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台 韩俊:架起党和政府沟通群众服务农村的桥梁——云南省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情况的调查
2007年以来,云南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干部,按照“一村一名指导员、一乡一支工作队、一县一个总队长”的基本要求,精心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最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组赴云南省曲靖、楚雄、保山、大理、德宏、西双版纳6个州市,就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总的看,云南省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做法比较扎实,富有成效,其成功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
一、主要做法
做到“村村全覆盖”,保障“三农”政策进村入户。截至2011年,全省每年以乡镇为单位组建1311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共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5批、近7万人,对全省12880个建制村实现了全覆盖。广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村后,按照当好“村情民意的调研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富民强村的服务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制度建设的督导员、组织建设的指导员”的职责要求,积极参与“五进村、五到户”活动,实现“政策法规进村、发展项目进村、文明新风进村、便民服务进村、维稳措施进村”,“排忧解难到户、民情恳谈到户、科技知识到户、致富措施到户、移风易俗到户”,有力推动了党的“三农”政策进村组、入农户。
实行“一年一轮换”,形成激励性选派机制。云南省考虑到农村地区条件艰苦,指导员要面临帮扶任务和家庭责任的双重考验,将选派周期定为“一年一轮换”,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滇单位中选派有一定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派出比例大致为省级5%、州市级15%、县级50%、乡镇级30%.同时,积极做好指导员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把考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激励性较强的选派机制。
设立县级总队长,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云南省在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工作队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以县级为单位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每年从省级派出单位中选派129名副厅级和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总队长,从而在全省形成了“县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并挂任县级党委副书记—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兼乡镇党委、政府副职—驻村指导员(部分担任村‘两委’职务)”的组织体系。
派出单位包村,落实挂钩帮扶承诺制。5年来,省级单位下派指导员3364名,涉及省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241家。根据“指导员驻村,派出单位包村”的要求,各派出单位与驻村签订帮扶承诺书,积极落实挂钩帮扶承诺制,单位领导主动到驻村进行调研指导,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了“领导挂点、干部驻村、单位支持”的工作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省委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并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分工。各州(市)、县(市)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大部分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或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各级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建立和完善了工作交接、学习培训、专题调研、工作例会、帮扶承诺、考核考勤、督促检查、保障奖励等管理制度,确保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主要成效
增强了对“三农”的真挚感情,成为强化党在农村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农村工作的一年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写好民情日记,详细掌握了所驻村的资源优势、发展潜力、社情民意、弱势群体、突出问题等情况。正如一位指导员所讲:农民群众的笑声、骂声、赞扬声,声声入耳;农民群众的喜事、忧事、家务事,事事记心。截至2010年末,前4批指导员共走访农户766万户,制定驻村工作计划61488份,帮助驻村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97226个。特别是2009年入秋以来,在云南省百年一遇的旱灾中,广大指导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第一线,哪里灾情最严重,哪里就活跃着指导员的身影,哪里群众最需要,指导员就将援助之手伸向哪里,成为抗旱保民生的重要力量。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怀着“一年指导员,一生农村情”的朴素情感,积极为农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党和农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创新了农村帮扶机制,成为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重要途径。云南省通过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使得机关工作向农村倾斜,更多地把机关服务延伸到农村地区,成为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重要途径。首先,指导员派出单位的主要领导成为本部门新农村建设挂钩帮扶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来到农村,既能帮助指导员解除后顾之忧,又能与指导员一起理清发展思路,确定符合当地农村发展的项目,有效地帮助农村地区解决实际困难。其次,指导员成为联系机关部门与农村的纽带,成为机关工作贴近农民的直接载体。指导员正确处理好“指导”与“办实事”的关系,发挥懂技术、有门路的优势,在争取项目资金、结对帮扶、促进农民增收、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素质培训、集体经济发展、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办了一批实事好事。据统计,全省指导员人均为驻村争取项目0.81个,争取资金4.43万元。除了资金和项目的直接支持外,各新农村建设总队“因人派村、因村定人”,充分发挥干部的一技之长,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社会事业面貌。来自世博集团的杨复兴博士,结合白族语言与英语的直接相似性,开发了一套具有白族特色的英语教材和教学模式,在大理州13所小学试点后,1400多名白族儿童英语学习效率提高了50%以上,深受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
拓宽了农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反映渠道,成为营造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和谐稳定局面的缓冲器。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矛盾冲突增多,农村和谐稳定的局面也面临着众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针对因干群关系、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地了解,配合上级查明情况,妥善处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同时,指导员还协助村委会抓好安全生产、禁毒防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成为营造农村和谐稳定局面的缓冲器。每年近1.3万名指导员驻村工作,拓宽了农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反映渠道,真正地把“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常态化,有效地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了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维护了边疆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立了村情民意信息收集网络,成为农村应急管理的重要支撑。近年来,自然灾难型突发事件频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增多,各类事故时有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也有所增加。云南省山高路远沟深,交通条件极为不便,特别是地处深山老林、偏远山区的农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能会由于信息不畅通、救援人员难以及时赶到而耽误应急处理。指导员驻村后,所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了解村情民意,及时上报基层信息,形成了云南省特有的农村调查和信息反馈系统。据统计,全省每个指导员人均完成驻村调研报告5.04篇,召开群众会议38次,走访农户196次。同时,在突发事件爆发或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上级党委和政府通过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发布信息,防止农村小道消息的传播,消除人们恐慌情绪,增强了政府和农民齐心协力解决各种事件的决心和力量。
构建了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使农村成为转变工作作风的阵地、锻炼干部的摇篮。农村是个“大课堂”,基层是个“大熔炉”。农村基层一线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沃土,也是检验干部是否优秀的试金石。除了对农村地区进行帮扶,云南省把农村看作干部提高素质、锻炼能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云南省专门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的考核办法,具体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每年考核两次,半年考核不合格的,则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在这种考核激励和正确的用人导向下,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报名踊跃。比如,财政厅在选派第一批4名指导员时,甚至面临无法足额派出的窘境;但在2011年选派第五批7名指导员时,报名人数就超过了70人,已形成踊跃报名、主动留任的良好态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农村以后扎根基层、默默奉献、认真履职,帮助群众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实际困难,受到了各级党委的肯定,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已经成为农村基层一支能战斗、有活力的队伍。
三、启示与建议
目前,除云南外,浙江、江苏、河南、湖北、广西、西藏等地均向农村地区大面积选派驻村干部,针对“三农”问题开展帮扶工作。实践证明,各地选派驻村干部对机关干部磨炼意志、砥砺品格、转变作风、提高能力成效明显,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明显,对密切城乡关系、干群关系、党群关系成效明显。选派驻村干部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普遍欢迎,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决策。应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驻村干部有所作为的良好环境,培养一支真心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的干部队伍。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农村地区的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一些部门服务农村的意识不够,少数领导干部脱离农村实际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受到影响。根据对云南的调研,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要常态化,真正为基层留下一支不走的工作队。二是根据农村需求,优化选派方式,提高驻村干部“战斗力”。三是各级派出单位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全面关心和支持派出干部,真正让那些对“三农”有激情、有感情、有热情、工作有作为的优秀驻村干部受重视、得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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