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有着重要地位和特殊价值。从治理生态学的角度看,治理形式与治理环境密切关联,只有适合环境的治理形式才能获得有效治理。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大批城郊社区陆续地被纳入城镇空间,逐步走向城镇化,重构了城郊社区的治理环境,需要从城郊社区的特殊环境出发探寻有效治理形式。
有效性:基层治理创新新取向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推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并形成了独特的民主价值追求,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民主取向的基层治理方式,促进了中国基层民主的迅速发展,但也出现了治理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与挑战。伴随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新时代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基层治理环境相应地实现了重构,并呈现出多样化、不均衡等特点,需要在总体原则统一、基本治理一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基层治理的有效实现形式。
正是从客观实际出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号召。随后,中央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基层治理的有效性问题,积极鼓励各地结合具体实际探索与创新基层治理的有效实现形式。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对城乡社区治理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再次强调了治理有效性,并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中的“管理民主”提升和转换为“治理有效”。这意味着国家的基层治理取向已经从强调管理民主转向突出治理有效,为探索城郊社区有效治理形式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边缘性:城郊社区治理环境独特性 城郊社区处于城乡边沿地界,伴随原有城镇空间的扩张,集体土地被征用、居民房屋被拆迁、村民户籍被改变、村落或社区性质被转换……城郊社区逐渐地被纳入城镇范围但又未能充分融入城镇社会体系,呈现出一种介于城乡之间,具有“两栖性”“过渡性”特征的边缘社会样态。近年,在中央“三个1亿人”政策背景下,各地政府纷纷推动城郊社区“城中村改造”,引发了城郊社区的剧烈变化,呈现出更为复杂多样的情况。
调查发现,正处于城镇化进程之中的城郊社区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态,而且各地的城郊社区甚至于同一地区的不同城郊社区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但是,城郊社区具有一系列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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