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论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两年前,我在《技术教育和资本主义工业化:西欧和美国技术力量形成问题研究》一文(1978年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的报告,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第4期)中,曾从经济史的角度对教育同经济增长的关系做过一些分析。在那篇文章里,我所着重考察的是:教育是培养一国技术力量的主要途径;后进国家提高经济增长率以及在经济上赶上和超过先进国家的原因之一就是重视教育、重视人才的培养。关于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我在该文中归纳为以下五点:
第一,它向社会提供一支能在科学上有发现、发明,在生产技术上有创新、变革的科学研究和设计队伍。如果没有这样一支队伍,在科学技术上至多只能步别国的后尘,很难取得重大的突破。
第二,它向社会提供一支能掌握和运用先进生产方法的技术队伍。如果没有这样一支队伍,即使有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它们也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它向社会提供一支适应于工业化水平的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的队伍。如果没有这样一支队伍,就会造成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就不能发挥先进生产技术的优越性。
第四,它提高全社会的科学文化水平,为新产品的推广使用,为先进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准备条件,同时也为今后技术力量的成长提供广阔的基础,为源源不断的高质量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的供给提供保证。
第五,它使社会积累起来的科学知识和生产经验得以保存和传播,这种传播可以不受国界的限制,也不受时间的限制。累积起来的科学知识和生产经验作为人类共同财富,通过教育从一个民族传播给另一个民族,从这一代传播给下一代。
本文以两年前发表的那篇文章为基础,继续考察教育同经济增长的关系。但这两篇文章的着重点有所不同。前一篇文章分析教育在促进一国经济增长和提高经济增长率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文分析教育在保证一国经济稳定、持续增长,以及有效地解决经济增长过程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换言之,前一篇文章考察的范围在于经济增长本身,本文考察的范围在于经济稳定、持续增长过程中的社会就业、国际收支、收入分配、财政平衡等问题。此外,前一篇文章是从西欧和美国经济史的角度进行考察的,本文则以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作为考察的对象。
本文分为四部分,分别考察教育与社会就业、国际收支、收入分配、财政平衡之间的关系,说明教育在保证经济稳定、持续增长中的作用。
一、我国当前社会就业问题的“结构性”。这种“结构性”就业问题要依靠发展教育和调整教育结构来解决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既可以通过增加劳动力数量来实现,也可以不通过增加劳动力数量,而通过增加对机器设备的投资,并相应地提高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来实现。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由于物质生产部门采用节约劳动的新技术设备,有可能减少对劳动力数量的需要。因此,在一定的人口增长率条件下,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保证充分就业。物质生产部门在增加生产量的过程中究竟能够吸收多少人就业,不仅取决于这些部门的增长速度,而且取决于这些部门采取什么样的经济增长途径。如果一国主要不是依靠增加劳动力数量,而是依靠新技术设备的采用和劳动力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经济增长的话,物质生产部门本身能吸收的劳动力将是有限的。
另一方面,一国经济增长过程也是一国经济结构变化的过程。在物质生产领域内,必然有些部门或行业衰落下去,甚至被淘汰,另一些部门或行业则不断兴起、发展。物质生产领域与非物质生产领域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会发生变化,非物质生产领域的一些部门的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增大,是经济增长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衰落和被淘汰的部门就业的劳动者,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变化,需要另谋职业,转移工作部门。在新兴的物质生产部门中,尤其是在日益发展的非物质生产部门中,劳动力则往往是不足的。因此,一国经济增长过程之所以能够增加就业,从长期趋势来看,主要依靠新兴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和各种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
一国经济结构的变化不仅包括部门结构的变化,而且包括地区结构的变化。国内原来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可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而原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则可能减缓,或者以相对较慢的速度增长。这样,经济增长率较慢的地区或者经济增长率虽高但主要依靠增加技术设备投资来实现经济增长的地区,劳动力将会过多,这些人也必须另找就业岗位。而经济增长率较高的地区,特别是原来劳动力不足的地区,则有可能吸收就业者。
从上述这些情况来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所遇到的社会就业问题,主要是“结构性”就业问题。这就是说,社会就业问题能否顺利地得到解决,要看劳动力的结构(不同技术水平的劳动力、不同工种的劳动力、不同地区的劳动力在劳动力总数中的构成)与经济增长速度是否适应,与经济结构的变化是否适应,要看劳动力本身在技术方面是否符合经济增长的要求。在劳动力结构与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变化不适应的情况下,在劳动者的技术水平不符合经济增长要求的情况下,经济增长过程中失业与职位空缺的并存将是不可避免的。
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就是说,一方面是“人找事”,另一方面是“事找人”。经济增长过程中为什么会有失业?这是因为在经济增长主要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实现,而人口增长率又比较高时,新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力很可能找不到工作。即使不考虑新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力,增长率相对缓慢或停滞的部门和地区也会游离出一批劳动力。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情况更为显著,因为在这样的国家中,农业一直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农业中原来的劳动生产率一直是较低的。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游离出来的大量劳动力在社会上找不到可以容纳他们的工作岗位。因此,失业(包括隐蔽失业)是不可能避免的。
为什么同时又出现职位空缺?这主要是因为新兴的物质生产部门以及非物质生产领域内某些需要熟练劳动力的部门在劳动力结构与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不适应的情况下,找不到所需要的劳动者,例如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即使是原有的物质生产部门,如果它们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采用新技术装备来实现,那么该部门内原来就业的劳动者也很可能不适合要求。因此这些部门也是缺少劳动力的。此外,职位空缺还可能出现于新发展的地区,因为这些地区本身无法提供所需要的劳动力。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也是很突出的,因为在这些国家中,由于历史的原因,适应于工业化要求的熟练劳动力尤其缺乏。
