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洪研究员来我所进行学术交流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小洪研究员应邀来我所做了题为《国企整体上市和市场型网络安全:看法及提高应用型研究课题的几点思考》的学术讨论会。所长黄群慧主持了会议,党委书记史丹,科研处处长张其仔,中小企业研究室主任贺俊、产业布局室主任李晓华、能源经济研究室主任朱彤等工经所的其他十几位研究学者参加了交流。
首先,陈小洪研究员阐述了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的意义、经验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他指出,整体上市是全面推进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解决国企产权制度的股权架构倒置问题,建立“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形成改革动力机制,推动全面的市场化改革。整体上市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实现条件。其中,结合上海国企整体上市改革的案例,陈小洪研究员评价上海国企整体上市进展较好,上海的经验在于较早明确国企整体上市的改革思路,重视整体上市与资产优化重组与股权激励合理结合。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国企整体上市,需要更全面地认识国企整体上市的意义,统筹规划,“一企一策”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处理好整体上市与企业战略、职工持股、垄断产业改革、资本市场德国的关系,配套推出有关改革政策。
进一步地,陈小洪研究员阐述了对市场化领域的网络安全问题的看法。与政治、行政、军事、治安等公务领域存在严格的网络安全监管不同,市场化领域由于网络信息活动高度市场化、个人化,网络安全主要依赖自己负责的市场机制,但市场机制的失灵不仅给市场主体带来损失,也给网络社会带来损失。陈小洪研究员认为,政府应该像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消防安全一样承担必要的责任,理由如下:第一,网络安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第二,市场化领域已成为网络活动的主要领域,成为企业和个人事业、生活不可分离的公共活动领域;第三,网络及互联网安全挑战已日益严重;第四,随着网络及互联网快速发展,移动化、社交化、云化、和大数据化及包括物联网、智能设备互联的万物互联网时代,使安全挑战更为尖锐复杂和广泛。因此,要落实市场化领域网络安全国家责任,需要明确国家战略和实际战略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市场化领域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支持中国网络安全产业的国家创新体系。
最后,结合工经所的研究特点,陈小洪研究员提出了关于企业和产业经济及政策的应用研究的几点思考,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中结束。
(黄娅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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