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源于浙江桐乡市。2013年,桐乡市率先推出“法治为要、德治为基、自治为本”的“三治”建设,旨在建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以评立德、以文养德、以规促德”的德治建设体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从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内消矛盾”,是桐乡市治理社会转型时期各项疑难杂症最有效的“药方”。浙江省桐乡首创的“自治、法治、德治”,最终被写入了党的十九大报告。
“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浙江“乡村振兴”的人力支撑。鉴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农村所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治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需要培育一支能够支撑“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新时代,浙江农村的发展振兴,一要靠制度和技术创新,二要靠人才。
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应该是多元的。首先,需要由乡村人自己来实施,因此,其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态度的积极与否,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效果。为此,要培育新时代的新型农民,他们应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具有现代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合作精神。其次,要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乡村干部在振兴农村过程中责任重大。再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有强大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为此,要充分发挥乡村各类人才尤其是农村经济能人、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要重新认识大学生村干部的意义与角色,其作用不光体现于乡村的经济发展中,更主要的是通过他们给乡村带来现代文明理念,繁荣发展乡土文化。此外,乡贤回归对于“乡村振兴”有着特别的意义,因而要重视乡贤文化建设,发挥新乡贤在带领乡亲共同致富、带领农民搞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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