一般说来,国民经济中的失业人数与职位空缺额不可能恰好相符。二者之间的比率因一国经济增长率、经济结构变化情况和劳动力结构调整情况而异。但即使失业人数与职位空缺额基本上相符,它们也不可能彼此抵消,因为在现代生产技术条件下,不同技术水平和工种的劳动力往往不能替代。所以从长期趋势来看,一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的现象不是暂时性的,而很可能是持久性的,即旧的失业人员就业了,职位空缺现象消失了,但新的失业人员又出现了,新的职位空缺现象又产生了。失业(包括隐蔽失业)是人力资源的浪费,职位空缺是物质资源的浪费,失业与职位空缺的并存不仅不利于经济增长,而且将阻碍新技术的采用和推广,阻碍经济结构的必要的调整,使一国经济停留在长期低效率的状态。特别是失业的长期化还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之,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社会就业问题,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经济增长过程中失业与职位空缺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这就是社会就业的“结构性”。
我国的社会就业问题是复杂的。当前我们面临的社会就业问题,既有属于上述一般经济增长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又有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同问题,还有我国所特有的问题。这三种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属于一般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指先进机器使用和技术装备率提高后,物质生产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对非熟练劳动力的需求甚至绝对减少。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共同问题,主要指在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过程中,从农业中必然游离出大量非熟练劳动力,需要有就业岗位容纳他们。属于我国特有的问题,除了劳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以外,主要指十年动乱给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比例失调,使得劳动就业门路十分狭窄。加上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人口增长过速,以致20岁左右的青年人如今大批走上或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如果就业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对社会和经济增长都是非常不利的。与此同时,我国当前也存在熟练劳动力供给不足、在职人员劳动生产率低的问题。一方面许多待业青年没有工作岗位,另一方面不少工作岗位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人员。劳动力总资源等于劳动力数量与劳动者平均技术熟练水平(劳动力质量的主要标志)的乘积。在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我国的劳动力总资源并不是十分丰富的,因为劳动力数量虽多,劳动者的平均技术熟练水平却比较低。
要使当前我国的社会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归根到底有待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不断地创造出新的工作岗位。如果无法增加新的工作岗位,那么即使人口增长率很低,只要采用了新技术,对劳动力的需要仍会减少。但怎样才能增加新工作岗位呢?这里涉及社会主义制度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公有制多种形式并存的问题,也涉及经济管理体制、技术创新类型、国民经济各部门比例关系以及经济增长速度等问题。这些方面的问题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容。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假定通过所有制形式、体制、比例关系等方面的调整和改革,假定国民经济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确实创造出相当多的新工作岗位,我国的社会就业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呢?如果考虑到我国社会就业问题的“结构性”,那么可以断言,在教育事业没有相应的发展,教育结构未做相应的调整的条件下,劳动力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不相适应的情况是不会消除的。“人找事”和“事找人”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教育对于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作用,正在于它有助于解决这一矛盾。
发展教育事业和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支出,可以使劳动力的结构适合于经济增长对不同技术水平和不同工种的劳动力的需要。在这里,重要的问题是使教育的结构同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的变化相适应,根据长期经济增长的需要来调整各种类型学校的设置、各种专业的设置,以及做出各种不同学习期限的安排。从长期考察,不外乎以下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从长期看,待业人数和未来新达到就业年龄的人数之和可能小于预计的职位空缺额,那么调整的重点将放在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提高劳动力质量上,使每一个受过教育或训练的劳动力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推动新技术的采用。这样,既可以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又可以减少职位的空缺额。另一种可能性是:从长期看,待业人数和未来新达到就业年龄的人数之和可能大于预计的职位空缺额,
那么调整时应当是提高与普及并重,既为国民经济培养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又使大量待业者有一技之长,便于找到合适的工作。这时,除了有必要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以便增加职位空缺额以外,特别应注意发展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给待业者以就业训练。还可以适当地延长在校学生的学习期限,一方面减少准备加入就业者行列的人数,另一方面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水平,以适应今后经济增长的需要。换句话说,与其让青年人在无技术、少知识的情况下待业,不如让他们多学习些知识与技能。
在上述两种可能性中,从我国具体情况来看,可以认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后一种可能性更大,所以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结构的调整不能只着眼于提高,而忽略教育在解决“结构性”社会就业问题上的作用。
在这里,还应当注意到,教育结构调整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方面,经济增长本身要求教育部门输送大批有一定技术文化水平的、适应经济增长需要的劳动者,否则经济增长很难稳定地、持续地进行下去;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增长,部门结构和地区结构总是处在不断变动之中,技术构成状况也会不断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教育结构相应地与之配合。一定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是与一定的教育结构相适应的,前者变动了,后者必须随之变动。这也是我国在制定长期人力资源规划时应当考虑的一个方面。
以上是就“结构性”社会就业问题进行分析。我国当前的社会就业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的,但并不仅仅是“结构性”的。应当承认,我国目前还存在着“个人职业选择性”的社会就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工作岗位空闲着,需要劳动者,但劳动者不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文化和技术,而是出于个人对职业的选择,宁肯待业,而不愿去工作。这种类型的就业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教育对于这类就业问题的解决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教育的任务不仅是传授文化技术知识,政治思想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对于我国的青年学生来说,也始终是不可缺少的。
二、对教育的投资是发展知识密集型经济的前提。逐步增加知识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出口是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改善国际收支状况的战略性措施
