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措施务实有效 ▍构建政策体系 确保精准识别 多种帮扶方式 拓宽信贷路径 湖南省在开展以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主体的金融扶贫实践中,始终遵循政府主导、金融参与、龙头引领、产业带动、风险防控的工作思路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有力保障了金融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其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构建金融扶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顶层设计。金融扶贫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实践中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也要通过行政手段积极推动。湖南省坚持政府主导,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他们通过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省级层面加强制度设计,通过设立贴息专项,明确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深化细化尽职免责、贴息程序、风险补偿金扩充使用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和模式。
构建扶贫精准识别体系。一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覆盖所有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县市区,政策面向全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要求金融机构对贫困农户评级率达100%,有效授信率达85%以上;二是精准选择项目,把效益放在第一位,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坚持从实际出发;三是精准确定带动企业,对产业发展带头人的选择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既要求其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又要求其有社会责任感,有能力、有意愿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推动金融扶贫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多种帮扶方式齐发力。金融是推动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扶贫小额信贷必须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才能做大做强。
一是进行直接帮扶,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和产业条件的贫困农户,通过政府政策资金支持,组织贫困农户跟着能人干,通过贫困农户自身努力,依靠能人对其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指导,实现增收脱贫。
二是进行委托帮扶,主要针对缺劳力、缺技术、缺思路、缺发展条件的贫困农户,将政府支持他们的扶贫资金和小额信贷资金委托给能人或企业进行经营或产业开发,双方用契约方式明确受益额度和受益年限。
三是进行股份合作,主要针对有劳力、有资源、有愿望但自己不会干或干不好的贫困农户,用政府支持的扶贫资金、小额信贷资金以及农户自己的山林田土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跟能人或企业、合作社共同发展产业,最终按股分红。
创新金融扶贫模式,不断拓宽信贷路径。针对单个贫困户自主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湖南省在户贷户用的基础上,和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实施了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模式。
分贷统还,即在扶贫产业项目中,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与贫困农户建立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由贫困农户申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负责统一使用、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偿还本息,共享收益。该模式有效提升了贫困农户贷款获得率,扩大了扶贫小额信贷规模。
同时,不断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把风险补偿金利息作为各县工作经费,风险补偿金利率为1年定期利率上浮10%;
二是为鼓励基层工作收贷积极性,帮助金融部门降低风险,要求各县财政要按贷款总额2%以上安排奖励资金;
三是实行“黄牌”警告制,对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连续3个月低于98%的乡镇、村,暂停该项贷款业务,风险补偿后组织清收,合格后才能继续贷款;
四是实施统一贴息政策,统一由省财政按基准利率安排贴息,多贷多贴、少贷少贴;
五是抓好统计监测,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月统计、季分析通报、年考核制度;
六是落实贷后跟踪,扶贫办和合作银行对贷款实行贷后逐月、逐季检查,充分利用贫困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驻村干部和五老代表等,加强对贷款使用和项目建设的日常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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