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苏省常熟市政协原副主席赵洪生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城乡一体的战略选择。而有效的土地供给,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条件与关键因素,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在这方面,江苏省常熟市是一个值得参考的例子。
一二三产融合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近年来,因历史上“岁岁丰收”而得名的常熟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活跃农村经济、致富广大农民”的总目标,坚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注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收到了较好效果。
据常熟市农委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交融发展的农业企业共有18家。这18家企业有六个特点:一是分布面广。全市11个镇(区),10个镇(区)拥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二是颇具规模。这18家农业企业,经过多年探索逐步壮大,2015年固定资产8.16亿元,当年销售收入15.89亿元,实现利税1.32亿元,创汇632万美元。三是特色经营。生产、加工、经销的农产品以稻米、蔬菜、水产为主,也有林木、茶叶、水果等产品。四是联结千家万户。农业企业大都以“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形式运行,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把农户分散经营纳入企业规模经营,使一大批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分享成果、得到实惠。2015年这18家企业共与9.66万农户联动,吸收社会就业10万多人。五是开放度较高。这些农业企业的生产加工,以本地为主,也有跨村、跨镇、跨市、跨省的基地,销售网络则有助于电子商务和现代营销而遍布城乡,有的还走向国外。六是实行双向融合。大多是以农产品的生产为基础,逐步融入加工和销售,一二三产顺向融合,也有以大型超市为依托,到农村建立生产基地和冷藏设施,实现三二一产逆向融合。初步实践表明,常熟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虽属起步阶段,但已显示了令人瞩目的优越性与生命力,对新常态大背景下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都有实在的效果与积极的效应。
加强土地管理是推动一二三产融合的关键问题 从常熟市的初步实践看,在引导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以创新思维、法治理念与务实精神,重视研究和探索土地问题,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并切实加强土地管理。
抓好土地确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条件。当前这项工作正在各地展开,但实际工作中有些干部担心情况复杂难调处、累积矛盾难化解、今后征地难开展,因而思想上有些顾虑,工作上不够大胆。为此,要在进一步宣传发动和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把确权工作作为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特别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把基础工作、原始情况搞实搞细,妥善协调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更好地维护农民把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或以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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