关于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技术创新类型,我已经在《论资本密集型经济和劳动密集型经济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载《世界经济》1979年第6期)一文中发表过我的一些看法。由于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在于说明“发展中国家首先发展资本密集型经济的做法是难以奏效的”,因此可以不涉及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的区分,不涉及劳动密集型经济的发展趋势。而本文的中心思想在于说明对教育的投资如何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稳定和持续,因此有必要对技术创新类型问题再做进一步的考察,即考察知识密集型经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
从理论上说,一国为了实现经济增长,必须增加积累,筹集可供投资使用的资金。在国内资金供给不足的条件下,可以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情况,按照适当的信贷条件,吸收国外资金。利用国外资金有助于克服短期内外汇不足和资金不足的困难,有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但从长期来考察,必然面临着还本付息问题。如果一国不可能扩大自己的出口或其他来源的外汇收入,那么经济增长过程中将会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增大的现象,从而经济的持续增长将遇到很大困难。
假定一国在工业化之前或工业化开始阶段是一个劳动力数量较多、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它的传统出口品是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能力,出口这些产品可以使该国取得一定的外汇收入,以弥补进口技术和其他商品的需要,改善国际收支情况。但是,在该国的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它在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出口方面的有利条件将会逐渐丧失,不利条件将会逐渐增多。这是因为:
第一,随着经济增长,国民收入将会逐年增长,平均每人的国民收入也会逐年增长,工人的实际工资也会有所提高。这样一来,该国的平均工资水平与其他工业发达国家的平均工资水平之间的差距有可能缩小,从而该国以前所拥有的依靠低工资水平而进入国际市场的有利性将会减少。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工业化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趋势,在该国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另一些原来未开始工业化的后进国家也会相继开始工业化,后者也力图扩大出口,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这些更晚开始工业化的国家很可能也是劳动力数量很多、工资水平甚至还要低一些的国家。它们的出口品也可能是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也许具有更大的竞争能力,因为它们是由工资水平相对更低的劳动力生产出来的。这样,如果该国在经济增长、国民收入增长、工人的实际工资有所提高之后继续以出口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为主,它在国际市场上将会遇到新的有力的竞争对手。这种情况对它显然是不利的。
第二,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初级产品。一国在进行工业化的过程中,随着经济的增长,国内对初级产品的需求可能逐步扩大(例如对矿产品的需求或对农副产品的需求,都将因新工业部门的建立、城市的发展、交通运输的发展、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扩大)。于是,继续大量出口初级产品的做法要受到国内经济增长和国内对初级产品需求扩大的限制。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对于该国的国际收支状况的影响将是不利的。
第三,一国劳动密集型经济的生产量虽然可以随着该国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但其增长率一般是较小的。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供给的扩大不仅要受到自然资源的限制,而且还要受到生产技术方面的限制。这是因为:在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活劳动部分所占比重较大,物化劳动部门所占比重较小,劳动密集型经济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就相对地缓慢些。假定一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需要不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且在吸引外资一定时间之后需要还本付息,那么出口额必须相应地扩大。假定该国一直主要依靠出口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来取得外汇收入,那么由于这些产品生产量的增长率较小,而供给的扩大又受到限制,该国将不可能采取扩大出口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方式来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如果它想使出口额增大,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话,那么只有从以下三种可供选择的增加出口的方式中任择其一:增加非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出口,以弥补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供给的较缓慢增长;压缩国内对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需求,抑制这种需求的增长率,以保证继续有足够的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用于出口;对劳动密集型经济进行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其劳动生产率,以便增加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生产量,使这些产品的供给增大。在这三种增加出口的方式中,如果按第一种方式去做,它本身就意味着依靠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出口这一传统做法的改变;如果按第二种方式去做,则要求以压缩国内的需求、限制国内的增长率作为前提,即牺牲国内需求和增长,以扩大出口;如果按第三种方式去做,那么劳动密集型经济中的劳动密集程度将会下降,依靠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优势将会逐渐消失。这也就说明,一国在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要想继续保持以出口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为主,不仅是困难的,而且也是不符合经济增长规律的。
除了上面所分析过的这些情况以外,还应当指出,即使一国在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仍然享有出口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有利性(比如说,该国的工资水平仍然较低;在国际市场上暂时还未遇到有力的竞争对手;该国国内对初级产品的需求的增长还没有达到影响初级产品出口的程度;该国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生产量增长率较高,从而这些产品的出口额未受影响,等等),但由于在国际市场上,非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与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不等价交换是由国际经济中的历史和制度条件造成的,并且,这种现象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所以,靠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出口去换取非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进口,在交换方面是不利的。既然如此,那么一国在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为什么一定要坚持以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作为自己的主要出口品呢?为什么不设法以贸易条件对自己比较有利的非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出口来代替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出口呢?
