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研究结论 本文以我国2010-2013年披露研发投入的家族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给予高管股权激励或薪酬激励或者兼而有之,都有助于提高家族企业的研发投入。(2)家族所有权正向调节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的关系,是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关系的半调节变量,调节的是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关系的形态和方向;而家族所有权对高管薪酬激励与研发投入关系不具有调节作用。(3)家族控制权是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关系的同质调节变量,调节的是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关系的强度。具体表现为:在高控制权的家族企业中,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负相关,而在低控制权的家族企业中,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正相关。另外,家族控制权负向调节高管薪酬激励与研发投入的关系,是高管薪酬激励与研发投入关系的半调节变量。
由此可知,家族企业基于研发投入的薪酬结构鼓励其高管从事增值性的研发投资。家族企业所有者若想维持企业的长期发展,就必须重视高管激励。高所有权的家族企业应加大高管股权激励的比例,而低控制权的家族企业应使高管薪酬激励的比例更大,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励高管从事有助于公司价值增值的研发投资。
注释: ①企业控制权是个集合概念。它既可在权能上分解为决策权和经营权,也可在层次上分解为公司控制权和部门权等等。因此,企业实际控制权并非仅仅掌握在领导者一人手中,而是通过组织层级逐级分解,散落在由部门经理和相关业务主管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手中。如果下级主管的利益关系和偏好与企业领导者不一致,那么企业的名义控制权与实际控制权以及控制者集团之间就会出现偏离和冲突。
②在该阶段的家族企业中,创业者和家族内高级管理人员会分享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或创业者仍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而所聘请的专业管理人员担任主要经营负责人的角色,或者创业者可以成为董事长,而专业管理人员则成为总经理。因此,形成三种形式:家族企业拥有部分所有权和全部控制权;拥有部分所有权和绝大部分控制权;拥有部分所有权而不拥有控制权。
③借鉴贺小刚、连燕玲(2009)的研究,本文归纳出我国上市家族企业中的15种职位类型: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企业其他职位、总经理兼任企业其他职位、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销售总监、人事等职能部门总监、监事(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其对应的职位等级系数分别为:0.982、0.936、0.905、0.829、0.930、0.809、0.706、0.832、0.740、0.746、0.753、0.656、0.542、0.635、0.649。
④本文借鉴了贺小刚、连燕玲(2009)的研究,归纳出我国家族上市公司中可能存在的14种亲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儿媳、堂兄弟(姐妹)、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创业伙伴和旧友,其对应的亲缘系数分别为:0.827、0.724、0.751、0.659、0.554、0.611、0.570、0.627、0.531、0.603、0.557、0.546、0.786、0.686。
(原文刊于《南开经济研究》2016年第6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