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对于农村党建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应通过各方面的制度创新,加强乡村组织建设、实现乡村组织振兴。 乡村组织振兴,对于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夯实农村党组织建设,不断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加强乡村组织建设,需要我们积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探索具有可行性、创新性的新思路、新举措:
探索建立村党支部党建专项基金。由县级组织部门会同乡镇(街道)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对村支部组织本村党员群众开展的党建阵地建设,以及参观考察、学习教育等党建活动由上级党委提供专项经费支持。每个村的重大活动必须提前写出规划,报上级党委申核,经审批合格后拨付一定资金。以此来帮助村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基层党建。
探索建立片区党建带动制度。片区小于社区,以某一红旗村或党建优秀村为中心,学习跨村任职等模式的长处,以帮扶结对的形式,采取强村带弱村的方式,既可以缓解个别村支部书记工作经验不够的问题,又能帮助党建落后村开展活动、发展党员、培育后备干部,逐步引导、促进落后村党建和集体经济的发展。
探索建立“两新组织+村支部”党建共进制度。结合农村实际,把县域内企业两新组织的党支部与村党支部根据各自特点进行组合,结对共建。可以互相学习党建经验,交流发展思路,共同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到取长补短、交流互进。
探索建立“党群中心户”制度。发挥农村“三老”等新乡贤的作用,把村里名望声誉高、热心村务的党员或群众,发展为党群中心户,上级党委政府和村里的一些议事会议可以邀请其列席参加,让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引领带动作用,在政策宣讲、意见征求、说服帮助等方面有所作为。乡镇(街道)党委要定期对这些中心户进行评议,设立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措施予以激励。
探索建立村落选支部成员(村主要负责人)恳谈制度。落后村出现的派性族性问题,大多是因为新旧班子不和睦造成的。上级党委要抓住选举刚结束时这一关键节点,由上级党组织出面对落选支部成员进行组织谈话,通过情感抚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加强新老班子之间的配合,促进乡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探索完善“双轨制”第一书记帮扶制度。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是关系到基层党组织威信的重要问题。第一书记制度帮很多村改变了面貌,但很多村仍只是完成了“输血”式变化,缺乏“造血”式成长。完善第一书记制度,就是在强化“输血”的同时强调“造血”。双轨制发展,一是沿用传统上级派遣的思路,继续加大对落后村的帮扶;二是要形成制度,让乡镇筛选一部分特色村,根据该村产业发展方向,采用“点将法”向组织部门申请相关“专家”到村里担任第一书记,帮助打造乡村品牌,发展乡村集体事业。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