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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政策演变、成效与对策

http://www.newdu.com 2018/3/7 《台湾农业探索》2012年第5期 佚名 参加讨论

摘要:总结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发展的政策演变过程与成效,认为在两岸农业合作中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是主要的连接载体,但两岸农业经济主体的合作机制尚未形成双向互动;同时提出要加快海西经济区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建立两岸“共同市场”;加强政策创新与科技合作,注重优秀资源和人才的交流与引进;优化配置,完善两岸农业合作机制。
    关键词: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政策演变,成效,对策

自20世纪80年代海峡两岸农业合发展至今,两岸经贸交流项目在不断增多。但总体来说,两岸农业合作仍停留在资源要素互补和整合的初级阶段,无法更好地应对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为了促进两岸农业长远的发展,进一步深化两岸农业关系,探讨两岸农业合作政策及两岸农业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1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发展与途径
    
从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两岸农业合作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以福建和台湾30年农业发展为例,余文鑫[1]从政策角度出发,将闽台农业合作的政策演变分为起步、发展、拓展、提升4个阶段,4个阶段制定了不同的适应两岸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极大地支持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加速构建联结东岸、呼应周边、辐射全国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新格局。在两岸农业合作中两岸农产品贸易拥有很大的比例,华晓红和郑学党[2]从两岸农产品贸易特征出发,从90年代开始将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分为2个阶段,即入世前,由于受两岸政治关系及台湾经济增长等因素影响,台湾自大陆进口迅速减少,总贸易量呈现下降趋势;入世之后,台湾地区对贸易政策的一些调整促使两岸农产品贸易较快增长,扭转了入世之前逐年下降的趋势。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两岸农业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模式,同时不断探索着新的合作途径。从农业合作政策选择的重要性中,冯邦彦和李建国[3]认为切实可行的降低交易费用的措施,以及促进台湾农业合作由注重短期利益到长期利益的转变,是两岸农业合作政策的重要选择。林卿和王荧[4]指出,要扩大两岸农业合作的空间,就要不断加强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及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构建“共同市场”、发展“多功能农业”、引进先进制度资源与优质人力资本,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合作,对扩大两岸农业的合作的空间有重要意义。良好的农业合作环境对于促进农业合作也起到了关键作用,廖小文[5]认为从农业合作平台、合作机制上开展信息交流可以改善合作环境。而曾艳[6]认为合作环境改善可以从顺应市场机制、加快试验区和创业园发展,从基层中寻求突破,实现海峡两岸区域经济一体化,发挥两岸农业的互补优势。
    2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政策演变
    
2.1 起步阶段:政策探索期(1979-1989年)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两岸的农业合作才刚刚起步,农业交流基本保留在民间的小额农产品贸易阶段,双方的农产品贸易与投资的政策整合还没有上升到官方的层次,政策始终不明确,但为日后的政策制定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从1981年开始,以种植业为主的小规模台商开始陆续在大陆投资。到1987年台湾开放两岸探亲,两岸农业合作投资的期限由原先的5~10年增加到30~50年。投资的区域从沿海的省市,扩展到其他内陆地区。投资的方式分别由原先带试探性的“三来一补”过渡到合资、独资和合作经营并举。在台商试探进行投资一段时间后,国务院在1988年7月颁发了大陆第一个较为系统的有关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与两岸经贸关系的行政法规——《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规定》的推行给予台商较大的优惠和便利,保障了台商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环境。
    2.2 发展阶段:政策发展期(1989-2004年)
    80年代以来,台商在大陆的农业投资较初期来说有所增加。这主要是由于台湾经过初期的合作后,对大陆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投资限制有所放宽,同时台湾方面成立“大陆农业研究小组”后,台商赴大陆农业投资也越来越多。大陆方面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1994年3月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对台商在大陆的投资规则搭起了明确的框架。1997年之前,两岸农业贸易和投资方式主要是个体、单项的交流,两岸交流难度大。1997年起大陆先后提出新的在土地、租税、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使农业贸易和投资方式逐步转变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性交流,全面地促进了两岸农业交流。2001年底两岸先后加入WTO,入世后大陆方面对台湾制定了更加优惠的关税甚至零关税。台湾当局虽然也提出了积极开放的政策,放宽大陆农产品入岛限制,但也限制大陆多达2000多种产品进入岛内。
    2.3 提升阶段:政策深化期(2005年至今)
    2005年,随着两岸农业交流领域的逐渐放宽,大陆在台湾农产品贸易量比重逐年上升。2006年10月17日,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宣布了20项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政策措施,措施进一步从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农业合作与技术推广、优化服务、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和正当权益等方面进行的制度创新,这些政策措施开启了两岸农业合作的新航程[7]。自2008年12月两岸“大三通”的开放,两岸直达邮路、直达电路,可以满足民众需求,节省经转费用,提高各类邮电服务质量;两岸直接航行,可以为两岸民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可以进一步扩大人员往来与两岸经济合作,共同发展,共同繁荣。2010年6月ECFA的签署为两岸携手参与新一轮国际竞争提供了制度保证,两岸农业合作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3 海峡两岸农业政策演变的成效
    
