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农业与发展经济学 >> 正文

王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与经营管理策略刍议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根据农业部统计,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了50万家。全国共有66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位列已公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中。从地区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示范社分别占总数的50.5%、31.1%和18.5%。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占57.2%,畜牧业占24.3%,渔业、林业及其他产业示范合作社占18.5%。这批合作社示范合作社怎样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举措之一就是通过政策和制度设计,加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本文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的必要性、运行策略以及如何增强宏观管理等问题进行阐述,以期促进我国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的必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要走上联合的道路?回答这个问题要从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说起。众所周知,合作社是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为了改变自身劣势按照一定原则组织起来,与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共生共赢的自组织。这个组织首先是要满足弱者的需求,包括经济上的、文化上的、社会上的,甚至还有政治上的某些需求。当一定数量的个体联合起来共同抵御自然的、经济的、社会上某些风险时,每个成员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越高。反之亦然。当单体合作社在“罗虚代尔原则”支配下走向新的更大规模的合作就会产生规模效益。达到适度规模的合作主体合作的效益就越高。所以,理论上讲,合作社走向联合是合作社本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联合的目的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理由:一是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也就是说,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节约生产资料或者生活资料交易成本或者费用的节约的途径,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吸引力。二是增加农产品销售的效益。三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的谈判能力的提升,提高社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从而增强社员的社会影响力。四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的运行,扩大合作社文化的传播。
    再从合作社本身发展的规律来看,每一种类型的合作社都需要组织的扩展,例如,消费合作社要赢得社会的认可,必须逐步扩大基层消费者组织的参与和管理;信用合作社要扩大存贷能力也要逐步增加社员的参与度;社区合作社要发展也要逐渐扩大社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社区的规模化成长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增强经济上的、社会上的、文化上的影响力,也需要逐步扩大入社社员的规模,当然,并不是说社员数量越多就越好,而是要达到一定合理的规模才能够获得规模效益。从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社有资产、社员人数、合作社经济效益等水平还很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功能。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向联合是合作社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形式
    在回答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联合的问题以后,还必须回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如何组建的问题。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农民合作社联合组织的构建主要有以下两个途径。
    一是自下而上的联合,西欧和北美的一些发达国家的合作社联合社是由家庭农场主自上而下联合在一起的。日本的合作社系统也是按照不同类型将合作社逐级联合到一起的,农协也就是农民合作社的最高机构是农协中央会,生协即消费合作社的最高机构是生协联。这种联合有两个要求:有一定数量的基层社作为发起人,制定联合社的章程,联合社成员大会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比准后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社员的素质和能力较高,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较长,而且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经营能力。西方国家农业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一般由基层合作社——地方联合会——全国联合会三级组织构成。
    二是自上而下的联合,即先成立联合社,后成立地方联社或者基层社。这种合作社联合组织有一个特点,就是发展过程中受到政府的干预较多,自组织特色并不明显。这种强制性组建联合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农民社员的文化素质和能力不高,难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合作共赢,也就是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较弱或者不匹配;政府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主动建立农民的联合组织。韩国于1961年7月29日通过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同年8月7日成立了中央农协会,同年8月15日才设立140个市郡农协,10个专业农协,21042个村级农协,而韩国农协则自1981年起实行基层农协-——农协中央会的两级组织体系。
    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组建的路径来看,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独立经济法人资格,成员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例如,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的山东省高密市柏城胶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就属于这种类型。该合作社是山东省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的初始动因是,柏城镇61个马铃薯专业合作社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合作社的综合竞争力较低。为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马铃薯产业发展的组织优势,该镇协调组织15家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组建了胶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种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民政局登记注册,取得独立社团法人资格,成员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例如,成立于2011年6月16日的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就属于此种类型。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初始会员是38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种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民政局登记注册,取得独立社团法人资格,成员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还包括专业农户和农业技术人员。例如,成立于2008年1月25日的瑞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就属于此种类型。该联合会初始会员97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会员79个,专业农户等个人会员18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与管理策略
    首先,无论是哪一类组建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都要坚持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即“罗虚代尔原则”。在运行过程中主要是减少甚至消除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被异化现象的发生。如何减少“官办”色彩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保持相对独立性必须考虑的问题。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要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方式的民主化取向。要借鉴国外经验,坚持合作社的国际通则,在合作社联合社的领导选举、决策、控制等环节坚持民主管理。无论是哪一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其领导必须通过科学、公正、公开民主选举产生。联合社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也要科学,既要发挥合作社联合社的现有组织优势,也要不断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创新组织模式,例如,可以根据合作社成员的特质,设置青年部、妇女部、公关部等部门。要重视引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充实到各级岗位上去。日本农协、生协,韩国的农协,中国台湾农业合作社等都将人才兴社当作促进合作社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当务之急,就是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合理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就业,以解决合作社人才匮乏影响合作社综合竞争力提升的问题。当然,内部管理还涉及到设备、技术、档案、产品、信息等各个方面。无论哪一种管理,都要坚持制度的制定、执行、修订和监督。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期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要加速由“人治”向“法治”演进的进程。  
    再次,要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服务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服务内容主要侧重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田间管理技术的服务,甚至还包括信息、金融服务。
    高密市柏城胶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以后主要致力于对于合作社成员单位提供有效的服务,主要是引进、推广马铃薯种植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化肥和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开展马铃薯种植和储藏技术服务,制定与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开展种植基地、产品、生产过程认证,注册商标,提供产品包装技术,促进农产品市场营销,开展法律、金融等服务。
    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该联合会以“为会员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为办会宗旨,对全市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进行指导、扶持和服务;与政府等有关管部门进行沟通,反映成员需求,组织开展科技、信息、市场营销等服务。作为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副会长单位,乳山市人和果蔬专业合作社就是通过加入联合会逐渐扩大市场和社会影响力的。
    实践证明,这种依托区域主导产业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模式是可取的。需要指出的是,在联合社的运行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自愿、开放等原则。
    最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宏观管理层面,要认真处理好政府与联合社发展的关系。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世界合作社运动中难以处理好的关系之一。当二者的关系协调较好时,合作社会出现较好的发展势头;反之,会造成合作社运动的迟滞。原因在于,政策或者调控手段不合理会造成合作社出现异化现象,更有甚者,会出现合作社运动偏离合作社运行轨道,也就是说,在语境中被称为“合作化”的运动实际上会走上“非合作化”道路。在合作社联合社宏观管理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政府和合作社联合社关系的协调问题。要把二者的关系看作是伙伴关系。要重温刘少奇同志在1950年10月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登记办法》(草案)的精神,按照合作社的不同类别由上而下分别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联合社要按照国际合作社通则运行与管理。各级政府要为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到“指导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减少运动式的联合,公平、公正和公开落实合作社联合社的相关政策措施。
    可以预见,无论是国际合作社运动经验还是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内在要求,都需要合作社联合社的产生和发展。各地在联合社的政策上的变通实际上已经反映出合作社社员对于联合社的强烈需求,这些探索已经为今后各类合作社联合的路径、策略和政策创新提供了良好的范式。但是,面对社会经济变革造成合作社成员构成的复杂化的背景下,在多方博弈的境况中,做到始终坚持“罗虚代尔原则”,不断探索中国特色合作社道路还需要多方面的不懈努力。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
    作者电子信箱:wangyongjm2002@yahoo.com.cn
    

Tags:王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与经营管理策略刍议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