业产值或人均工农业产值也不能表示城市本身的投资经济效益。我在这里只想提出一个问题,假定“城市经济效益”等于城市中的部门经济效益的综合,那么问题首先与一个城市的经济结构合理性有关。也就是说,首先必须对城市经济结构的合理程度进行探讨,但这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至于具体计算效益的方法,其困难性也不可忽视。所以在这里,我希望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同志做进一步的探讨。
(三)城市的工业如何向农村扩散
这种扩散是必要的,它有利于城市控制人口,有利于城乡经济协作,使农村经济维持繁荣,可以充分利用农村的过剩劳动力,促进农村各种经营,加速社队工业的发展,增加农村人均收入,而农村的繁荣又会增加对城市工业品的需要,有利于城市的繁荣。这种扩散如果能够同生产的合理布局结合起来考虑,那么还可以减少商品流通环节,按经济合理流向组织商品流通,克服迂回运输、相向运输的状况。另外,这种扩散有利于城市产品的升级换代。城市只有把一些工业部门扩散到农村去,才更有力量来实现工业品的升级换代。这是因为,工业技术的进步体现在新产品的开发上,城市的工业应当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主要在这方面下功夫。此外,城市的工业企业只有集中力量增产名牌产品,提高它们的质量,降低其生产成本,才能在竞争中获胜。所以城市把一些工业部门扩散到农村去,对城市的经济发展来说,是有战略意义的转移。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研究,一是城市工业的扩散不能成为污染源的扩散。这一点很重要。假定污染源在城市中,这还比较容易管理,污染源扩散到农村以后,管理就麻烦了。现在有些地方把电镀工业转移到农村,电镀工业污染是严重的,农村条件本来就差,加上不重视,单纯地为了赚钱,污染造成的后果不可忽视。这就像那些发达国家把有污染的工业转移到第三世界国家一样。二是城市工业扩散后能否不切断城市的原料来源。工业往农村扩散,有些原料供应就中断了,城市工业得不到原料供应的保证。这对提高乡镇的产值当然有好处,可是要注意到社会经济效益。城市产品质量是高的,对国家的贡献是大的。假定乡镇工业发展后,切断了城市的原料来源,城市的工业企业必然停工待料。乡镇的同类企业技术较落后,产品质量较差,这就是社会经济效益的损失。所以要研究什么样的工业应该扩散,什么样的工业不应该向农村里扩散,哪些原料要保证供应城市。需要用产销合同的方式来保证城市中工业的原料供应,同时,又能使乡镇的工业得到发展。
(四)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城市经济管理体制
对城市经济改革,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方向性的规定,阐明了城市经济改革的原则。在改革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的是:市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市政府跟企业之间是什么关系?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把企业真正作为一个企业来看待,政府直接管理企业,还把这当作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事实上,这是不对的。企业作为商品生产和经营者,应该有充分的活力,市政府不应当直接管企业。市政府主要从事这样一些工作,如城市规划,市政建设,促进企业之间的协作,协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组织城市的商品流通,负责城市的文教卫生、社会福利、公共服务卫生,抓好精神文明的建设,社会治安,等等。前面曾经提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应当从资源的相对优势原理出发,以确定本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这样,市政府的各种任务中,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如何根据资源的相对优势制定本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本城市的中长期发展规则,如何把资源的相对优势转化为经济的相对优势。这种转化是同市政府的下述工作分不开的,例如查清本城市的资源状况(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判明资源相对优势之所在,了解本城市同外界的经济联系的主要方面,对本城市的生产进行合理的布局,确定本城市的产业结构和生产规模,对市场前景以及本城市同外界经济和技术协作的前景进行预测,等等。一个城市只要能编制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有充分科学依据的中长期规划,并使之对本城市的经济建设发挥指导作用,那就一定能够把潜在的优势(资源的相对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优势(经济的相对优势)。可见,市政府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仅仅是制定本城市经济发展战略这一项工作,就是够繁重的任务了,市政府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直接管理企业呢?而且这种直接管理是不必要的,也是妨碍企业发挥经营自主权的。企业的事情由企业自己去管。企业是法人,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照章纳税,遵守工商管理条例,自负盈亏。企业对本身的产品生产、原料供应、产品销售、人员调配、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支配权,是应当得到法律承认的。企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同外界发生经济联系,并直接承担经济责任。企业可以自己经营和自行销售国家计划以外的产品,等等。现在一些城市正进行综合改革试点,要总结它们的经验。这就需要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者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但还有不少问题没有解决,或者还没有成熟的经验。
