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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上)

http://www.newdu.com 2018/3/7 本站原创 佚名 参加讨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杜飞进 裴智勇 廖文根

 

内容摘要:评价一个执政党的执政业绩,不仅要看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也要看其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从党的十六大起,党中央就非常重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各地在实践中也创造出许多成功的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也要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只有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决策中来,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同时又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公共决策、社会公示等新制度新机制的实行,使党和国家的决策更加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积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拆迁”、“打工”等社会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执政党;群众路线;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C4;F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1)05-0001-05

 

衡量一个国家的实力不仅要看其经济总量,也要看其社会是否充满活力,是否和谐稳定。评价一个执政党的执政业绩不仅要看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也要看其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2011年,“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跃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开始了新的进发。如何抓经济建设,尽快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我们已经初步找到答案。如何抓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这一历史课题,再次考验“中国智慧”。

一、关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

经济发展越快,社会问题越突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凸显,就越要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良好社会秩序。2002年,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保持良好社会秩序。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更加突出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这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作出部署。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先发达地区,改革开放早,经济转轨早,社会转型早,社会矛盾先发多发,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四个必然要求”有着深刻的理解。作为“地域小省”和“资源小省”,浙江人均资源拥有量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1.5%,位居全国倒数第三,在改革开放中却创造了“零资源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社会管理创新走在前列的浙江,依然把2011年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年”。江苏是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占全国1%的土地,养活了6%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0%的国民生产总值。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委全会上,社会管理创新被列入江苏省“十二五”的“八大工程”。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广东成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广东决策层更深刻地感受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中国社会科学院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中国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变迁大约15年。如果不进行相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那么,中国社会结构要到2025年左右才能达到目前的经济结构水平。在这个过程中可能积累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风险。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说:“如果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的领导能力就会削弱,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会受到损害,甚至威胁到党的执政地位。”[1]国际经验表明,拉美一些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前曾经创造经济奇迹,但由于没有及时有效地解决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等社会问题,最终导致经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政局动荡不安。前车之覆,殷鉴不远。中国绝不能重蹈拉美国家覆辙,落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社会管理的目的和本质,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近年来各地社会管理实践和探索的理论升华,是解决现阶段种种社会问题的“总钥匙”。

二、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社会管理是对全社会的管理,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动一切力量,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回顾党的奋斗历程,党的事业之所以不断取得胜利,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积极性。今天,面对社会管理领域的新课题,我们既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也要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只有这样才能管得住,管得了,管得好。

中共中央编译局研究员杨雪冬认为,只有公民真正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才能培养出对社会的热爱,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以及对政府的认同。社会管理创新要为消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提供有效的制度渠道、对话平台和物质保障[2]。

社会管理是对全社会的管理,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智慧源泉。只有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决策中来,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民主恳谈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更加具备民意基础,更加赢得社会的支持。2010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3次与网民代表面对面座谈;广东省委办公厅举行5届网民集中反映问题交办会;广东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举办8场“实施《珠三角改革规划纲要》群众论坛”总论坛;广东省公安厅微博“粉丝”总数达48万。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民主的制度插上信息技术的翅膀,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实现了政府与市民的良性互动。

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在农村、在社区,通过健全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激发了基层活力,群众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004年6月18日,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的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起称为“三委会”。监委会的成立,让村民参与监督和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村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近年来,后陈村投入公共建设资金2000余万元,招待费却只有数千元,为村里增收节支近百万元。目前,浙江省3万多个行政村,村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监督组织“全覆盖”。201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制度创新被写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在全国推行。

随着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的日益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管理和服务中。

深圳市恩派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是“深圳市社会组织培育实验基地”项目实施方,2010年,6家本地公益组织在这里“孵化出壳”。所谓孵化,就是为民间公益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场地设备、小额补贴等方面帮助。近年来,广东省加快了政府职能转移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步伐。该省社会组织每年经济活动总量超过500亿元,他们在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扶贫解困、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些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发展和培育各种社会组织,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公民通过自发组织的各种社会团体、非营利机构和基层社区自治组织,按照法律和相关的行政程序来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诉求,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和良性运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我国现有的政府职能应该进行有序转移,让社会组织承担一部分社会治理职能和社会责任,从而实现管理者与社会的“共同治理”。

从党政决策到基层自治、从培育社会组织到发动群防群治,人民群众是无穷力量的源泉,社会之中蕴涵着无限生机活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社会每一个细胞都焕发活力,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有“源头活水”。

三、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社会管理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工作。要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基层稳,天下安。社会转型期,新老问题相互交错,多种矛盾纠纷叠加。如何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内部,将隐患消除在萌芽?20世纪60年代,以调解为主要特色的“枫桥检验”曾风靡全国。今天,在中国大地“土生土长”的“调解”经验重新显示出强大威力。

以四川省为例,四川从省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都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大调解协调中心”,在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协会建立了调解室,形成了纵向延伸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横向覆盖各区域、各行业以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一个党政统一领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已经建立,并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疑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正在神州大地推行的“大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机”、夯实基层基础的“加固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大调解”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执政基础。

矛盾化解不能单兵作战,而要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关键是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和力量。长期以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上存在着条块分割、相互掣肘的问题,“矛盾发生在块上、权力配置却在条上”,“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由于缺乏集中处理平台,矛盾在放任或“踢皮球”中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如何实现管理力量大整合、社会服务大集中、行政执法大联动?在广东,设立在镇街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为各种矛盾的“终点站”。在这里,镇街一级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集中办公,同时整合公安、法院、纪检、民政、城管、国土等力量,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资源,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把分散的力量拧成了一股绳,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由单科门诊转变为联合会诊,形成统一受理调处信访及矛盾纠纷、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综治大调解工作平台。综治维稳中心建起来,群体性事件降下去,“整合”为广东的社会和谐增添了新动力。

社会的和谐不仅依靠职能部门的联动,更有赖于领导作风的转变。“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今天,在各级领导干部中间,“下访”已经成为一门“必修课”。2010年,浙江17位省级领导先后赴15个县(市、区)下访接待群众51批次130人次,面对面接待群众,实打实解决问题,而这项制度在浙江发端于2003年。8年来,浙江省委始终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将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打造成一项“民心工程”。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存在于群众中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键在基层,根本在群众。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作用,关于在于找到合适的“载体”。

 

来源:《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5期

责任编辑: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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