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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工智能筹划法律保护

http://www.newdu.com 2018/3/7 经济参考报 杨延超 参加讨论

    机器人的形象涉及版权和外观设计
    机器人与人一样也有自己的形象,如仿人机器人会表现出类人的形象,仿生机器人则会模拟各种动物的形象进行设计,机器臂又以人的手臂为原形进行设计,而扫地机器人又多以圆饼型为主(这与其方便扫地有关)。还有一类机器人是没有立体形象的,如HOW机器人,它是帮助人类完成思考的,所以它并不需要立体的实物形象,当然,为了更好的用户体验,也会为它设计一个虚拟的形象。
    每一款机器的形象都花费了设计师的巨大心血,一款别具匠心的设计也就存在着较大被仿冒的可能,那么保护好机器人的形象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涉及到形象保护的,首先考虑的就是版权法的相关规定。机器人的形象可以划归美术作品的范畴,机器人企业作为美术作品的设计者(或者委托设计者)对机器人形象享有版权,从这一意义上讲,擅自使用他人机器人形象的行为即属于侵犯版权。
    说到机器人的形象问题,我们会发现,它有一个特别突出的特点:机器人的形象会与它的功能紧密联系在一起,比如机器臂形象无论如何不能设计成扫地机器人模像,仿人机器人也不能设计成像扫地机器人样子,道理很简单,机器人的外形紧紧地关联着它的功能和用途。显然,一般的美术作品,它仅仅只是一个艺术品,并没有所谓功能的要素,这也使机器人的形象与普通美术作品有所区别。
    那么,在知识产权法上,还有一个与机器人形象更加契合的概念,即外观设计专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将产品具有新颖性的外观申请为专利,即外观设计专利,一旦取得了机器人外观设计专利权,对这一形象便具有专有使用的权利,对于他人的擅自使用可提起专利侵权的诉讼。
    显然,关于机器人的形象既可以寻求版权法的保护,也可以寻求专利法的保护,只不过两种保护形式的维度是不同的,版权法上保护更注重是复制这个概念,专利法上更注重产品的概念,因此一旦涉及产品概念的,最好选择专利法的保护。比如,为防止他人生产同类机器人而使用自己的机器人形象,最好选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然而,一旦涉及到复制概念的,最好选择版权保护,比如如果仅是将机器人形象用在画册里或者机器人玩具则最好选择版权法的保护。
    此外,版权和专利对在保护机器人形象方面还有很多其他的区别,比如,在保护期方面,版权保护期为50年,要长于外观设计专利的10年保护期;在侵权主张赔偿时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因此到底选择版权保护还是专利保护,需要应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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