这一点清楚地表明: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以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出口为主的做法虽然在一国刚开始工业化时期是必要的,但在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这种情况应当有所改变。以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作为主要出口品的做法,不宜于作为一国长期不变的方针。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一国在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很难继续以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出口为主,而且也不适宜以这些产品出口为主,那么该国应当如何解决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国际收支逆差问题?假定该国非贸易项目的国际收入为既定的,它应当如何增加自己的出口,以应付进口增加以及清偿外债(还本付息)的需要?
它可以发展本国的资本密集型经济,出口资本密集型经济的产品,或用本国的资本密集型经济的产品替代进口的同类产品。这当然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但这也不是容易实现的。在国际经济中,某些先进的工业国家通过长期的经营和历史上已经形成的有利的贸易条件,再加上它们拥有充足的资本,从而在资本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出口方面享有一定的优势。要同这些国家的资本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相竞争,并在竞争中占上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此,对于稍后开始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应当大力发展并扩大出口的,应当是另一种类型的产品——知识密集型经济的产品。
所谓知识密集型经济,是指从劳动力质量和技术创新的角度着眼的技术创新类型、产业部门与产品的一种经济类型。如前所述,一国劳动力资源的多少不仅表现为劳动力数量的多少,而且表现为劳动力质量的高低。在把国民经济按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分类时,并未把劳动力质量因素包括在内。这里所说的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只是就生产中自然单位的劳动投入量与生产资料投入量之间的比例而言,而在计算自然单位的劳动投入量时,把每一个人(或每一工时)看成是等量的劳动的投入,在计算生产资料投入量时,也只是计算其价值额,而未把生产资料所体现的技术先进性同运用这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科学技术水平联系起来考察。但是,如果从劳动力质量的角度来分析,生产中所投入的劳动很自然地区分为熟练劳动的投入和非熟练劳动的投入,生产中所投入的生产资料也很自然地区分为体现了技术先进性并由熟练劳动者运用的生产资料的投入和未体现技术先进性并由一般劳动者运用的生产资料的投入。于是就出现对经济的另一种分类,即国民经济可以区分为熟练劳动密集型与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两类,在熟练劳动密集型经济中,不仅所投入的劳动是熟练的劳动,而且所投入的生产资料是体现了技术先进性并由熟练劳动者所运用的。产品也可以相应地分为熟练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和非熟练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所谓知识密集型,就是指熟练劳动密集型。
一个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国家,如果它不断提高本国劳动者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使之具有高度的劳动生产率,能在生产技术方面不断地有所创新,能以熟练的劳动者和体现了技术先进性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
那么它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而是熟练劳动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经济的产品。这种产品中凝聚了该国的劳动者(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所拥有的最新科学技术知识和已达到的先进技术水平,反映了该国在生产技术方面的最新成就,反映了该国所达到的高度劳动生产率。如果该国以这些产品出口来换取非熟练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而不是用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来换取资本密集型经济的产品,那么即使国内的实际工资水平随着经济增长而上升,它仍然能够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保持优势,而且还能够不断开辟新的市场,扩大销路。此外,由于它改变了以往那种出口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做法,从而也就避免了在现存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于劳动密集型经济产品的交换条件,避免了不等价交换制度所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
技术创新是无止境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会停止在某一个限界之内。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只要能使熟练劳动密集型经济不断得到发展,那么它在经济增长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这两个方面都将有广阔的前景。
这样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对教育的投资在协调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二者之间的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了。没有连续的、追加的对教育的投资,就不可能普遍地、大幅度地提高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就不可能培养出高质量的本国科学研究人员,就不可能使生产技术不断创新。因此,对教育的投资是发展熟练劳动密集型即知识密集型经济的前提,也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扩大出口、改善国际收支状况的前提。
总之,增加对教育的投资是经济增长过程中改善国际收支状况的战略性措施。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什么是当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这就是在若干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产品的出口方面,我们相对地居于有利的地位。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发展这一优势。但这不宜成为长期的对外贸易方针,而且我国目前享有的这一优势很可能随着经济的增长而逐渐减弱。从战略上考虑,我们应当加强每一种出口商品的熟练劳动密集程度,加强出口部门的熟练劳动密集程度。今后,如果我国输出的农产品不再是一般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而是体现了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农产品,即反映最新科研成果的、改良了品种的、高质量的农产品,如果我国输出的工业品不再是一般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成品,而是体现了我国的技术创新特色、反映最新科研成果的、高质量的加工制成品,如果我们不再是出口矿砂、煤炭、原油等矿产品,而是出口利用这些矿产品作为原料进行加工,并反映我国科学技术新成就的各种优质产品,那么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将能长期保持优势。我国的工业和农业越是成为具有高度劳动生产率的部门,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越能居于有利地位。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实际上我们拥有的就不只是劳动力数量上的优势,而且是劳动力质量上的优势。我们将以输出体现于产品和劳务上的“知识”而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三、我国当前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提高广大职工的收入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率。这个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通过对教育的投资来实现
