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 聚焦社会需要 印度独立以来,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管理关系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表现出迥然相异的阶段性特征,但其演变和发展却又遵循着本质性、必然性的逻辑理路。
从根本上说,社会组织活动方向与政府需要的契合程度,是影响二者关系的关键变量。总的说来,印度政府对于社会组织持积极欢迎的态度。对于那些能够助政府一臂之力的社会组织,例如致力于经济发展、慈善事业等的社会组织,印度政府不仅会允许,而且会帮扶。
考察印度独立以来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发展历史,以及印度社会组织管理现状,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经验性启示。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政府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主导地位。政府的主导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对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将政府总揽全局的政治优势、协调各方的资源优势,与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优势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政府为社会组织输血、造血,才能在保障社会组织活动的规范性、公益性的基础上,为社会组织发展积蓄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第二,必须将社会组织的活动方向聚焦于政府所需、社会所急、自身所能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中,社会组织应当努力成为贯彻落实政府发展战略的得力帮手,成为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增进政府行政合法性的社会资源,成为政府与社会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成为提供社会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重要力量。
第三,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意识。政府可以对社会组织的自律能力抱有更大的信心,更加重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协同作用。社会组织则应进一步强化回应政府需要的合作意识和配合政府监管的自觉意识。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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