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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全为中心治理社会风险——发现“中国经验”的新视角

http://www.newdu.com 2018/3/7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张海波 陈… 参加讨论

    以安全为中心治理社会风险
    安全是一种集体需求和选择。贝克指出:“与阶级社会的‘平等’理想不同,风险社会追求的目标是‘安全’,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在这个时代中,人们出于恐惧的心理而不断走向联合:焦虑的共同性替代了需求的共同性。在这种意义上,风险社会的形成标志着一个新的社会时代,在其中产生了由焦虑转化而来的联合。”
    作为集体需求,安全是与水、空气、阳光一样的公共物品。安全作为公共物品主要存在于三个层次,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实质是社会的和谐有序;公共安全的实质是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国家安全的实质是政治稳定不受威胁。从涵盖范围来看,公共安全包括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包括公共安全。从作用机制来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公共安全,没有公共安全就没有社会安全。其中,公共安全承上启下,既是社会安全的扩展,又是国家安全的基础。
    作为集体选择,安全具有双重属性,即价值属性和科学属性。根据美国政治学者沃尔弗斯的理解,安全的内涵是指目标价值的实现不受威胁。作为一种价值选择,安全从来都不是唯一的目标,通常与发展、自由等其他价值目标存在冲突。例如,要发展可能无法充分重视安全,要安全可能一定程度上限制自由。作为一种科学评价,安全的实现可以有三个层次,一是没有事故,不造成损失;二是风险可控,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具有韧性(resilience),迅速从灾难中恢复。
    以安全为中心治理社会风险,不仅要求将安全作为优先的价值目标,在安全与发展、安全与自由等价值冲突的权衡中更倾向于安全;而且要求在科学手段上通过应急管理、风险治理和危机治理来实现结果的安全。
    社会风险治理的“中国经验”
    中国高度重视以安全为中心的治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将社会稳定作为“硬道理”、“硬任务”,高度重视社会安全管理。2003年“非典”之后,中国开始建立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为核心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统一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有效提升了公共安全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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