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收入分配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所谓“平等”和效率的交替有其特定的含义,因为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平等”是建立在承认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之上的,效率则是资本主义竞争的产物。只要存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从根本上说就不可能出现真正的平等。关于这一点,不准备在本文中分析。但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收入分配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倒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对人的关心和培养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发展生产,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使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但要发展生产,就必须讲究效率,必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从理论上说,如果认真贯彻按劳分配而又正确实行社会福利的措施,那么对生产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是有利的。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也是保证在生产发展前提下提高收入水平的途径。然而在我国,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偏低和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的影响不可低估。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阻碍经济增长,挫伤人们的积极性,从而使本来偏低的职工收入更难以提高。长时期内已经形成的平均主义的、职工平均收入偏低的收入分配格局,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要扭转这种格局需做很大的努力。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并进而说明教育在调整收入分配和经济效率之间关系方面可能起到的作用,有必要从收入分配的理论谈起。
一般经济增长过程中,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收入分配方式。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完全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另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国家对收入分配采取一定的调节措施,更多地照顾低收入者,并对高收入者的收入加以某种限制或扣除。主张前一种收入分配方式的人认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这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合理的,因为这是完全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每个劳动者所得到的收入的多少意味着社会对每个人提供的劳动或做出的贡献的评价。据说唯有这样,才能鼓励勤劳者,惩罚懒惰者,才能促使每个人尽量发挥自己的力量和才智,为经济增长多做贡献。主张后一种收入分配方式的人认为:完全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并不是一种合理的收入分配,因为一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多少并不仅仅取决于个人工作的勤劳与否。由于人与人之间有天赋的差别,智力与体力各不相等;各人的家庭条件和受教育的机会不同,从而获得收入的能力也不相等;特别是每个人都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工作,工作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状况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有人有条件使用有较高生产率的设备,有人则不具备这种客观条件。因此,一个人可能已经竭尽了自己的最大力量,但他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却不如一个并未使用最大力量,但天赋、家庭条件和工作环境比较有利的人提供的。这就使得完全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给予报酬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使得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的收入与他们个人工作的努力程度相比是偏低的,并使得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的收入与他们个人工作的努力程度相比是偏高的。国家采取适当的收入分配调节措施,给收入低的人某些照顾,对收入高的人的收入进行某种限制,这才是合理的。
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这两种收入分配方式的主张者还从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效应来说明实行该种收入分配方法的必要性。前一种收入分配方式的主张者认为,如果完全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这将调动每一个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并将促使每一个劳动者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其结果将会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反之,如果不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给予报酬,或者人为地拉平这种报酬,那就会挫伤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降低效率。后一种收入分配方式的主张者则认为,如果完全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有可能扩大,收入差距的扩大将在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心理上引起反响,某些低收入者会产生沮丧和失望的情绪,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增长。
一般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这两种收入分配方式的争论对于资本主义经济而言,并没有实际的意义,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中既不可能真正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而其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又决定了它不可能真正按照合理的方式来调节各阶级的收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照理说应当为合理的收入分配创造出先决条件,并且能够通过合理分配收入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然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这方面的优越性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偏低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年来,由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不明确,为生产而生产的情形严重,加之,在越“平均”越好的思想支配下,已经造成了这样的局面:既不能合理分配收入,又不能调动职工积极性,结果是经济增长缓慢,劳动生产率低下,职工实际收入不能提高,同时,收入分配中的问题还影响安定团结。这种情况已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怎样改变呢?我认为,现在要讨论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与经济效率之间关系的协调,必须从客观上已经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出发,从长时期来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平均主义和职工现阶段平均收入水平出发。历史不能倒转。我们不可能设想一个“假如现在是1949年,我们应该如何如何”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探讨固然重要,但不能解决现实中的迫切问题。这是因为,在工资和福利方面存在着“非灵活性”:既定的工资标准,提高容易下降难;既定的福利标准,增加容易减少难。