3.1 农产品贸易显著增长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陆已经成为台湾农产品贸易的重要伙伴。两岸农产品贸易额已从2002年3.75亿美元增至2009年的8.92亿美元,增长了2.38倍,其中台湾农产品出口至大陆从0.84亿美元增至1.72亿美元,增长了2.05倍[8],这显示出台湾农业在大陆市场上具有广大的发展空间,大陆已经成为其最主要的投资区域之一。特别是EC-FA的签订,为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扩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 台商农业投资增长加快
    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5772个,实际利用台资542.0亿美元[9]。尤其是1997年大陆推出建设“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政策后,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05年7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商务部、农业部批准福建将该试验区扩大至全省范围,设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2006年6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10]。2011年广西玉林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实施了《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成为中国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中唯一立法的试验区。
    3.3 两岸农业科技交流逐步深化
    两岸在农业科技上具有相对的互补性,大陆在生物科技如水稻杂交、植物基因改造及动物复制等方面相当的进步;而台湾农业一般应用在科技方面较为进步,如品种改良、组织栽培、鱼类人工繁殖以及高价值农产品生产技术。两岸经过30多年的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大陆在植物组织培育、脱毒技术、工厂化育苗技术、速冻保鲜、包装技术、畜产品综合深加工、生物防治技术等领域取得了较大进展。两岸农业科研合作也已起步,如清华大学与台湾红典生物技术公司合作进行生物科技开发与生产。
    4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发展的启示与建议
    
4.1 启示
    4.1.1 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是两岸农业合作的主要载体 两岸农业合作主要为非对等条件下的农产品贸易,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立仍然是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主要载体。据不完全统计,从已经建立的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核心区域面积看,其总面积已经超过台湾面积的8倍多。截至2008年底,在大陆发展的5900多家台资农业企业中,试验区和创业园中的台资农业企业占到81%;同时台商投资大陆农业的69亿美元有79%使用到试验区和创业园的建设中。这都显示了无论在技术方面还是资金方面,试验区和创业园已经成为两岸农业交流的最主要平台,是连接台湾农业企业、农业组织到大陆投资的主要载体,为台湾青壮年农民扩展事业创造了机会[11]。
    4.1.2 两岸农业合作主体尚未形成双向互动 两岸官方与其内部的农业企业、农业大学或是农业研究机构都存在着深浅不一的联系,有助于提高两岸农业各自不断地开拓和创新,同时两岸农业可以借助其间农业技术的交流与投资贸易活动的展开,使两岸农业建立更有成效的合作机制。可是,目前两岸农业尚未形成多主体互动关系,更多的仅是在大陆官方和台湾产学研界在大陆的交流互动。因此两岸的双向合作还需加强,促进有效的资源互动。
    4.2 促进两岸农业合作发展的建议
    4.2.1 加快海西经济区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建立两岸“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是建立在互利互助的经贸合作关系和经济上的互补性上。形成两岸“共同市场”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共同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共同市场”的过程也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共同市场”的建立有利于整合两岸资源要素,实现资源的有效流动和合理配置。台湾与大陆的资源整合配置应该是台湾资金、技术、管理经验、营销网络等生产要素与大陆的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整合。而大陆方面应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与台湾以“大陆生产,台湾研发与营销”的产业分工模式整合两岸农业资源,促进市场内成员的共同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共同体成员在全球农业经济中的影响力。
    4.2.2 加强政策创新与科技合作,注重优秀资源和人才的交流与引进 改革开放后,随着对台农业政策的创新,大陆的农业科技水平得到迅猛发展,但劳动生产率仍较低下,农业基础设施仍较为落后。台湾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已在60%以上,而大陆约为30%[4],大陆需加强政策创新和与台湾的科技合作。科技创新离不开人才,大陆需要通过制度上创新,搭建合作平台来引进台湾农业人才,用以降低农业发展成本并同时提高农业水平和农业竞争力。大陆可以派相关农业人士到各地的农业试验园区考察走访,开展农业合作实验研究,提升两岸农业合作论坛水平,交换培养研究人员和交流农业科技,从多角度让两岸优秀人才推动两岸农业的高速发展。
    4.2.3 完善创新两岸农业合作机制建设 加强两岸农业往来和交流合作要求建立两岸农业合作机制。台湾农业的管理制度、经营模式、管理经验是大陆需要大胆试验的先进理念,大陆应持续、有效的追踪台湾先进的农业技术,并与大陆相应的技术有效的结合,良好的消化台湾农业为大陆带来的先进科学技术,总结先进的经验和合作方式,积极探索有效的农业合作机制。两岸农业合作机制的建立,对两岸农业长期良好合作,两岸农业资源的有效互换,探索先进的农业政策,制定先进的农业方针,实现两岸农业经济福利最大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基金项目:2011年福建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2012年福建农林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BJY10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10490839);福建省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2011R0005)
    作者简介:陈灵(1991-),女,研究方向:农产品国际贸易.通讯作者:庄佩芬(1970-),女,博士,教授,研究方向:农产品国际贸易.

参考文献:
    

    [1]余文鑫.闽台农业合作的政策演进及取向分析[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9,(12):56-61.
    [2]华晓红,郑学党.两岸农产品贸易特征分析及政策选择[J].台湾研究集刊,2011,(1):71-79.
    [3]冯邦彦,李建国.两岸农业合作博弈与绩效分析[J].学术研究,2006,(1):59-64.
    [4]林卿,王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与发展研究[J].亚太经济,2010,(6):128-132.
    [5]廖小文.海峡两岸农业产业对接的现状与发展路径探析[J].经济师,2010,(4):55-58.
    [6]曾艳.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现状和趋势[J].农业经济,2008,(8):65-68.
    [7]吴凤娇,李非.一体化架构下两岸农业合作的省思与机制创新[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2-7.
    [8]白楠楠.浅析WTO背景下海峡两岸经贸关系[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7):80-81.
    [9]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台湾经贸信息资源库管理[EB/OL].(2012-01-01)[2012-03-03]. http://tdcinfo.sme.net.cn/twjm/najmdtyfx/tjyfx/show.asp?id=36.
    [10]梦炫.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EB/OL].(2011-03-07)[2012-02-15]. http://www.china.comm.cn/2011/2011-03/07/content_22076914_2.htm.
    [11]程国强.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建议[J].两岸关系,2009,(12):36-37.

Tags: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政策演变、成效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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