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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加密货币: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http://www.newdu.com 2018/4/4 光明日报 惠志斌 参加讨论

    4.德国:承认法律地位并纳入金融体系管理
    德国是全球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的国家。当前,数字加密货币在德国《银行法》的监管之下。根据该法律,仅仅用数字加密货币来代替现金或存款进行交易是不需要授权的;服务提供者或供应商在不进行银行业务或金融服务的情况下,可以以数字加密货币的形式获得服务报酬。这一规则也适用于消费者。同样,虚拟货币矿工或挖矿本身并不会触发授权要求,因为“矿工”并不发行虚拟货币;贩卖虚拟货币,无论是挖矿所得还是购买所得,以及收购虚拟货币一般都不需授权。在德国,任何以商业目的从事银行或金融服务的人,都需要获得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GFFSA)的书面授权。德国《银行法》中对金融服务的类别进行了定义,并特别规定,金融工具的发放和接受属于金融服务。金融工具包括所谓的“记账单位”,且早在2011年11月,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就将“数字货币”,尤其是比特币,归为德国银行法中所指的记账单位,数字加密货币因此属于《银行法》的监管范围内。
    5.澳大利亚:承认法律地位且进行税收管理
    澳大利亚被称为对比特币最为宽松的国家。2014年8月,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了一篇关于比特币税收准则的文章,该文将比特币归类于金融资产,否认比特币作为货币的属性。在对其征税方面,澳大利亚税务局将比特币的各个环节分别纳入其原有的税务体系中,在没有突破原有体系的前提下,解决了比特币税务的问题。这份法律文件也意味着澳大利亚已将比特币列入了其法律框架内。这成为2014年全球比特币领域的重要事件,起到为各国立法示范的效应。2017年12月,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2017反洗钱和反对恐怖主义融资修正案》,该修正案预计于2018年4月正式实施,旨在填补有关可转换数字货币的监管空白,简化澳大利亚的AML/CTF机制,扩大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在侵权和注册方面的监管权力。
    结语
    2017年底,世界经济论坛在《比特币价格飙升,全球监管实施迫在眉睫》一文中称,比特币非常容易被用于不法交易、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很多政府现在已经开始对交易所实施监管,要求其实施了解你的客户(KYC)流程和遵守反洗钱法规定,但比特币全球交易的性质限制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虽然监管科技的不断发展使各国政府能够更容易地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技术发现不法交易,但不法分子完全可以通过监管措施宽松国家的交易所继续进行交易。
    (作者:惠志斌,系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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