因此,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如果在收入分配上不贯彻按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不提高平均收入水平,听任平均主义为害,这是不行的。同时,国家如果操之过急,不从承认收入分配和福利措施的现状出发,过分强调完全以劳动数量和质量为标准给予报酬,也是不行的。平均主义的消除,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消除它们是势在必行之事。考虑到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形成的历史条件以及收入分配现状,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逐渐提高职工收入是迫切的任务。在收入分配方面,当前,平均主义和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偏低是主要矛盾所在,从而低效率问题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所以,我们应当把逐步减少平均主义和贯彻按劳分配放在首位,在提高广大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的前提下,尽可能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若干年后,职工的收入水平肯定要比目前有较大的提高,但也有可能在平均收入普遍提高的基础上,某些人的收入上升得更快,从而收入分配的差距有扩大的趋势。假定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引起了社会上一部分人的不安,那么到那时再通过国家的适当调节(如提高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遗产税)使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也还为时不晚。我认为,我们需要预见到这一可能出现的趋势,但不必过早地采取收入限制措施。这个问题将来是可以解决的。
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与经济效率的协调,不仅与长期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过去和目前的工资和福利制度等有关,而且还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若干问题。比如说,劳动者的政治思想状况、社会的风尚和评价标准,人们对“平等”和“幸福”的理解,都是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重要问题,它们都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收入分配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协调,影响在一定收入分配格局下人们的工作热情、主动性和效率。因此,要在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既提高广大职工的收入水平,而又不至于挫伤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不至于降低效率,必须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措施。
那么,教育事业在协调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方面能起到何种作用呢?对教育的投资是否能促进上述任务的解决呢?毫无疑问,教育能使受教育者在意识形态方面受到某种影响,从而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产生社会责任感,建立新的评价标准。这种影响显然是不能忽视的。关于这一点,通常并没有什么争议,关键在于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和教育的方法。我在这里准备探讨的则是经济学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以下这四个问题是值得重视的:
第一,由于教育能使受教育者提高文化技术水平,从而提高未来取得收入的能力,所以要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有效措施之一就是使他们受到一定的专业教育和训练。
这是因为,如果认真贯彻按劳分配,那么有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较高的人的工资收入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较低的人的工资收入的差额,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当被看成是受一定的教育给个人所带来的收益。多受教育能增加个人取得收入的能力这一点,既适用于正规教育,也适用于业余教育。比如说,通过一定的考试制度,只要达到某一级水平的,就应当承认其学历,给予与其学历相称的报酬。另一方面,从全国范围来考察,发展教育将能提高我国的劳动力质量,使受教育者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特别是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经济增长中迫切需要高质量的劳动力,质量较低的劳动力人数再多也不能替代他们。如果不发展教育,不使低收入职工受到专业训练,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总是少的,他们的劳动质量也总是低的,对经济增长是不利的。这就清楚地说明发展教育事业既有利于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又能普遍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从而提高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第二,劳动力缺乏流动性是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和增加收入的一个原因。我国当前劳动力缺乏流动性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本文不准备讨论劳动力缺乏流动性的原因。这里所要考察的是:假定通过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调整,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状况有所改进了,那么就劳动力的流动而言,还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即由于一部分人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很差,在经济结构变动和技术不断进步的条件下,不能适应客观的需要而改变工作岗位。特别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即使农业生产率提高了,并且假定其他部门需要劳动力,但由于农业中大量劳动者工作适应能力差,仍然不能为其他部门所吸收。大批劳动力被继续束缚在农业中而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对社会来说是一笔相当大的效率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低效率、缺乏职业上的适应性同低收入水平三者是联系在一起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同样需要依靠教育事业的发展,即通过教育,使这些低收入者能在需要的时候变更个人的工作岗位,取得较多的收入,同时使他们的力量和才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出来,以减少社会的效率损失。
第三,就一般情况而言,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不仅影响他们这一代人,而且将影响他们的下一代。这种情况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也仍然存在。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没有职业世袭制、职业歧视和排他性的社会,但由于低收入职工收入少,家庭缺少学习的条件,他们的子女受教育的机会一般比较少,接受较高等教育的机会可能更少,于是他们的子女改变职业的机会也相对地少一些,并且相对地较少有可能到有较高收入的工作岗位去就业。这主要是经济原因造成的。我认为应当承认这一点。如果把低收入家庭与有较高收入的家庭拿来比较,假定第一代人的收入已经形成了差距,那么到了第二代,除了少数家庭有可能改变原来的收入状况外,一般的情况则是收入差距的继续保持,甚至可能扩大。这是因为,就我国的实际状况而言,在四十多岁、五十多岁的一代人中,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家庭的子女较多,这些家庭的主妇参加工作的较少,从而家庭按人口平均的收入较低。这样,这些家庭将会遇到一个“受教育少→收入少……”的恶性循环。当然,用行政措施也许可以增加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机会,例如规定各种不同文化程度的人的子女升入高等学校的比率。但这种做法只会带来相反的效果,因为在高等教育不发达而封建主义影响还不可忽视的环境中,这种做法只会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它对社会造成的恶果将会更大,使国民经济的效率损失、人才损失更加严重。因此,要打破低收入家庭所遇到的低收入和受教育少之间的恶性循环,而又不至于影响经济效率和挫伤一切有才能的人的学习积极性,应当从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扩大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着手,在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上提高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升学率,增加他们未来取得较多收入的能力,同时不致排斥一切有才能的人有深造和发挥才能的机会,不使社会的经济效率受到损失。
