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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从"新农村运动"到"新农村建设"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记者:在刚刚结束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政策的提出,对所有关心"三农"的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欢欣鼓舞的大事。据介绍,早在六年前,您就针对当时的宏观经济状况提出了发起一场"新农村运动"的政策建议。请问您提出这一建议出于什么考虑?
    林毅夫:如何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是大家长期关心的问题。建国之后,为了建立现代化的工业体系,国家实行了统购统销,农民生活长期没有多大改善,1978年我国城乡收入比是2.6∶1。随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集体生产队制,农业得到很快发展,农民收入也得到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下降到1984年的1.8∶1。
    从1985年开始,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全面推向城市,带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农民收入的增长相对滞后,到1992年城乡收入差距就又提高到2.6∶1。其后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1998年开始出现通货紧缩,许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回流到农村,农民的收入增长出现停滞;同时,在生产能力普遍过剩,各种商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不少乡镇企业破产,造成许多农村负债累累,更使农民的收入和生活雪上加霜。
    我在1999年提出,由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场以实现农村自来水化、电气化、道路网化为核心的新农村运动,加快农村地区和生活消费有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来启动广大的农村市场。我认为,政府以积极财政政策的资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对启动我国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因为这是一个既可以刺激国内消费需求,使我国早日从通货紧缩的陷阱中摆脱出来,也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农民观念,移风易俗的一石数鸟的政策。当时写道∶"我国从1979年开始的改革以农村为突破口;20年后的今天,走出当前生产能力普遍过剩、内需不足、市场疲软、通货紧缩困境的突破口,仍然在广大的农村。"文章发表后受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许多媒体和政府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
    今天,我很高兴看到十六届五中全会已经决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十一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并把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扩展为生产、生活、乡风、村容、管理五个方面。我相信,这个政策的实施对启动国内市场、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意味着国家下决心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支持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资金来源具体如何解决?能否全部由国家财政支持?
    林毅夫:我认为,要真正缩小城乡差距,最重要的、最可持续的就是必须减少农民,将农村里大量劳动力转移出来。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就会从原来农产品的生产者转变为农产品的需求者。一方面减少农产品供给,另一方面增加农产品需求,农产品价格就会提高,留在农村里的农民的耕地面积也会增加,这样,农民的收入就能不断提高。
    至于由工业反哺农业的问题,国内有些学者认为许多发达国家在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时开始补贴农业。我国2003年的人均收入已经达到1100美元,所以应该和发达国家一样开始实行补贴农业。但是,按实际购买力来计算,发达国家三四十年前或更早前的1000美元,实际上等于现在的5000美元甚至更多。以日本为例,按当时的现价计算,日本在1966年人均收入为1028美元,但是,按1990年的不变价计算,日本1966年的人均收入为6506美元。同时,我国现在的农业人口的比例也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在人均收入1000美元时的农业人口的比例。直接对农民的收入进行补贴,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还经常出现应该得到补贴的低收入农民实际拿不到补贴,拿到补贴的往往是各方面关系较好的中等收入的甚至是富有的农民。
    就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因为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太低,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对生产粮食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是合理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则应该是体现在改变过去财政支出的城市偏向,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对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倾斜。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中央和省一级政府的支持。但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为规模小,投资分散,中央和省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或操作,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可以考虑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办法,中央政府下拨资金专款专用,而且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必须追加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资金分摊的具体办法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状况在实践中探索。同时,也可以让农民出一点钱,让他们有积极性去参与、监督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
    各地可以在推动新农村建设时,在中央和省的财政支持下,按各地的实际做些适合当地情况的创新。
    记者:"十一五"建议指出,要"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这些都是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同时,本次"十一五"建议也提出要"减少行政层级",您认为农村乡镇机构如何减?减了之后又怎么办?
    林毅夫:在农民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农民的负担越轻,自我保障的能力就越强。为了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效,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我主要有两点建议:
    第一,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政府行政职能,减少干部数量。我国目前基层政府的机构仍然承担着许多计划经济时代的职能,要真正减少基层政府的干部数量,必须让那些在市场中可以赋予商业化经营职能的机构和政府脱钩,并打破政府垄断,允许私营企业进入这些领域。这样,既可以减少干部数量,减轻农民的负担,又可以提高服务的质量,而且有利于私营经济的发展。
    第二,进一步深化财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干部人数扩张。按现行的财税体制,许多县级和县级以下政府部门的人员工资和行政开支依靠该单位的收费和罚款来维持。虽然这些单位必须将所收的税费和罚款上缴到财政,但是并未真正做到收支两条线,上缴的罚款绝大多数返还给了这些单位。最近几年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越穷的地方,县乡政府编外人员扩张得越快。这种扩张带来两个不利的后果:一是,这些地方政府的收费和罚款越多,企业经营的环境就越差,经济发展就越不好,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二是,扩大编外人员成为某些地方官员寻贿受贿的一种手段,败坏了社会风气。建议地方政府的人员工资和行政开支完全按编制由财政拨付,地方政府各单位的收费和罚款不再返还给这些单位,各个单位不准自行决定和扩大编外人员。
    记者: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顺畅转移也是农民增收困难的重要原因。您认为农民就业能否依靠城市化而得到彻底解决?我国的城市是否还有足够大的空间来容纳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林毅夫:怎么让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到城市里面就业,的确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没有就业的话,农村人口到了城市就会变成更加难处理的失业问题。要实现这一点,就要转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
    就我国目前的阶段,我们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力多、劳动力相对便宜,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金、技术密集产业中劳动力相对密集的区段,创造的就业机会非常多,就可以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标?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发展民营中小企业,因为在劳动密集的产业和区段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在这种状况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最关键的就是创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能够比较快速发展的环境。
    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一是必须多发展地区性的中小银行,这类银行在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时有比较优势。二是中小企业在贷款时没有合适的抵押,而银行一般要求有保证人才能借钱;这种情况下各个地方应该多发展一些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另外,政府也可以像美国那样,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局,主要功能就是给中小企业的创业与发展提供银行贷款时的担保服务。再就是建立全国信用服务体系。
    如果能够这样做,中小企业融资比较容易解决了,其发展就会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会加速,城市容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也将不断扩大。也就为农村拓展出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王平) 
    
    文章出处:中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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