比如,一些城市中正在组建或已经建立了贸易中心。但贸易中心究竟是不是经济实体呢?如果贸易中心成了经济实体,那么与现有的批发企业又有什么区别?如果贸易中心不是经济实体,而主要是服务型的,主要负责商业的协调和信息的沟通,自营业务仅仅是附带性的,那么它同现有的批发企业之间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都是要研究的。但无论怎样,组建贸易中心的目的是为了使贸易渠道畅通,以便货畅其流。如果仅仅用贸易中心取代现有的批发企业,甚至用一两个贸易中心就取代了若干个批发企业,那么贸易渠道不会变得畅通些,而很可能更为堵塞了。
又如,经济区究竟意味着什么?经济区和行政区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经济区是不是自然形成的,是不是随着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其范围?我的想法是:经济区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自然地形成的,它以专业化和协作化为基础,并且经济区的范围是可变的。人为地规定经济区的疆界不是一种明智的办法。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经济区内的城市(不同的行政区所管辖的城市)之间如何保持联系?它们如何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协作?城市如何对待跨省跨市的联合企业?这些问题也都需要研究和总结经验。总的原则应当是:城市必须开放市场,搞活商品流通和资金流动,实行人才交流。城市应当鼓励外地的,包括农村的经济单位和个人进城办企事业、经商、发挥所长。这就是发展经济的横向联系。这种横向联系越发展,城市的经济就越兴旺,城市对自己周围地区的吸引力也就越大。那种害怕竞争、唯恐外地的厂家和个人抢走了本地的生意的做法,以及那种限制本地厂家和个人闯出去的做法,都是不足取的。
(五)城市经济发展中如何利用社会资金
社会集资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城市要善于组织本地的甚至外地的资金,使之为本城市的发展服务。社会集资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实现本地企业的技术改造,发展本地的第三产业,加速本地各种产品的升级换代。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把城市的居民由单纯的消费者和单纯的生产者转化成投资者和创业者。现代化城市中应当涌现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
社会集资需要一些机构来进行。有些地方建立了投资公司或投资信托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如发股票、发债券来筹集资金。
除了上述途径以外,还可以成立社会保险公司,现在人们之所以愿意到国营企业去,总感到集体经济特别是个体经济没有一种安全感,没有一种生活保障感。社会保险公司的建立将会逐步改变人们这种心理状态。每月交纳一定的保险金,到退休时,可以从社会保险公司得到一笔养老金,如果按月交一定的医疗保险,生病时,保险公司就会付给一定比例的医疗费。保险事业是社会集资的重要的机构,今后需要大大发展。
职工入股的方式也应提倡。有些企业,为了技术改造需要钱,就采取职工入股的方式。职工根据能力大小入股,到时参加分红。要在理论上弄清楚,这不是剥削。这同凭银行存款取利息是一样的。个人入股的结果,将形成一种新型的混合经济。如果企业发行股票,那么其他企业能不能购买股票呢?我认为是可以的。这将促进跨行业经营。将来的发展趋势是:一个钢铁厂,可能名义上仍是钢铁厂,实际上投资的范围远远超出了钢铁生产和经营。中国式的社会主义财团,可能由此形成。比如说,某某钢铁公司是一个公司财团。它投资于其他一些部门和企业,它通过参与制来经营这一系列企业,形成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系统。这并不影响公有制的性质。生产资料仍是公有的,只是管理的方式不一样了。我们的思路应开阔一点。社会主义的公司财团是完全有可能出现的。
再说,银行为什么不能投资呢?我认为,银行是可以从事投资活动的。银行利润的来源,难道仅仅是存款与放款之间利息的差额么?不是。银行除放款以外,可以从事投资。只要看准了,就可以投资。银行为什么不能自己创办企业?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未尝不可以提出一些大胆的设想。在我国,社会集资的道路是宽广的。我们应该把眼光看远一点。生产越发展,劳动生产率越高,收入水平越高,社会集资的可能性就越大,这将成为一个良性循环。我们已经从理论上知道了,从不良循环转入良性循环,关键在于资金的筹集,在于技术的引进。具体如何去做,要根据每个城市的特点来研究。
城市经济学这门学科要探讨的问题很多,我今天之所以说这些,主要是供大家做进一步研究。我特别希望那些负责城市行政管理的同志,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经济学问题,加入到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队伍中来。
(原载《经济研究资料》198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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