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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刘少奇的农业合作社思想及其时代意义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摘  要  在对合作社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刘少奇阐述了合作社的性质、地位,并提出了坚持群众路线、渐进式、勤俭、依法管理等的基本原则。这些思想有助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作社发展之道。
    关键词  合作社经济 农业合作化 群众路线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这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创造了最大的法制环境。但是考察这部法律的条文,再回顾中国革命史和经济建设史发现,刘少奇合作社思想中早就有很多这些条文的思想精髓。总结刘少奇合作社思想特别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思想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二次农业合作化,也有助于推进整个农业现代化。
    对于农民组织建设和发展问题,刘少奇在革命早期就十分关注。1926年5月,在广州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他在《一年来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的报告中指出要处理好工人阶级和农民及其组织的关系。他说:“农民为国民革命之重要势力,是工人阶级天然的同盟军。中国工人阶级应切实提携农民,进行中国革命。各处的工人应帮助农民组织农民协会及指示奋斗方法,在农民的一切奋斗中,工人应以实力援助之。工人阶级确定自己奋斗方式时,必须顾及农民的利益。”①1942年12月在《关于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一文中强调“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群众,主要是农民运动,应该把农会放在第一位。农会工作搞好了,青妇团体也会搞好的,工会工作也同样。”②党对农民组织的态度应该是不排斥。“党是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党的领导一元化,是矛盾的统一,是相对的统一不是绝对的,不是取消各种组织。我们今天的各种组织分工要科学、明确,不能混淆。划分职权之后,然后统一。”③之后,刘少奇对于农民组织及其具体组织形式之一的农业合作社理论、实践以及相关政策问题都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在刘少奇经济思想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也具有很强的当代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在合作社发展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
    针对违反群众路线的做法,刘少奇指出:“表面看来,雷厉风行地执行党的口号和决定,但不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等候群众觉悟,不知道怎样把党的口号变成群众的口号。他们犯急性病,强迫命令群众去执行。因此,一切变成形式。”④他还结合《土地法大纲》执行状况谈及了农民组织和土地分配的关系问题。他认为:“苏维埃时期的经验,彻底平分土地一定要组织队伍,发动贫农、雇农组织农会,群众觉悟了才行。”⑤在刘少奇看来,舍弃了群众觉悟就算是分得了土地也难以将土地分配的成果巩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在共产党执政的整个历程,提高群众觉悟是党的群众路线中的重中之重。至于党的政策(包括农业政策)制订和实行的效果的评价也要坚持群众路线。刘少奇指出:“决定政策的方法,是从群众中来,政策决定后,要拿到群众中去执行。对的,就有群众拥护;错的,就没有群众拥护。群众反对的、不拥护的,就有问题。我们的政策,唯一目的是为了群众利益。政策要群众自己去执行,但我们先锋队要领导,不要包办代替。群众没起来,去代替群众,是不对的。”⑥刘少奇一直十分强调政策执行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对于群众中的错误路线,他主张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态度,但是不能采取无所作为的态度,不能放任自流,即刘少奇是反对自发论的。这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必须采取的态度。正如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的那样:“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是一个总题目。” ⑦
    在党与农民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刘少奇认为,合作社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认为:“军队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人民代表会、合作社等也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没有这些桥梁,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就断了,党和人民之间就有了鸿沟,因此必须有这些桥梁。”⑧
    二、认为合作社经济是新中国经济建设的重点之一,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农村两个根本改革之一
    对于新中国经济建设方略问题的探讨,中国共产党人十分强调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并且设计了改革的步骤和方法。刘少奇将农业合作化与土地改革相提并论,称二者为我国农村两个历史性的根本改革。他说:“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农村两个历史性的根本改革。”⑨在农业合作化推进的主体上,刘少奇需要有文化的人去办合作社。他着重强调:“为着搞好农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为着逐步地进行农业的技术改革,农村迫切需要文化,农民自己需要提高文化,同时也需要有文化的人去当农民。”⑩他还着重指出管理农业合作社任务的艰巨性。“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把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好,逐步地而又适当地进行技术改革,大大地发展农业生产。必须懂得,管理一个几百户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比管理一个几百人的工厂是不会更容易些的,要把全国几十万个农业合作社管理好,要实现我国农业伟大的技术改革,我们还必须进行很多的艰苦工作。”11刘少奇还展望了合作化以后农村的面貌。他预言:“合作化以后的农村是新的农村,农民是新的农民,但是,现在的农村和农民还缺少文化。”12
