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兴起的混合研究法为案例研究者提供了新思路,案例研究也因此拥有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研究范式。现有研究尚未梳理这些范式,也未找出其来源,更不可能告诉案例研究者如何选用这些范式。系统梳理案例研究相关文献,以方法论属性与资料搜集方式为依据,划分得到文献计量、文献荟萃分析、实地观察与访谈、问卷调查、混合研究5种案例研究范式。随后,归纳得到每种范式的12个研究步骤及各种范式之间的内在关联。最后,从案例研究者出发,归纳了案例研究选择过程。主张从案例研究者出发,通过匹配案例研究范式与限制性因素以及评价研究结果并通过反馈环节来改进案例研究选择过程。解决了案例研究者可以选择哪些研究范式以及如何选择的问题,为案例研究者选用规范、科学与适合自身的研究范式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方法论/案例研究/研究范式/范式分类/范式选择
作者简介:唐权(198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案例研究法、冲突治理、电子治理、城市治理,北京 100191;杨振华(198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治理、公共政策,北京 100191
0 导言 近年来,案例研究法日益受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关注,其已广泛用于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领域[1],尤其是被用于建构新理论[2]或“本土化理论”[3]。案例研究结果也被越来越多的权威杂志所认可,并被选为2002-2007年AMJ最佳论文,也被不同研究者频繁引用[4]。“范式”是科学哲学家库恩[5]提出的一个概念,其原本被用来解释科学的形成(即某个科学集体的全部规定)。但是,考虑到这一概念过于宽泛,库恩又将其划分为“专业母体”和“范例”,这意味着范式有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两种,分别指代某个科学集体的全部规定及其子集。根据广义与狭义“范式”概念,“案例研究范式”既可以指一种以案例为导向的案例研究法,又可以指案例研究法的各种子集。
现有案例研究的主流是定性—实证研究范式。这一范式源于1984年芝加哥大学社会学院的生活史研究及生活环境调查,其主张研究者要“进入现场”,并通过多种途径搜集多类数据,以便丰富地描述某种现象的具体表现[6]。这一方法常常因“进入现场”搜集各种以文字为主的质性资料(通过访谈、观察等方式)而被归入“定性研究法”,但也因此被抨击为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7,8],研究结果难以检验及“概推”[9]。然而,这种狭义的案例研究概念(聚焦于实地观察与访谈范式)引起了理论界与实践界的许多争议,难以使人们看到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例如,它不仅忽视了近年来日益兴起的混合研究法[10],也忽视了以搜集二手资料为主的文献荟萃分析法[11]等。近年来,混合研究法充斥着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二分法。正如塔沙克里在《混合方法论: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的结合》一书中所主张,可以在不同研究阶段单一使用或多元并用定性或定量混合研究模型[10]。在案例研究领域,混合研究思路也使案例研究法产生了诸多改变,如有研究在“案例研究”的概念界定中主张以“典型案例”为中心[12];另有研究将典型案例视为“样本”,认为多案例研究是重复的准实验[13];还有研究将问卷调查技术引入案例研究中,将其称之为“案例调查技术”[14];还有研究根据研究阶段不同,将案例研究划分为理论建构模式、理论确证模式、混合模式3种[15],主张重构案例研究法的属性、类型及研究设计,将文献荟萃分析、案例调查技术等纳入案例研究法等[16]。然而,新近研究并未系统梳理这些案例研究范式,也未找出其根源,更不可能告诉案例研究者如何选用研究范式。本文系统梳理已有文献发现,正是案例研究法属性(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与资料搜集方式(实证与非实证)引致了这些新思路,它们也因此成为划分案例研究范式的主要依据。本研究以方法论属性与资料搜集方式为依据,探讨案例研究范式,以及结合案例研究者的限制性因素、研究结果评价与反馈等,以此探讨案例研究选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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