第四,从整个国民经济的观点来考察,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可能只依赖于低收入者本人或家庭的努力。如果我国经济仍像史无前例的十年那样动荡和遭受破坏,如果整个经济的增长速度十分缓慢,那么无论个人怎样努力增加自己的收入或提高本人和子女未来取得较多收入的能力,仍无助于改变低收入者收入低下这一社会现象。因此,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归根结底仍在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在于技术的不断创新、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教育在协调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和经济效率之间关系方面的主要作用正在于此。因为正如前面一再提到的,劳动力质量的提高是我国今后经济增长的重要条件,而任何技术创新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可以看成是对教育的投资的累积性的成果。
还应当说明的是,虽然我在文中有时也用了“收入较高”的个人或家庭这样的字眼,但这仅仅是就国内收入分配格局而言的,它仅仅是在国内范围内具有相对的意义。如前所述,我国广大职工和干部的收入水平偏低。假定说各国间平均收入绝对数字的比较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话,那么无论如何,消费结构的比较(尤其是食物支出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的比较)、每小时工资购买力比较(尤其是每小时工资收入与耐用消费品的交换比率的比较)还是很可以说明问题的。因此,在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除了要注意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还应当提高全体职工、干部、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使每个家庭的消费结构、每小时收入与耐用消费品的交换比率发生变化。这显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才能逐步实现。在这些措施之中,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措施之一。因为只有在劳动力质量较高、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较快的前提下,才能使人们的收入普遍提高,使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和价格下降,才能改变每个家庭的消费结构,才能使人们每小时的收入交换到更多的消费品。并且,所有这些变化都是联系在一起、互相促进的。家庭消费结构普遍发生变化,职工收入普遍增加,就能使社会增加更多的工作岗位,使就业问题较易于解决。
四、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较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固然与维持财政平衡有矛盾,但从长期看,对教育的投资将有助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增加财政收入
要发展教育事业,就需要增加教育经费。增加的教育经费来自何处?很自然会遇到一个尖锐的问题:这样一来,将会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所以,人们经常说,发展教育事业、增加教育经费与维持财政平衡有矛盾。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财政拨款对于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当然是重要的,但这是不是筹集教育经费的唯一途径呢?当然不是。我认为,正如在解决我国当前就业问题、广开就业门路时,不能只着眼于国家的直接投资,而忽视社会集资一样,在对待我国当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广开就学门路时,也不能只着眼于财政拨款,而忽视社会集资。但在这里,我们先把教育经费的筹集问题撇在一边,暂不讨论。我们可以暂时假定财政拨款是当前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唯一的经费来源。
如果确是如此,那么对于教育经费增加会造成财政赤字的顾虑,不是没有经济理论根据的。假定财政收入为既定,或财政收入增长率较小,而为了发展教育,用于各种投资支出和教师工资支付的款项增长率较大,那么财政赤字将不可避免。财政赤字引起货币流通量增大,其结果将引起物价上涨。再者,如果财政收入为既定,而国防、行政等开支已经压缩到不能再压缩的地步,那么对教育拨款的增加将会直接减少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结果可能引起物质生产部门的收益下降(或收益增长率减少)和成本增大(或成本下降率变慢),这样,物质生产部门企业收益的下降或较慢增长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是不利的,从而也会不利于维持财政平衡,最终将引起物价上涨。
然而从较长期来考虑,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种可能性。增加教育投资不仅有利于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维持财政的平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就一个企业范围而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超过工资成本的提高,依靠劳动生产率增长而实现的商品生产量的扩大和原材料消耗的降低,是企业收益增加的源泉。就整个国民经济而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由此实现的企业收益的增加,是增加财政收入,从而有利于维持物价稳定的可靠途径。只要从这个角度来进行分析,增加教育投资的作用就很清楚了,因为如前所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可以看成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结果。
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做进一步的考虑。
第一,对教育的投资,就其性质而言,应当被看成是一种生产性投资。对教育的投资同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如投资兴建一座工厂,添置一套设备)一样,其结果都将使国民收入增加。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体现于物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对教育的投资体现于现有劳动者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或达到一定规格和标准的劳动者人数的增加。前一种投资易于被察觉,后一种投资则很容易被忽视,以至于长期以来对教育的拨款被当成是非生产性的支出。因此,如果继续按照传统的看法,看不到教育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那么就会认为教育经费的增加是不利于财政平衡的。反之,如果把对教育的支出(人力投资)看成是生产性投资,看成是通过劳动者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通过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促成经济增长的一种投资,那么,从长期看,教育经费的增加将有利于维持财政平衡。
第二,教育作为一种生产性投资,它的周期较长,甚至比某些基础结构(运输、动力系统等)的建设周期还要长一些。当然,在经济生活中,有时也可以看到对教育的投资能较快地收到经济效果,例如开办某种技术工人短训班等,但一般说来,培养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劳动者,特别是培养达到一定规格、标准的专业人员,所需要的时间较长。这种情况很容易引起一种误解,即认为发展教育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其实,如果具有战略的眼光,把教育作为一种能持久地带来收益的生产性投资,以及连续性地看待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即不仅看到年复一年地对教育事业的拨款,更要看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具有较高文化技术水平的劳动者人数年复一年地增多,我国的科学技术队伍年复一年地扩大,那么就会从根本上改变上述看法。正如对基础结构的投资一样,对教育投资的收获期较长,未来对国民经济的好处也是较大的。
