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选编:《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开拓与完善》
黄顺江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
纵观中国共产党诞生90多年来我国社会所发生的变化,最深刻、最显著的莫过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变迁,二是城市化。前者由一个任人宰割、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变成了一个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人、总体上生活小康的社会主义社会;后者由一个传统、破败的农业社会,发展成为初步的城市社会。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根本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有了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的领导核心,二是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城市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阵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引下,也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即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一、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的基本内涵及其成效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规模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活动中,同时开始了探索城市化道路的过程。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并考虑到中国国情,新中国既没有选择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城市化道路,也没有完全照搬前苏联社会主义的城市化模式,而是设计出了一条更符合自身特点的城市化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基本内涵,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大方向,城市化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服务于整体的社会主义事业;二是以现代化为主线,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三是以工业化为基础;四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概括起来讲,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实质上就是一条以社会主义为导向、以工业化为基础、城乡一体的现代化之路。
二、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的主要成效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正确的,是成功的。不仅城镇化速度快,而且规模巨大,质量水平较高。目前,我国已有近660个城市,10多个城市群,形成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三大高度城市化地域,已经赶上并超过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同时,我国城市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显著提升,由旧中国城市处于世界城市体系的边缘目前正接近于核心,对世界的发展开始产生积极的影响力。而且,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没有出现过于严重的两极分化,没有贫民窟,城乡总体上是协调发展的,农村也没有出现明显的衰退。更重要的是,我国已迈进了城市社会的门槛,延续了数千年的农业社会即将成为历史。
三、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偏差
虽然我国的城镇化道路是正确的,但在具体实践中并不能完全避免出现一定的偏差,并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GDP挂帅,致使GDP增长与城市发展相脱节;二是以城市建设取代城市发展,一个个城市都成为大工地;三是房地产成为城市经济的“支柱”,致使城市经济泡沫化的风险不断增加;四是广大民众被城镇化。
由于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以上倾向和偏差,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一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日益加深;二是人们在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上的差距不断拉大;三是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又形成了新的二元社会结构——城市原居民与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之间的分隔;四是民生建设严重滞后;五是城市建设简单化和平庸化,失去个性和特色;六是城市发展受到资源与环境的约束越来越强烈;七是“大城市病”与“小城镇病”并存;八是农村发展严重滞后。
四、继续开拓和完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基本思路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正确的,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某些偏差造成的。从原则上说,只要认真、严格地回归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上来,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同时,必须认识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只是一个大方向,在实践中到底该如何把握好这一方向,还需要有具体的操作模式。也就是说,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开拓与完善。
要想回归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正确轨道上来,就必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第一位的,但发展必须是全面、整体、均衡和协调的。也就是说,发展的质和量要统一起来。只有发展观端正了,才能够沿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顺利推进。
要践行科学发展观,重在探索出一套完善的城镇化运行机制,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
二是建立完善城市发展和城镇化综合评价机制;
三是建立完善并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发展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参与机制。
总之,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仍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还需要人们共同努力,继续探索和开拓下去。
(原文载于《转型与重构——201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11年9月,第468-473页,摘编供稿黄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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