    对于合作社人才匮乏问题以及合作社人才成长问题刘少奇也进行了深刻地阐释。他指出:“现在的农村和农业合作社需要一些干部,例如会计、文书等等,这是事实。”13至于农业合作社人才成长的问题,刘少奇强调,他们将成为干部队伍中的一员。因为“大家知道,国家机关和合作社的管理机关都是民主选举的。那个时候,只要真正是为人民群众所信任和拥护的并且是有能力的人,他就有可能由农民群众选出来当人民代表,当合作社的干部,当国家机关的干部。而这样的干部才真正是群众中涌现出来的,而不是从上面硬安下去的。当然,我们的劳动是为了整个社会的进步,而不是为了替个人挣得某种地位,例如做干部等等。”14只有全社会的人去关心和支持合作社发展,合作社经济才能发展好,也才能为整个国民经济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刘少奇指出:应该“普遍建立合作社经济,并使合作社经济与国民经济密切地结合起来。扶助独立的小生产者并使之逐渐地向合作社方向发展。”15
    三、必须坚持渐进式、勤俭、依法管理等经营管理农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在1951年七八月间,刘少奇完成了一篇指导合作社发展的文章——《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这篇文章是以农村供销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通过说明这一合作社形式谈及其他合作社的特殊问题。在这篇文章中,它主要强调了农民办合作社的基本目的。刘少奇认为,农民要求办合作社的目的主要有四件事情。“第一,是把他们多余的生产品推销出去,并且在价格上不是他们吃亏;第二,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并且在价格、质量和供应时间上都不使他们吃亏;第三,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同样在价格、质量、时间上都不使他们吃亏,能较市价便宜一点;第四,办理信贷事业,使他们能够存款和借款,利息不过高。”16     在充分了解农民办合作社目的之后,刘少奇有着重指出办合作社的速度问题。他认为:“用空口动员摊派股金的办法去发展合作社,过去是有过的,但这种办法不能再采取。”17在社会主义农业改造中,刘少奇也强调了渐进式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彻底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我们花了这样多的时间是否需要呢?我们认为这是完全需要的。”18实践证明,这种指导思想是正确的。“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起来了,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19作为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中的核心邓小平也曾经强调过类似的观点。邓小平认为: “有人说,过去搞社会主义改造,速度太快了。我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比如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多又变了。实践证明,这样做不好。”20刘少奇将这一渐进式过渡的发展思路扩大,认为“在我国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逐步地和广泛地利用这种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的过渡形式,就可以引导广大的个体劳动者比较顺利地走向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21可见,刘少奇是将合作经济作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形式或者有效的桥梁来看待的。
    对于合作社发展问题,刘少奇曾经指出要勤俭办社。在1962年5月1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他做了题为“目前的经济形势到底怎么样”的讲话。他认为:“有的干部多吃多占、命令主义,不是民主办社,不是勤俭办社、经济不公开。这些关系要加以调整。如果实行真正的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经济公开,社员就会满意,就会调动农民的积极性。”22
    合作社发展离不开内部运营机制的构建和外部环境的营造。刘少奇对于这二者建设的侧重点也进行了深刻地阐述。
    对于前者的认识,他认为:“贯彻合作社在组织上的制度也是保障合作社工作正确进行的必要条件。”23这样做的好处很多,但是要确定相关的制度来保证合作社正常发展也是必须的。刘少奇指出,要完善相关的业务制度和监督制度。“合作社业务应向社员完全公开,货物的进价、售价、用费、利润等都要向社员作报告,并由社员及监察委员会随时审查,按期实行选举,自由提出批评建议。”24贯彻这一办法是保证合作社永远是群众自己的组织。“贯彻这一办法,就能使合作社不致失去群众的监督和控制。”25
    对于后者的认识,刘少奇强调政府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各个地方的党组织、政府和它的农业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于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副业的领导。应当按照本地方和国家的需要,在中央和地方的计划指导之下,帮助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制定适合于自己情况的发展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生产、畜牧业生产、副业生产的全面计划。”26同时,“需要国家有正确的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而且需要合作社正确地规定公共积累和社员个人收入的比例。合作社不应当任意增加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公积金、公益金的数量;国家的税收也应当保持在一个适当的比例上。我们应当坚持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分配政策。”27刘少奇还主张,除了政府在经济上的支持以外,还要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保证合作社及其社员参政议政的权利。要充分认识到人民公社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工会、青年团体、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在发挥党联系群众、发扬人民民主等方面的组织作用。“党的各级组织,都应该尊重这些组织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利,经常地向他们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加以研究,吸取他们的有益的意见,来改进我们的工作。”28