第三,教育作为一项生产性投资,它的受益者是全社会。对教育投资的社会受益是指它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好处。因此,如果不从全社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角度来考察,而只着眼于某个局部地区、部门或生产单位,那就很容易忽略对教育投资的经济效果。当然,在某些场合,也可以察觉到对教育的投资给某个局部地区、部门或生产单位带来的好处,例如在本地区开办某种类型的学校,或为本部门或本生产单位培训某种技工,等等。但这是次要的。对教育投资的全社会受益要比它给个别地区、部门或生产单位带来的直接利益大得多。这一方面反映于受过一定训练和教育的劳动者通过工作岗位的变换和工作地区的转移,将分布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各个地区,另一方面,更重要地反映于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新的发明创造的涌现。任何发明创造都是长期对教育的投资的累积的成果,它属于整个社会。社会因这些发明创造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推进了经济增长,改善了一般劳动者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扩大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平均每人的国民收入,
等等。这些都是社会的受益。总之,只要把着眼点从个别地区、部门和生产单位的受益转到全社会的受益,那就不会仅仅根据本地区、部门、生产部门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来判断这种投资的实际经济效果,也就不会用局部的教育投资收益大小来判断对教育投资的有利性了。由此可见,虽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因增加教育经费而有可能暂时扩大政府的财政支出或减少个别地区的收入,但从长期看,从整体看,对教育的投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一国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有保证地、持久地增长的有效方式。
发展教育从长期来说有利于维持财政平衡这一点,可能不会遭到人们的非议了。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样看待短期内增加教育经费与维持财政平衡之间的矛盾呢?现在让我们回到本节开始部分进行分析时所做的两个假定上。
第一个假定是:财政拨款是当前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唯一的经费来源。实际上,不必把财政拨款当成教育经费的唯一来源,社会集资的潜力很大,这主要以政策的制定和贯彻为转移。只要我们实行容许社会办学、群众办学甚至个人办学的政策,就可以在教育方面大大节省国家的开支。社会办学、群众办学、集体所有制单位办学,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这方面不乏典型的经验。至于个人办学,这有什么不好?有专长的医师、艺术家、会计师、翻译家等,个人或联合带一些徒弟,传授知识和技能,对国家有利,对青年人也有利。个人办职业学校、文化补习学校甚至专科学校,靠收学费来维持,替社会培养人才,不需要财政拨款,不也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吗?与其让青年人闲着,上不了学,不如让他们进各类学校去学习。此外,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的途径也很多。那种强调“正规化”、“一个模式”的做法,结果如何呢?要么阻碍教育的发展,要么只好伸手向财政部门要经费,增加国家财政负担。
另一个假定是:假定财政收入为既定的,假定国防、行政等开支已经压缩到不能再压缩的地步,那么对教育拨款的增加将会减少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结果可能引起物质生产部门收益下降,不利于国家未来的财政收入。其实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我们知道,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只是总产值增长的一个条件,总产值增长的另一个条件是投资的经济效果的大小。如果能够提高物质生产部门投资的经济效果,让资金能周转得更快,让每一元投资能带来更大的产值,那么投资额不是不可以缩小的。长期以来,我们过分看重总产值增长的前一个条件,忽视后一个条件,似乎投资越多越好,积累率越高越好,投资经济效果却可以不计,结果浪费惊人。这方面的教训是很深刻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在既定的财政收入前提下,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效果方面多做些文章呢?加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养,恰恰是提高物质生产部门投资经济效果的有效途径。因此,只要我们设法提高投资的经济效果,那么在财政收入既定的条件下,为了发展教育而减少一些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既不至于影响总产值的增长,又不至于影响企业收益和国家未来的财政收入。
结束语
以上分别考察了对教育的投资在解决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社会就业、国际收支、收入分配、长期财政平衡等方面所能够起到的积极作用。如果要使我国的经济稳定地、持续地增长,有计划地解决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结构性”就业问题和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减弱问题,协调收入分配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那就不能不加速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对教育的投资。从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历史可以看到,某段时间内的经济增长并不是难以实现的,难以实现的是经济稳定地、持续地增长,以及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使社会经济各个方面保持协调。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和阶级对抗关系的存在和激化,失业、通货膨胀、国际收支逆差、收入分配失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纠缠在一起。因此,即使加速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对教育的投资,至多也只能暂时缓和一下矛盾,而无法使上述这些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在那里,教育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能够起到的协调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但即使如此,60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仍一再强调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建议本国政府把人力投资政策和人力资源计划化作为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之一。
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的。我国当前在经济方面出现的这些或那些问题,不是来自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在消灭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基础上,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协调应当要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容易得多。教育在这些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也肯定会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大得多。但过去这些年,为什么实际上教育并未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想,除了长时期极“左”路线的干扰、林彪和“四人帮”的破坏以外,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缺少战略上的考虑,眼光过于短浅,对教育在长期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认识不足,也是一个因素。在某些对教育的性质和作用缺乏认识的同志看来,教育是软任务,能挤一点就挤一点,能拖一拖就拖一拖。这种看法当然是错误的。因此,正如两年前我在写《技术教育和资本主义工业化》一文时的想法一样,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仍是为了向国家的决策部门呼吁:必须重视教育,在动员社会集资广开就学门路的同时,较大幅度地增加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加速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
(原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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