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村振兴战略给予了进一步部署,强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实施乡村振兴,必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城乡要素的合理配置,由农村向城市的单要素转移,转变为城乡之间要素的双向流动,实现城乡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是重要的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向前推进,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助力。
完善城乡融合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已经有了明显提升,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金融仍是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中的短板,贷款难、贷款贵、保险弱、上市少等问题仍是阻碍“三农”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深化城乡金融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以满足城乡融合中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继续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政策。近年来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高,为促进“三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覆盖面和服务层次上,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深化改革、防控风险,促进农村金融适度竞争。
建立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立足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券商和期货公司共同构成的既竞争又合作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特别是省联社改革,大力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适度竞争中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切实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各层次金融机构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优化城乡融合金融支持机制 优化信用环境。目前,我国农村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干预过多,缺乏健全的信用登记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诚信意识不强,信用环境有待改善。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司法部门、金融机构、农村企业和农户互相配合、积极推进。一是要健全农村金融法律体系,设定评价指标,为信用环境优化扫清制度障碍。二是大力倡导和培育信用文化,加快推进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村镇的建设与管理,推广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培育和壮大各类信用中介机构,强化社会信用监督。三是切实发挥政府的指导协调作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失信行为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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