    刘少奇强调可以发挥农民协会在保障女性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农民协会应切实注意吸收农民家庭中的妇女来参加,并吸收妇女中的积极分子来参加领导工作。”29这实际上已经说明,刘少奇早在59年前就在思索合作社在促进性别与发展中重要作用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了。这一思想对于当代合作社发展而言都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他还着重提及中国发展过程中对待外国经验的问题,这些论点同样也适用于合作社发展。他说:“既要有中国经验,也要有外国经验,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是跛足的马克思主义者。教条主义者是跛足的马克思主义者,而经验主义者则是爬行的马克思主义者,看得不远,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必须学习普遍真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由中国经验,又有外国经验,才有实现正确指导的可能。”30
    此外,刘少奇还指出了合作社联合以及层级结构治理的基本问题。他指出:“由于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全国范围的、包括广大群众的、在有些地方已经差不多是包括全体群众的经济组织,如何来确定上下级之间以及彼此之间在组织上和业务上的关系,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31,刘少奇把对这个问题的基本认识写进了1950年自己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中。这对于当代中国农民合作社联合组织的发展都有启示意义。
    四、结论与启示意义
    综上所述,刘少奇对于农业合作社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以及如何发展好农业合作社等问题都是精辟见解。这些理论成果、经验或者教训之谈对于认识和科学把握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合作社实践方兴未艾。截止到2009年6月底,全国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7.91万户。这些合作社在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探索合作社发展之路就是要充分认识到,“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我们既不能把书本上的个别论断当作束缚自己思想和手脚的教条,也不能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东西看成完善无缺的模式。”32就是要在总结前人经验甚至是教训的基础上,坚持科学的历史观,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刘少奇提出的坚持走群众路线、循序渐进办社、勤俭办社,政府职能和行为定位以及合作社发展速度的把握上的精辟论述。刘少奇合作社思想的光辉将跨越时空限制,将照耀着整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合作社发展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界、政府、合作社实践者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都应该从刘少奇合作社思想中撷取素养,更好地深谙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作社发展之道,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最终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释:
    ①《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页。
    ②《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35页。
    ③《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39页。
    ④《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1页。
    ⑤《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89页。
    ⑥《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93页。
    ⑦《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4页。
    ⑧《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98页。
    ⑨⑩1112《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6页。
    13《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7页。
    14《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8页。
    15《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28页。
    16《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0页。
    17《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11页。
    18 19《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9页。
    2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6页。
    21《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0页。
    22《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63页。
    23 24 25《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10页。
    26 27《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35-236页。
    28《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02页。
    29《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5页。
    30《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16页。
    31《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9页。
    32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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