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思想扶贫,激活农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要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国家兴衰、农民有责的主人意识;二是消除贫困、责任在我的主体意识;三是人穷志不穷的强者意识。 为“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从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扶贫攻坚行动。目前,脱贫攻坚工程已取得显著成绩,数以千万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了初级阶段的脱贫。为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户的基础,确保这项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重大战略工程顺利进行,实现全部脱贫目标,当前应重视并解决“亚贫困”问题。
摆脱头脑中的“贫困” “亚贫困”是指虽然解决了基本温饱,但是生活水平较低,一旦有重大疾病或者家庭变故就会陷入困难而无力解决的群体。这一群体的家庭基本没有存款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外来补助维持日常生活,内在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较差。而且,由于亚贫困者不是绝对的贫困者,没有明显得到社会政策的重视,因此,随时可能成为绝对的贫困者。
其一,有些脱贫人口,例如,因病致贫、因灾致贫者是依靠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暂时实现了脱贫,但是他们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容易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依赖心理。一旦政府和社会停止救助,就会重返贫困。
其二,一些城镇化地区的农民有陷入贫困的可能。我们开展的城镇化建设无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道路。但是有些地方在城镇化进程中缺少整体上完善的规划,当地政府没有及时引导农民把思想观念由传统的农业转变到第三产业上来。失掉土地的农民或因观念原因走不出传统农业经济的樊篱,或因知识所限不适应经济转型要求而找不到新的致富门路,主要依靠土地补贴生活。现在虽还不算贫困,但随着生活标准的提高,他们可能进入贫困行列。
其三,农民的旧观念出现新的表现形式——羡贫。对待国家扶贫政策,有的农民不向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的农村“能人”看齐,而是羡慕那些靠国家救济生活的贫困人口。他们误解国家扶贫政策,与贫困户攀比,甚至想方设法使自己贫困达标,比如冒名顶替伤病家庭,装病造贫,甚至人为制造家庭事故、开伤病证明等,以求得国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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